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
就算放的方面到位了,还有一个管的问题。“管”不再是过去的事前管制,而是事中事后监管。放的力度大了,范围广了,企业的自由裁量权大了,管的要求就提高了,难度也增强了。这是政府和职能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的方面。如果放到了位而管不到位,就会出现新的问题。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昨天举行的记者会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表示,商事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要部署,是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保就业的一个重要措施。改革主要的内容是包括“放管服”三个方面,去年在“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合一)基础上,实现了包括社保证和统计证在内的“五证合一”。(相关报道见04版)
商事制度改革是近年来中央高度重视并力推的一项改革。特别是上海自贸区“证照分离”的试点,更是为商事制度改革积累了很好的经验,为商事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打下了良好基础。一定程度上,商事制度改革已经走在了许多领域改革的前面,为其他领域的改革提供了示范和导向作用。
商事制度改革在形式和内容上都做出了大胆探索,找到了改革的目标和方向,能够对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等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能否从根本上发挥商事制度改革的作用,使“放管服”三个方面有机结合,产生最大效率,是下一步工作需要重点关注的方面。
以往的一些改革,在形式和内容方面都进行了大胆探索,改革方案也符合市场化要求,符合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的目标,但在实际执行中效率不高、执行不到位的现象比较突出。表现在商事制度改革方面,就是放、管能否完全到位,能否像方案设计的那样,真正成为商事制度改革的出发点、落脚点、着力点。如果放、管不能到位,改革就有可能被打折扣。放、管无疑是商事制度改革的核心,也是商事制度能否真正在稳增长、促发展、惠民生中发挥作用的关键。
放,是商事制度改革最急需做好的一项工作。政府运行效率不高,企业负担沉重,居民创业意识不强,很大程度上都与政府在放权方面的力度不大、工作不到位有关,与过度注重事前审批、事前审核、事前管理有关。正是因为事前的门槛过高、程序过于复杂、关卡过多、收费项目过滥,才导致企业负担较重,居民的创业热情不高,企业的创新能力不强。所以,商事制度改革需要在放权方面有实质性突破和根本性动作。据张茅透露,到目前为止,企业拿到营业执照,前置审批还有34项,后置审批按大类算将近300项。可见在放的方面,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只要放不能到位,商事制度改革就远没有到位。
就算放的方面到位了,还有一个管的问题。这里所说的管,不再是过去的事前管制,而是事中事后监管。放的力度大了,范围广了,企业的自由裁量权大了,管的要求就提高了,难度也增强了。这恰恰是政府和职能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的方面。如果放到了位而管不到位,就会出现新的问题。譬如食品安全问题,如果事中事后监管不能及时跟上,不能跟进到位,食品安全就难有基本保证。再如假货泛滥问题,主要原因也在于监管没有到位,对制假造假的打击惩罚力度不够。昨天的记者会上,张茅局长接受了马云等企业家关于“像打击酒驾一样打击造假”的建议——今后能否真正像打击酒驾一样打击造假行为,就成了考验有关方面监管是否到位的一条重要标准,也对立法机关提出了新的要求。
商事制度改革只要“放管到位”,改革就可以说基本成功了。“放管服”三个方面中,只要前两个方面做到、做好了,服务方面就不会有大的问题。对企业来说,关键还是要看能否真正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组织生产经营,而不受权力的干预和影响。在此基础上,政府能够改进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对企业和社会都是最大的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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