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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向街(倪若鸿)

东南大学 倪若鸿

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是在一辆车上,人斜着半条腿,一高一低地蹒跚着往前走,车上的男人想朝他按喇叭,被身旁的女人止住了。初冬的天气早就泛起了寒意,而他穿得很单薄,一身蓝色工装,戴了顶橘黄色安全帽,蓝黄对比的鲜明色块构成了他给人留下的全部印象。我被摆在挡风玻璃下的台面上,低一些,也离他近一些,我能看见他在安全帽下压了顶黑棕格子的绒帽,露出一点起了毛的边。身后的男女起了争执,男人把车窗打开,冷空气灌入,二人的声音被冻住了一小会儿。我看见他没塞紧的上衣被风吹起,露出内衬,天幕一般的浅灰,被水洗得发旧。响起的喇叭似乎让他尴尬了一下,贴着身体加快了步速,摇摇摆摆地走远了。

“摁喇叭干什么?你没见他腿脚不好吗?”副驾驶上的女人把手交叉着抱在胸前,桑葚色的指甲明晃晃的,我认出是这年的秋冬新品。“来这儿办事办这么久,现在在这省时间?”她瞥了一眼男人,对方不作声。从路线的行驶到出门前的领带,再到家里渗水的墙面和女儿扎的马尾辫,女人一连串地把话吐往驾驶位上的男人。男人似乎耐心地听着,食指敲击着方向盘,直至听见女人提起我,终于沉不住气,两只大手往方向盘上一拍,汽车发出刺耳的笛鸣。“那你来!你开!”

我不知道像这样的争吵在车内发生过几次,但我是第一次来这附近,窗外的景比车内的人更吸引我的注意。男人转方向盘驶出建筑工地的大门,又兜兜转转开了一阵,驶入一条东西向的路,车头朝东,左侧是一条长街,屋宇嶙峋成声浪的形状,时不时在缝隙里看见攒动的人头,构成标尺上的刻度线。两个、三个、五个……我算着楼与楼之间的距离,他早就不见人影了。身后的两位似乎没有停下的意思,从车到房间再到垃圾桶,这不是二人的行动轨迹,是我的,我在他们的争吵间成了女人的泄愤工具,她毫不留情地把我扔了进去。

第二次看见他的时候我仿佛置身于一个臭烘烘的井,垃圾边沿堆成一个高而深的不规则井口,上面衬着苍白的天。我被卡在两片菜叶的缝隙里动弹不得。四周的黑往我身上压,叶间的缝隙让光线探头探脑地挤进来,很勉强地打出一道光晕。他伏在那沿上,拨开上层垃圾,一只黑手朝我压过来。我被塑胶手套的气息包裹着,又进了他的布袋里一路颠簸。我不停被包里的东西碰撞,发现是几颗带着水波纹的卵石,摩擦间发出疙疙瘩瘩的声响,旁边挤着一瓶黄白相间的药罐,贴着使用方法和时间,字写得大而醒目。我的身下压着一块布,上方有一个夹层,冒出几块蓝绿色的发皱尖角,我猜这是许久未见的现金。不知过了多久他把我取出来,洗净我身上的污渍,擦干我身上的水痕,拧开我闻了闻,放在柜子上。

我是一瓶躺在香槟色绸缎里的高级香水,前调是丁香、肉桂、玫瑰、黑加仑,中调带着檀香木与广藿,夹着树莓,后调是麝香、琥珀以及安息香脂,我在黑曜石色泽的玻璃柜台上安然看着来来往往的额头、眼睛、鼻子,看着它们经过、驻足、欣赏,直到一个女人把我买下。我被女人从暖光灯那儿请下来,被导购员滔滔不绝地介绍层次与留香时间,我的味道从铺陈的名词变成了一个个跳跃的形容词:辛辣、脂粉气、动物般骚腥。又从一个个形容词跳到另一个名词——他闻了我很久,迟疑了半天在纸上写:“有点像痱子粉。”

没有任何一种文字能携带气味,文字真正勾连起的是记忆,是共同的经历。我不知电光石火间是哪一株神经纤维刺激到了他,让他在深思熟虑后给出这样一种答案,但从此我有了一个确切的味道,在昏暗的灯光下,在沙沙的纸笔间,我作为一瓶淡黄色的液态痱子粉,被定格在了纸上,也被定格在了这间屋子里。

我是一瓶香水,瓶是我的骨肉,水是我的血液,香则是我的灵魂。当他把我拧开,往手上喷了一点的时候,我的灵魂就随着空气一起四散在这间屋子里。当下这间房间是卧室兼书房,一桌,一床,一个矮矮的红木柜子。桌子靠在朝南的窗户上,顶着几排架子,堆着些参差不齐的书报,缝隙里塞满了路上的小广告与腐烂或是被做成了标本的树叶。架子下面堆满了纸,偶有看见几支笔,一两个光发黄的台灯。枕头旁是层叠起来的衣服,款式不一,但旧得类似,豆腐块一样垒着,每一块都约有半米高。房门推开,我被气流冲到走道里,看见走道上散落着不同颜色的酒瓶、被压扁的塑料瓶与数不胜数的瓶盖。客厅里是一张被磨得有些凄惨的沙发,几个烂兮兮的枕头,粘着些许没处理干净的动物毛发。南北方向的窗户敞开着,我又在厨房间的抽屉里发现了几百个方便面调料包,近百双筷子,十几个陶瓷杯与塑料碗。那一刻我意识到这间屋子的灵魂与我不是一个量级:我精巧,只有五十毫升,是上千元的贵价香水,这间屋子廉价,但灵魂满溢出来,兜也兜不住。最后我回到他的房间里,回到那个有浮雕装饰但油漆已经斑落的架子上,被一只手拿下来。

