谣言满天飞,关于农村宅基地的那些传闻你信了吗?下面咱们来一一破解这些谣言,让你清楚明白地了解农村宅基地的真实情况。有人说,取消农业户口后,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村集体经济分配权等都会失去。这可是大错特错了。取消农业户口不等于“农转非”,农业户口取消后,这些附着在农业户口上的权利依然存在。就是说,即使你的户口性质变了,你依然有土地、有宅基地、还能参与村集体分红。这个谣言很有迷惑性。其实,非农户口的人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但可以依法继承父母的房子。宅基地是村集体的,但房子是个人财产。也就是说,房子归你,宅基地还是集体的,你可以继续住,但不能随意翻建。有人担心,国家鼓励农民进城落户是为了收回他们的土地。这也是个谣言。《推动一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明确要求,加快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禁止强行要求农民转让其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也就是说,进城落户和你在农村的土地权益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有人说,土地确权颁证是要收钱的。其实不然。根据规定,新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费用是列入财政预算的,不会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所以,如果有人向你收取确权费用,那一定是骗子。确权只是明确土地的权属关系,并不是说你就可以随便在耕地上建房。耕地就是耕地,确权后你拥有使用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但这些权利不会改变土地的性质。如果你在耕地上建房,那是违法的。土地确权并不是要重新分地,而是为了更加明确土地的权属关系,稳固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确权的目的是让每块地都有明确的主人,而不是把土地重新打乱分配。继承宅基地其实是可以确权的。根据规定,本集体成员、非本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如果因继承房屋占用了农村宅基地,是可以按照规定登记发证的。只是在《集体土地使用证》上会注明“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出嫁女不能继承宅基地房这个说法也是错的。继承权和是否出嫁、户口迁移无关,男女平等,都是法定的权利。如果逝者生前没有立遗嘱,那就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来继承,出嫁女也有同样的权利。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个人可以转让宅基地使用权,但条件很严苛。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买卖,只能在本集体内部转让,而且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和程序。在旧宅基地上翻盖新房屋是可以的,但需要提前申请,并且要符合宅基地建设标准。私自翻建的新房子可能无法办理产权证,所以一定要按照规定申请和建设。通过以上的解答,希望大家能够擦亮眼睛,不被这些谣言迷惑。农村宅基地政策复杂,但只要了解清楚,就能合法合理地享有和使用自己的权益。未来的农村发展前景广阔,合理利用和保护宅基地是我们每个村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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