第二天,他把我带出门,这天的他似乎不需要工作,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我发觉这是一条东西纵横的街,挤满了大大小小的房檐,从高到低依次排列下去。他住在西边的矮屋中,和其他屋交错成密匝而有规律的鱼鳞。东边楼房直直蹿入日出时的太阳,砖红色的墙面把朝阳切割得四分五裂。每日,一辆垃圾车从东驶入,将垃圾陆续送往西边的垃圾填埋场。他和运送垃圾的人有几分熟络,对方也就默许了他翻找的行为。他朝着从矮屋里出来的人打招呼,给坐在竹藤椅上的小女孩闻我,小姑娘揉着眼睛,凑近来嗅了嗅,很明显被呛到了,屋里的女人冲出来把她抱进去。他依旧旁若无人地继续往前走。屋门都是朝南的,北边各有一个窗户,家家拿帘子遮住。街道不宽,勉强能容一辆车或四五人并排通过,路两边是花盆,下面垫着排水口,旁逸斜出的树枝和绳子缠在一起,挂着滴滴答答淌水的衣服。我在这条街上受不到什么欢迎,每一个过来招呼他“老伯”的人都被邀请闻闻我,每个都嫌我熏人,他一步一步地把脚印按在路上,留下湿漉漉的水痕,又很快被太阳晒干,隐去了踪迹。街旁不远处有个车道,因为是单向行驶,这条不算太短却又不值钱的街也就跟着改了名:单向街。

“老伯,腿脚可还方便?”

“哎,哎。”

“这又是你捡来的?”有些手指弯着指向我。

“嗯——”他拖长了尾调。

这是我听到最多的对话。

人靠衣装。这天的他脱去了蓝色工装服与橘黄色安全帽,穿上黑色的棉质外套,戴上那顶熟悉的呢绒帽子,遮住有些秃的头顶和灰白的头发。他捋平衣角,揩干净袖口,手里提着那个熟悉的布袋子,拄着拐杖一步一步拖着往前。街上住着几个商贩,看见他就迎了上去,他跟着拐进去挑挑拣拣,留下我一部分的气味散落在店外。屋外有只狗察觉到我的气息,大声吠了起来,他走过来安抚它的情绪。

“嚯,这个味。”小贩笑了起来,“老伯,用这么香的香水啊?”

他不顾旁人的评价,坚持把我留了下来。这东西没用,他们这么说,认为我会在某类人的袖口、衣领与脖颈间出现,而他们身上属于下水管道口与抽油烟机。他的布袋里很快又多了一些玻璃弹珠、画片,全是些不值钱的玩意,一路走,一路看,多少买点,有时还会去垃圾堆里翻,我逐渐明白他那满溢出来的房子是怎么回事了。我不对他这种生活方式做评价,因为我知道人总是容易对特定的事物留有情感,比如买下我的那个女人,她对我的执着不仅来源于我的气味,很大程度上还来源于我的名字,用中文翻译过来是:贵妇肖像。

人的心底似乎总有一块缺口,无底洞一样,要用各种各样的东西填满,那个女人买下我,期待着能起到作用。但事实证明并非如此,因为她把我扔了出去。将我扔出去用的不是力量,而是情绪,而这情绪势必会撕出一个更大的缺口,往后的她只会买来更多贵得令她肉痛的、类似的“我”来填补空缺。我是一瓶满满当当的香水,人会有的情感、危机感、道德感我都没有。因而无论是女人将我扔进垃圾桶,还是他家养的一只狗过来想把我叼出去扔掉时,我只有瓶身里的液体微微晃动。他呵斥它,似乎是第一次,狗的眼睛委屈而温顺地垂了下来,他又蹲下去摸摸它。可能是我成分里的花香味与水果味刺激到了狗,它第一次在自己主人身上嗅到了陌生的味道,一人一狗过了一周才又熟络起来。我是这个家的异类,狗讨厌我,西边街上的人受不了我,周围的瓶瓶罐罐也和我格格不入——他再也无法在垃圾堆里翻到,或在小摊上买到第二瓶类似的我。后来他举着我端详了很久,在纸上写下:“我给它取名为'妲己’。”

妲己,一个比贵妇肖像更为应景的名字,在这条毫不起眼的街道上,一个老得半只脚踏进坟墓里的人,力排众议地将毫无用途的我留了下来,并给我取了新名字。他总是喜欢给身边的东西起名字,然后记在纸上。他时常翻看他那本记得满满当当的本子,上面散落着生活的各种痕迹:当天买了什么,捡到了什么,干了什么,取了什么名字,夹杂记录一些叙事性的片段与心情。他揣着那本本子,以为拿这种方式占有了我们,而我知道,在这同时我们也占有了他,人与物总是相互占有的。

现在想来,那本写满了支离破碎话语的本子,那几瓶布袋与抽屉里的药,那装满了东西的屋子,本就是阿尔茨海默病的前兆。

第三次看见他,是在狗的旁边。

狗很讨厌我,遇见我的时候总要龇牙咧嘴,有时俯下身朝我嘶吼、朝我叫,我们相遇的时候总是充满了剑拔弩张的气氛。它和我没有一处是一样的:它是一条毫不起眼,但活生生的中华田园犬,黑色的皮毛时常脏兮兮地纠在一起,腿部黄杂的毛野草一般生长,耳朵耷拉着,但很精神,细长的身体有相当精瘦的肌肉。它的脖子间不戴铭牌,无拘无束,在泥坑里滚久了就跳进水潭里,随后抖抖毛,身上释放出泥土、青草、粪便、蒲公英等混杂在一块,野蛮而原始的庞杂张力。我在没进行清洗前,标牌上是黑底红字的法文,清洗后也是一块冷冰冰、易碎、没有生命的玻璃,不打开盖子只有细若游丝的痕迹,打开后气味馥郁得有些糜烂。我不知道他想了半天说我像痱子粉是否是在形容我的尾调,因为我的主调有着更浓郁的玫瑰香,我更不知道他闻不出来是因为没闻过玫瑰,还是因为他闻过,但他忘了。

他忘了很多事,当他把东西一点一点往里捡的时候,他的记忆竟在一点一点往外跑。有时他会对着昨天捡回来的东西发半天呆,有时会带着刚买过的一样的东西回来,有时甚至忘了吃药。狗依旧生着我的气,觉得无论是因为那天一见到我,主人就换了一副样子,还是因为后面甚至凶了它,不顾一切地把我留下来,都是我给这个家带来了一片不祥的乌云。它是一条很细腻的狗,它知道主人喜欢我的味道,知道主人唯有在写东西的时候,会拿出来闻一闻我。但随着他的记性越来越差,写东西、翻本子的次数越来越多,脾气也跟着屋里堆起的杂物一样庞大、无规律起来。有一次,狗被他踢了一脚,它呜咽一声,哒哒哒哒小跑躲进枕头里,蜷缩着,直至一只手颤抖着抚摸上去。

“黑黄色的狗,我养的,它很好,很乖,勿踢。”我看见他这样在本子上写。

有好一阵,他清醒过来,牵着狗去单向街上散步,买点零碎的东西往家里堆。天气结了层霜似的沉,香樟树的叶子绷得有些过紧,晾衣绳收了进去,月白色的空中秃出几根电缆,缝缝补补,这一片天。

“今日天气晴,狗很快乐,买了一件外套,不知道她过得怎么样,冷不冷。”

这是我第一次在本子上看见“她”这个字眼。

当风把纸页吹得如蝶翼般飞起时,我才顺带在前面,于粘着饭粒和油渍的字里行间看见一个个“她”。狗很得意,认为自己在这点上赢过了我,这是他俩心照不宣的秘密。不过很快,“她”出现的频率就越来越高,逐渐转化为一个个“你”,我在狗翕动鼻翼的吐气声中发现:他对着这个“你”进行着单向诉说。

这是爱人?朋友?还是亲人,例如女儿、孙女?我不知道,狗也不知道,她比狗更早出现在他的生活中。狗不讨厌她,她是一个神秘而遥远的符号,夹在柴米油盐记录的缝隙里,很偶尔地蹦出来。更何况它是一只很忠诚的狗,无论主人干什么它都会支持。

但狗还是讨厌我,因为主人开始频繁地闻我,开始拿各式各样的词形容我的味道,他时常在本子上和她讲起:“现在我感觉它有一些苦味了,我竟然能闻得出来。苦味你知道吗,是当时我们在中药店时闻到的味道。”或者是“我喊她妲己,因为妲己是历史上纣王为此倾尽国财的女人,后人对她评价不好。纣王很爱她,但这爱里多少带了点占有,和她类似的人物还有……”他写不下去了。除了去工地上打扫卫生,他不再出门,渐渐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狗已经很久没有去街上散步了。

狗觉得这一切是我带来的,是我拿味道糊弄住了他的主人,是我在他心里占据了某个角落,保留着他的自尊、希望,甚至以此确认自己的神智,以至于生命。它还是讨厌我装腔作势的味道,和它完全不一样。它不明白为什么我这么没用的东西能在主人心里占如此大的比重,不明白为什么到最后是我占有了主人,而非它。它不明白人时常有股孩子般的天性,需要靠掠夺一些东西来确认自己的存在,比如纣王,而当他得到的时候,妲己也早在他心底占有了某个隐秘、放纵、疯狂的角落。

雨水把我的味道冲刷得寡淡而静默,狗在街的东边发现了迷路的他,靠着他身上残留的,我的味道。

狗不再对我叫了,它发现用久了的东西其实和它一样,一样忠诚。

那天我和狗同时再一次认识他,我们在这个时候站在了同一阵线上。阿尔茨海默病正逐渐把他吞噬成一个没有过去的人,他被迫离开了工地上的工作,开始变本加厉地囤东西,房屋内被各式垃圾填满,我和狗在里面陆续发现了报纸、旧钢琴键、停产汽车模型、电话广告、毛绒兔子、坏掉或嘀嗒作响的钟表等等,狗已经被挤得有些难受,我也被熏得有些辨不清眉目,几乎被压扁在他的文字里:

“这股味道刚开始挺冲的,像香料。我时常喷它,我喊它……香水,当时你妈妈也要香水,我为此逛遍了大半个街。”

“狗在街的东面把我带了回来,邻居们喊我不要跑那么远,但我不是故意的,我出门走着走着就去那个方向了。”

这话是对的,他开始辨不清方向,我跟着他飘飘荡荡往东区的方向走,才发现东边的楼房其实也没有那么高,可以让我轻易地贴在每家人的窗玻璃上。

“当时你还很小,屋子也比现在大,后来搬去了西街,西街现在也和当年差不多,现在的邻居们依旧很照顾我,给我送吃的过来。”

他很少再出门了,但狗得出门,有时他忘了给它喂饭,狗只能自己出去找东西吃。我附在狗身上,和它一起在路面上穿梭,狗兜兜转转,拐进一个小巷子里,开始翻找起来。

“这不是那谁家的狗吗?”

“谁?”

“捡破烂的那个。”

“那个老伯伯?他不是有工作吗?”

“辞了吧,那么远,你看他路都不太记得清……不可能再去了吧,而且要我说,本来就太危险,人家工地也只是给他一口饭吃。”

“那个老伯伯姓什么?”

“不清楚,好像是陈。”声音顿了一下,“但好像也是曹,先前有个太太,叫曹什么氏。”声音的主人不再回忆这个,而是噘起嘴,发出嘬嘬嘬的声响,狗跑了过去。一男一女,男人倚着门,女人抱着孩子坐在凳子上,他端来一碗剩饭。

“可怜。”女人低头看着。

“狗吗?”

“什么意思。”女人抬起头。

“他先前……”男人踌躇了一会,“先前有过老婆,还有个孩子,好像是女儿。”

“后来控制不住脾气,把人打跑了……据说是这样,我也是听上一辈的人说的。”

“不知道是不是报应,老婆孩子跑后就没人养他了,那时只知道日子是玩。人又不会干什么,最后好歹去工地上打扫卫生,结果就受了伤,赔钱也没用。你看那腿,现在还是瘸的。”

“养老院呢?”

“养老院去不起,而且养老院也看人下菜啊,”男人看了一眼吃得正香的狗,“不知在里面受了什么,回来时脾气倒是变好了些,当然,最主要的可能还是当时就有些毛病了。”他拿手指了指脑袋:“忘掉了好些以前的事,只记得有过一个老婆孩子,至于叫什么、长什么样,也记不得了。”

狗吃完了,它心满意足地去贴近坐着的女人,女人把身体别过去,不让它碰到孩子。

“亲属呢?没有别的孩子了?”她抱紧了怀里正在吮吸手指的小孩。

“一个都没,没见什么人来看望他,一个人在这生活了很久,靠一点钱,再捡捡破烂,也还算过得去。”男人沉吟了一会儿,“照理也不该,家里满屋子的书。我进去过一次,家具虽然旧,但看得出放以前相当不错,说明先前还可以。我听老一辈的说,当年看着也还像模像样,女儿刚出生的时候请了一大帮人吃饭,后来是喝酒?赌钱?跟了坏人了还是怎的,也弄不清楚。”

“他自己也记不得了,可能是想忘掉忘不掉,结果现在真的忘掉了。”

狗起身,抖了抖毛便往回跑。在狭窄的路上印下一个个爪印,我被气流推搡着往前跟。狗很熟悉这条街道,一路上没走过回头路。跑到家门口,它嗅了嗅,毅然往东边的方向行进,初冬的风刮得相当大,我比它更快一步,先到了东街附近,再被一阵气流卷进楼上,钻进某间熟悉的房间里。

我确实没想到会再来一次这里,当时女人气得浑身发抖,把我扔掉时也不顾会不会摔溅出玻璃碴。现在我看着一个几乎是缩水版的她坐在床沿上,指甲沦为两排牙齿间的牺牲品,啃得参差不齐。门外传来熟悉的争吵声,她扑倒进被子中,小手在枕头底下摸索一阵,掏出一本本子。圆珠笔嘀嗒一声。

“我不懂他们为什么老是吵架。”她这样起了头,“妈妈把香水扔了,爸爸说再也不会让她买香水。”

狗在楼下叫,她打开窗,探出脑袋,我跟着钻了出去。

狗回到家的时候他依旧把自己埋在各种各样的东西里,几乎筑成了一个巢,他不再注意自己的形象,不再收拾自己,他只是打开我,喷了些在手上,凑近一点点闻。

“只剩下小半瓶了,”他继续写道,“天气渐渐开始冷了,你有多加衣服吗?她最近怎么样。”

狗最近很忙,它的主人总是分不清方向,它迫不得已得在单向街上来回跑,我比它幸运得多。味道是我的灵魂,我可以同时出现在街道的两个端点。

“妈妈带着我去买了衣服,爸爸说她花钱大手大脚。”

“我又往家里捡了些报纸回来,我觉得会有用,适合给狗做窝。”

“妈妈一直在买东西,我问妈妈为什么要买,她说买完了心情会好。我们今天就去买了两条围巾,一条红、一条棕。我问爸爸不要吗,她就又给爸爸买了一条。”

“狗又在东面找到了我,当时你也分不清东南西北,我坐在椅子上,给你念书,拿手比画方向。你听完后记得很快。”

“妈妈把家里的东西一件件往外扔,特别是爸爸的,她也不允许我再喊他爸爸。我们好久不去买东西了。”

“雨把家里的墙弄滴水了,妈妈哭了很久,然后又跑出去买东西了。”

狗最近瘦了一大圈,他也开始渐渐不认识狗,想把它赶跑,我紧紧地附在狗的毛发上。我可以占据他心底的某个角落,但是狗把他一次次拉回来。我和狗是他生活的两面,我知道失去狗对于他来说意味着什么。

“今天,社区里的人找上门,我不让他们进来,我总觉得贼眉鼠眼的,他们或许是想偷我的东西。我之前似乎养了一条狗看门,它去哪了。”他开始写错别字。

“妈妈不和我说话。”

“你在哪,你和妈妈还不回家吗?”

“我去了西街,一个人去的,西街的道路比我们那窄多了,但其实我们脚底下的也宽阔不到哪去。”

“我不想回家……我真的不想回家……”一笔一画像猫挠出的血痕,“我有些怕……可妈妈该怎么办呢?”

“这个味道后面像痱子粉……”他的字迹开始有些模糊不清,错别字不再那么扎眼,而是成为常态一般,零散在各处,“当时你刚洗完澡,身上涂了很多痱子粉,你说这个像糖,她说你差点放进嘴里。”

“妈妈今天抱住我,她说她一直觉得爸爸爱她,是像爱一件东西一样的爱,其他人也是,她说她时常被放在架子上。所以之前一直去买东西,她要把自己从外面买回来。她问我:'你也这样对我?’”

“你去哪了,是因为我老是不陪着你,你和她生气了吗?”

“我在路上发现了一条狗。”后面圆珠笔有些漏墨,一小块一小块的黑色斑渍粘在纸上,有些触目,“它不动了,腿上有伤,像是被车碾过。我感觉这不是我们这的狗,很奇怪,大家基本都是朝着自己的方向走去,为什么它掉了头。是因为它掉转了方向吗?所以它回不去了。”

“今天也不回来吃晚饭吗?要照顾好自己。我在家里捡到了一瓶香水,很复杂的味道,说不定你们会喜欢。”

“今晚晚饭很好吃。我猜是因为妈妈说自己碎成了一片一片,想把自己扔掉,我说那我会把妈妈捡回来。”

狗不见了,它去了哪?他不知道。有时还会坐在家门口,呆望着天空,任凭冷风把他的耳朵和脸颊吹得通红,好像在等狗回来。更多时候,他还是埋在本子里,或者嗅一嗅几乎快干涸的我。他一直在制造文字垃圾,和家中堆满的杂物一样,当雨淅淅沥沥地下起来,落在路上,发出沉闷而黏滞的声响时,他觉得纸上文字的声音,似乎太大了些。

现在他身边只剩下了我。他几乎不再出门,外面有好心的邻居给他送饭来,放在家门口。我看着他对话一般执着地写,写一些要记住的东西,从名称到描述,再到后面开始画一些图形,告诉自己这是什么。他还是时常和“她们”对话,像写一封封没有收件地址的信,单方面的,然后随意丢进时间的邮局里。

“我记性越来越差了,现在才承认。”时隔很久,本子上终于再次出现了一些字。他不太能握住笔,字迹漂浮一片。

“但我今天想起了你们,是我的不好,我不应该……我记不得了,我什么都记不得了。”

“如果能回到以前,我不会……我本应该……我闻到一股熟悉的味道,散得很快,它让我想起了小时候的痱子粉,那时你刚出生,你的手掌很小,人也很小,我永远忘不了第一次做父亲的心情。”

“今天爸爸来找我,和我道歉,妈妈要是能原谅他就好了。”后面跟着很小很小的一行字,“妈妈要是不原谅,也没关系,我已经长大了。”

“你们还不回来吗?家里只剩我一个了。我闻到了痱子粉的味道,我以为你还在家里。”

我已经空了,当他把最后一点我喷完时,我主调的玫瑰味已经不足以支撑起鼻子嗅闻。现在的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玻璃瓶子,残留着寡淡的痱子粉的味道,细若游丝,没有人能抓住。

“我回到了家,今天爸爸也在,他和妈妈说了些什么,俩人看上去好像很开心。”

“爸爸回来的次数越来越多了,妈妈笑起来的次数也变多了。”

“今晚的晚饭是爸爸来烧,盐放得很多,妈妈把他说了一顿,但爸爸也不生气。”

“你们去哪了?”

“爸爸买了些东西回来……我很少看见爸爸买东西给妈妈,但妈妈说现在她不太需要了。”

“是谁?”

“妈妈她……”

“能原谅我吗?”这是我在他本子上看见的最后一句话。

街上的人依旧走着他们的路,对面的单行道驶过一辆又一辆车,在速度消解的某些瞬间,它们变成了相似的影子,模模糊糊,不受控制地往前飞驰,快到连尾气似乎也不曾留下。

“我能原谅爸爸,妈妈也能。”

当众人捏着鼻子闯进他家,把他抬出去时,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一些人围绕着枯槁的他,一些人开始把屋子里的东西陆续搬出去清理掉,他们惊讶地发现桌子和柜子上垒满了大大小小的罐头,铝制的、玻璃的,纸巾团成一团,散落在各处。他死在杂物堆砌成的一个窝中,护巢一般趴倒在桌子上,手旁的不远处是我。他们集资请人给他下了葬,砌了碑,上面写了死亡年份,除此以外一无所有。而我知道,时间只是人为划出来的计量单位,不能代表他生命的存在,在最后的时间里,只有我才有资格占有他的死亡,他的意义,他的生命,只有我才能让他和过去的某些时间节点衔接上,让他在疾病与悔恨中留有喘息的空间。

我是一瓶空掉的香水,当我的最后一丝香味飘散在空中时,旧有的我早已被肢解,拆得七零八落,掉落在各处,被风推搡,撕扯,聚拢成团,变成天上的云、滴落的雨,变成一缕风,变成这个宇宙的一部分。瓶是我的骨肉,水是我的血液,而时至今日,我的灵魂早已不再是属于某些人的一股味道了。

有时我会回到巴黎,从工厂间看见我最初始的样子,看见那个透明的硬质精装玻璃瓶,看见那黄水晶般的血液。有时我成为古罗马街头的一缕风,站在宽阔的石梁上,从高处俯视,来往的人群与车辆缩成大大小小的黑点,一个个如南飞的旅雁。我无数次身处这条东西纵横、狭窄而拥堵的单向街道上,看见人们孤单地行走,徒劳地伸手想抓住些什么——直至死亡成为一切的尽头。我戏弄人们的情感,作弄他们的回忆,我糟蹋时间的规律,回到千百年前的过去,穿入不久以后的将来。多年后,或许我会回到这个地方,再一次被占有。记起当时有个男人喊我妲己,当时有条狗站在我的对立面,当时有扇窗传出文字的温度,当时我只是一瓶没有生命的香水,当时,当时,我曾活于这条单向街。

气味:时间与记忆的联结装置
——《单向街》讨论纪实

2023-02-22 11:17
青春 2023年1期
关键词:单向香水记忆

刘志权:小说题目很好,让人想到了本雅明的一个同题作品《单向街》。“单向街”,在某种程度上它不是一个具体的街,本雅明是把这样的一篇文章献给了心爱的女神“阿西亚 · 拉西斯”。

题目在一定程度上带着一种“双声”的意味。本雅明的“单向街”在更大的程度上是时间的“单向街”,而这篇小说是一个现实的“单向街”:从东边到西边,东边富西边穷,东边有一对夫妻和一个小女孩,(夫妻)处于无休止的争吵之中,而西边的老人是工人,同时还是一个捡垃圾者,他带着妻子和女儿离去的痛苦,逐渐地陷入阿尔茨海默病引起的一种健忘中。

这篇小说体现了作者独特和精巧的构思,比如说其中有“可能是想忘掉,结果现在真的忘掉了”。因为老人健忘,过去的时候是想忘掉,那么现在是真忘掉了。东西两边本来没有直接关联,但作者利用“香水”将双方勾连对照,这是一种写作策略。

这个小说也有不足之处。文字的精确和逻辑的精微是一个作家的基本功,我建议作者看一下纳博科夫的《文学讲稿》,里面对卡夫卡的《变形记》、简 · 奥斯汀的《曼斯菲尔德庄园》等著作的每一个细节分析都非常精确。我觉得作者文字的功力还需要再进一步地训练和强化。

刘霞云:我想用三个关键词概括对这篇小说的主要印象,第一个是“智性阅读”,第二个是刚才刘老师所说的“非常规叙事”,第三个就是小说的寓言格调。

对一个作家来说,其在写作的不同阶段,在题材、内容、形式以及思想的追求上,往往会产生不同的偏好。《单向街》体现出作者作为一名初写者对形式的偏好,试图通过形式的缝合恰当地表达自己的思想。短篇小说由于体量有限,往往能够通过形式对文本内容的召唤作用,从一个普通的小故事中提炼出超于故事之外的力量,如同蒲宁的《轻轻的呼吸》,将一个充斥暴力、叛逆的题材写成了健康、充满青春气息的唯美文本,起到四两拨千斤的艺术效果。本文中我们似乎也能感受到作者在这方面的努力。

当然,作为初写者,作者在处理叙述节奏、逻辑细节、情感共鸣等方面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选取“香水”作为视角,如何能做到细节设置符合生活逻辑与文本逻辑,能否做到自圆其说,这也是文本潜在的风险。还有一点就是叙述节奏,一开始小说的节奏如同香水分子的扩散一样幽淡缓慢。但在小说后半段,特别是故事的高潮至结尾,节奏明显加快,父亲与女儿日记内容的双重奏,很大程度上模糊了叙述意图。第三个是关于小说情感的真诚浓度与共情共鸣问题,作者冷静、理性地完成了叙述任务,但读者并没有感受到文字背后的温度。故事的主人公是个“青年”老人,作为一个正值青春的年轻人,很难精准地描绘老年人特有的心理和精神状态,尤其是文中这位年轻的“老人”患上阿尔茨海默病,在患病的过程中他究竟该是怎样的一种无奈与悲伤,这些都需要作者深入描绘,但文本中语焉不详,导致整个小说存在技巧性大于情感性的倾向。当然,这个要求对年轻的作者来说有点高,毕竟需要时间才能解决。

何同彬:从小说可以看出这个学生很喜欢文学,很喜欢小说,她很想把小说写好。而且对于文学的理解,从某种意义上讲,还是很理想化的,她认为文学审美一定要有创新性。

有这样一种创新的意图和创造的冲动当然是好的,但首先要解决一个前提,就像一个小孩在跑之前一定要把路走稳,你很想飞,你很想跑得快,前提是你走路要走得稳。

对于这个小说而言,它最大的问题就是语言的精确性。无论有多少其他优点,如果小说的基本功有问题,都会成为小说最可怕的缺陷。比如“的、地、得”使用准确性是问题,逻辑上和语言上的细节问题就更多了。

这位同学写作的热情和冲动让她迫切追求修辞的华丽,但如果这种修辞不准确的话,它就会变成一种多余和夸饰。写小说千万不要害怕它的文字是直白的,很多大师之作的语言同样直白,有的长篇小说可能读了几十页,都读不出一个成语来,但不影响它成为伟大的小说。

初学者千万不要在修辞上有过多焦虑,小说不是一味地追求描述上的繁复,而应该着眼于语言的精确性、形式的稳固性和叙事的稳健。小说中的大量议论是毫无必要的,当然用香水作为一个叙述主体、叙述角度,作者是想创新的,但我认为这种创新它也是多余的。任何形式的创新都服务于你的写作,如果这个形式的创新不足以改善或提高你最后的写作目的的话,这种创新的意义就不大。如果这种创新你自己把握不住的话,倒不如稳妥一些,老老实实地写。

韩松刚:这样一个题目,大家一看就可以想到本雅明。阅读的过程中我还会想到聚斯金德的小说《香水》,当然它跟这篇小说可能没有关系,但它会刺激我的一些阅读经验,包括小说涉及的孤独、健忘的主题,我可能会想到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我为什么会提到这样一些文学作品?

作者肯定深受西方文学传统的影响,她可能从这些文学阅读当中,获得了一些灵感和启发,这应该是一件好事。问题就在于,作者对小说写作本身的技巧以及其最终指向性的消化并不到位。对一个写作者来说,文学阅读当然很重要,但如果我们对自己阅读的作品没有消化好,然后把这种形式性的东西非常生硬地运用到我们的写作当中,会产生很多消化不良的问题。

具体到这个小说来说,也有它的优点。我觉得作为一个写作者,虽然叙事中存在问题,但她的第一个优点是有叙事和描写的耐心。第二,我觉得作为作者,至少需要具备一种思考力,要有一些自己的想法,包括作品当中呈现的这些东西,要有自己的一个目标。就像之前提到的本雅明或者其他经典作家,他们的写作肯定都是有一个方向和目标的。而我在阅读《单向街》之后会越读越困惑,因为我觉得小说表现的过程和作品的标题完全是相反的,它不是单向的,整个就有一种迷失方向的感觉。

另外小说存在的两个问题,第一是拟人化的手法虽然很特别,但我认为对这篇小说而言并不是特别合适。第二是整个小说情节设置的逻辑性和一致性欠缺,造成整体非常啰唆,导致读者在整个阅读的过程中丧失了阅读的舒适感和愉悦感。

我觉得写作,尤其是青年写作,讲究语言和逻辑的精确性就是写小说的“科学精神”,即便是文科生也不能脱离这样一种科学的精神。同时,写小说要有技法,这也是一种科学,我们不能忽视这方面的要求。

朱婧:作品的主人公是一位阿尔茨海默病患者。作者设定了一个香水瓶的叙事视角,普鲁斯特曾在小说中指出,可以通过无意识记忆在过去生命的时间点之间架起桥梁。回到我们的作品中,香水和过去的记忆之间形成一种联系,这也是小说可以通过香水进行时间旅行和连接记忆的一种内部逻辑。因此回顾整篇小说,我试图把它梳理一下,也试图谈两个问题,就是关于小说与时间、小说与记忆的问题。

首先,从整体上来讲,香水瓶被扔到车外,扔到垃圾桶里面,被拾荒者捡起来取名为妲己,它的气味不被人们所喜爱。患有阿尔茨海默病的拾荒者拥有一个堆满杂物的屋子,有一本写满碎语的本子。“狗向东街走”像是一种隐喻,意味着打破时间的壁垒,展示了生活如何破败的过程。如果香水的设置是合理的话,它变成了一个蛊惑的核心,通过香水瓶,灵魂获得自由,可以打破时间的维度,连接其生命中重要的时间点。

在这篇小说里,时间感觉是回忆的基础,而我们的记忆是对过去时间的一种意识。通过时间旅行,小说可以描摹现实和记忆的界限,过去和被修改的过去、过去的图像和对话不断出现,拾荒者在主观的现在和假定的过去之间可以摆荡。其实随着香水带来的这样一种感受性的内容和联系过去的记忆,东街跟西街之间狗的走动,其实也是一种时间的旅行。

这里其实涉及记忆的问题,因为文中说拾荒者的房子里面有很多东西,有一些细节我觉得挺有意思,它讲这里面有一些无用的旧物,而这些无用的旧物让我想到了拜厄特的小说《巴别塔》,里面一位女性主人公也做了一个装置,名叫“堆积”。其实拾荒者这样一种碎片式的日记,他失去的记忆和改写后的被创造的记忆联系在一起、纠缠在一起,同时可以进行一种新的自我描述,在这个过程中他能获得他自身想获得的一种东西。

整个小说的结构,虽然在编织的过程中有一些逻辑上支离破碎的地方,但我在阅读过程中会想到格非的一些小说中典型的迷宫叙事的手法,涉及一种在过去跟现在、回忆和直觉、现实和想象之中的穿插交织,打破时间跟空间界限的审美感受。

大头马:我特别喜欢形式上有所创新的小说。阅读这个小说的过程中,我同时在思考如果是我来写的话,我应该怎么去写。

我经常觉得写小说其实本质上就是自己给自己出一道题目,然后自己去把这道题目给解开。这个小说我觉得作者就是给自己出了一个难度非常高的题目,我觉得它最难的地方就在于它的叙事视角,它是用一个香水的视角去讲故事。小说一般有两种讲述方法,一种就是全知全能的上帝视角,用第三人称去讲一个故事;另外一种比较常见的就是有限的视角,就是以“我”作为第一人称的叙事方式去讲一个故事,叙事就介乎有限和无限之间。这篇小说中,“我”是一瓶香水,我觉得这是一个特别有意思的设计。

刚刚有很多老师说这个小说里面有很多内部逻辑问题,我大概能够理解作者的设计逻辑,香水本质上是一种分子,小说视角随着气味是可以飘散的,其实分子才是它的灵魂。我们的视角其实是跟着气味走的,其中设计了很多细节,比如说一开始的时候它可能是在瓶子里面,瓶子没有打开,小说叙事的视角也是有限的。当故事到了拾荒者的房间里,故事说香水看到了几百个塑料瓶、几百个酒瓶之类的,我觉得这个描述很精彩,有画面感,我们从瓶子里面飘出来,看到了更多细节。再后面写道,狗在单向街上只能不断地来回跑,但是“我”是可以同时存在于这条街道的两端,我觉得这个也非常精彩。

其次,我觉得小说是有问题意识的。它的标题叫《单向街》,小说内容虽然有很多累赘,但整体是符合主题的,而且这个主题一直贯穿到最后。如果细想的话,能发现作者对这个主题的思考是有一定深度的,比如说空间上的直接隐喻,狗是不能够同时存在于这条街两端的,它只能来回跑,这是空间上的有限性。然后是时间上有限,人只能单向度地流动,人生无法反悔,人生是不可以重新来过的。小说结尾也说,香水飘散掉之后,它会融入宇宙万物。

我特别喜欢的一部电影,《困在时间里的父亲》,它用一种特别形象化的方式直观地讲述阿尔茨海默病是怎样的。如果用小说去进行这种表达,做得好的话也特别好,而且它也涉及叙述视角的问题,有限和无限,但是怎么去拿捏分寸?我觉得在同一篇小说里,如果给自己放上这两个设计的话,真的就太难了。我想再鼓励一下作者,创作者最重要的能力和骄傲就在于你可以给自己出那道题,你是提出那个问题的人,这个是最重要的。

赵博雅:我关注到小说中的四个主题,“对边缘人物的关照”“多重关系”“救赎”以及“时间、空间、记忆”。

第一个主题是对边缘人物的关照,涉及三个层面的边缘,贫困的、年老的、患病的,作者为了描绘他花费了诸多笔墨。第二个主题是小说中的多重关系。“我”是一个物品,而人类则变成了刻度线。女性有产者和物的关系是“我—它”,只有主人公与物的关系是“我—你”。第三个是救赎,小说有两条平行线,一个是患有阿尔茨海默病的老人,一个是那对中产夫妇,两条平行线以香水为连接点,当老人步入人生后半段,他的前半生在同一空间 “重现”,因此,主人公最大的痛苦在另一对夫妇的经验中得到拯救。第四个主题涉及时间、空间、记忆。时间不舍昼夜地向前流,已然发生的事情不再有弥补的机会,作者怀有温情地以空间中另一对个体的人生给予男主安慰与救赎。

张安然:首先,就标题来说,在《单向街》中,老汉眼中的世界是碎片化的,通过香水的视角观察老汉时,总是通过堆叠量化的物品来表现其生存状态。再者,一个阿尔茨海默病人的生活里,可能每一个事物都需要自己加上注解,才能勉强延缓记忆的流逝,这一切微小的细节都让人有记忆正在逝去的实感。

其次,小说设置了“香水”这一视角。香水本身是承载着回忆的,文中称“香味是香水的灵魂”,巧妙地利用了香味可以弥散的特点,将香水设置成能够连通起单向街东西两头,它连接起的两个家庭,是较为全知全能的角色,让老人和女孩的日记形成互文。

最后,小说对疾病的书写不落窠臼。《单向街》将病患设置成与社会即将脱节、没有家人的孤独老人,他的一举一动都不背负家庭和社会施加的期望。以香水的视角,用较为西化的方式呈现患者病情加重、走向生命尽头的一段时光。这种四两拨千斤的手法反而把人生不可回头的痛苦和遗忘之伤表现得淋漓尽致。

管雨欣:我认为这篇小说最大的魅力有两点。首先是审慎的凝视。故事的叙事主体是一瓶香水,小说以物的视角审视人,同时以人的思维建构物的意识,人、事、物被放置在同等的位置来看待。利用香水气味上超越空间时间约束的特性,小说获得了一种超时空视野。狗和香水之间从最初的戒备到共同凝视老人的精神失常,是一种双向的审慎凝视。而故事中由香水连接起的,原本互不相关的两个家庭的故事同步上演,这也是一种多重凝视的建构。但在阅读过程中,我时常感到“出戏”,感到故事文本之外的作者借由香水的声音介入了故事。

其次,创作观上的诗性思维给小说增添了不少光彩。“单向街”看似是一个空间概念,但通过整个故事线,我们能够感受到作者试图以单向街这个意象表达对人生“单向性”的思考。此外,作者对人与物之间的相对关系的理解也充满着诗性哲思。我期待看到人物自白之外更多的人物互动情节的呈现,比如“老人”和“小女孩”是否能有一些交集甚至是擦肩。

吴韩林:小说中的情节处理、复调声音、虚实转换以及人—物的占有关系等方面的处理都比较细腻。

但有些地方不够好。首先是小说中评议式句子以及结尾,特别是结尾大段补充式的论述,太明白、太直接了,不如打乱、揉碎后合理地散入前面的故事情节中,收束一点,点到即止或许更有意味。其次是小说中人物的身份设定,一方面是老人曾经在工地做工伤了腿脚,另一方面他家里一屋子的书,很整洁,这当中存在逻辑上的矛盾冲突。最后是小说谋篇布局上的问题。小说中对两个不相关的家庭相似的不幸的呈现,尤其是日记的交互部分,我觉得可以处理得更细致一些。两个家庭交叉补充构成整体,在各自人生的经历上如果能圆融一些,形成张力的交叠,我感觉会更有意味。

张娟:我记得张悦然说过这样的话,她说她感觉年轻的写作者,比如“80 后”的写作者的写作,是一种形容词的文学,而不是动词的文学。没有动词,就没有坚实的对人生的一种推进,没有踏踏实实的对人生的理解。莫言也讲过,伟大的文学,其实大部分时候都不是单纯停留在梦幻的层面。真正的好的文学,它其实是要涵盖历史,涵盖广阔的现实和责任,是要能够涵盖琐碎艰难而具体的人生。

反过来讲,我们年轻的写作者怎么去书写琐碎的艰难的具体的现实人生,其实又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对话,今天评论家的批评也带来很多启发。

这次我们研讨的《单向街》的作者是东南大学大三的学生倪若鸿,这部作品其实是她在大二的时候写的,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的,但我在这个过程里面感受到了她的文学热情。对她来说今天是此生难忘的一天,也有可能就是她文学人生的一个开始。

倪若鸿:《单向街》这部作品确实受到了本雅明同名小说的启发,香水瓶视角的选取也是希望以一种拍电影的形式介入小说创作,想要通过文字写出一些没办法被电影拍出来的东西。开篇三次“看见”以及“扔香水”画面转场上的错位,其实也是一种电影“换机位”和“切镜头”的手法。

选取“香水”作为叙事视角,是因为我本人的写作风格比较偏克制。照片、文字、声音、图画都可以通过电影呈现,但是电影无法直接呈现气味,气味联结着记忆,所以我试图用文字去突破电影无法呈现的视角。正如各位老师所说,自己的基本功确实很欠缺,我不擅长叙事,只能在描写上面下功夫,因而就产生了很多累赘的描述,一些词语的用法也不准确。

李樯:今天正好是世界阿尔茨海默病日,《单向街》这篇小说也涉及这个主题,算是这场活动以文学的形式表达出对这个群体的关心,我觉得特别有意义。“毕飞宇工作室 · 小说沙龙”的初衷,就是要听到一些有价值的批评和建议,期待在作者匿名的情况下,上演一部语言的“黑帮大片”。年轻人缺乏生活阅历,创作出的作品也不可能一下子就让导师们满意,这需要一个对文本认知和对语言操控把握的过程,只有作者亲身经历了这一过程才能得到成长。今天这个作者非常年轻,但我从小说中看到了作者对文学、写作的真诚与热爱,也相信作者能够把作品打磨得更精彩。

注:实录中涉及的作品内容为修改前的作品,与本刊刊发的作品存在一定差别。为保持现场研讨原貌,相关叙述予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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