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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民的不妥协
  人民是谁?人民是国家的主体。
  
   国家会不会侵犯人民的利益?不会。因为国家不是一个具备实际人格的个人或者机构。国家仅仅只是一个概念。一个集合体的概念。构架不会侵犯人民的利益。但是有些人民,尤其是公民(人民和公民的区别在上一节里有过说明),却会借国家的名义侵犯人民的利益。确确的说是部分掌握国家规则权力(建立、调整和罢黜权)的公民会侵犯部分人民的利益。事实上是,公民来自于人民,但是在一些规则(尤其是政体和宪法规则)不合理的国家,公民往往是侵犯人民利益的最大部分成员。
  
   当一个国家,人民数量极大大于公民数量的时候,人民往往被公民借国家的名义奴役。然而一个人民是如何成为公民的规则,却是不透明的,甚至是没有任何规则可言的。
  
   在一个君主国家,公民的来源无非两个方式,一个是继承的公民权利,比如那些君主本人。有些是来源于君主的任命。当然,还有一部分是例外的,就是那些通过暴力获得的公民权利——但是不要以为暴力就一定是革命,或者也不要以为革命就一定产生大量的公民。在人类的发展历史上,更多的暴力或者革命,产生的公民数量都是绝少数的,然后再回过头来奴役人民。
  
   而在一个民主国家,公民的来源源自于民主程序。程序会明确无误的将一个人民变成公民。比如一个孩子,成年后就他就成为了公民。这是这个国家的规则程序使然。但是绝非所有民主国家的人民都是公民。比如在古希腊时代,并非所有“希腊人”都是公民,希腊的公民只有部分人民才是。更多的人民是没有投票权(人类发展至今,最能表达人类国家规则的建立调整和罢黜的权力的就是民主制度设计下的公民投票权)的妇女儿童和那些从来就没被当人看的奴隶——虽然准确而言,奴隶也是人民。
  
   当然古希腊民主国家的公民也是通过暴力所得。先是通过暴力征服,然后才有了新进的人民,而旧的人民则就上升为了公民。公民的存在,最开始的时候跟民主一样,并非是为了国家主体的幸福,而是为了征服或者防卫。我们通过人类的发展历史可以看到,西方任何一个民主国家,或者是亚洲日本韩国等民主国家,在从少数公民统治的人民国家转变为大部分公民自治的民主国家,在整个过程当中都是充满了暴力。
  
   暴力分成两种,一种是极端的战争式暴力,诸如欧洲大革命;另一种是强硬的对抗,再通过少数的零星的暴力伴随着的所谓的和平手段妥协而成。但是我们可以肯定的是,所有民主国家的建立,是不可能完全脱离暴力的存在的。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唯有暴力才会产生公民。
  
   无论人民通过任何方式获得公民权利都好,无论人民是通过何种暴力方式取得公民权利都好,基本而言,暴力的根本就是:人民的不妥协。

   人类的历史发展证明,一个国家的人民想获得公民权利,人民首先要学会不妥协。唯有在不妥协的前提下,才存在所谓的妥协。
  
   没有不妥协的人民,人民的任何妥协而获得绝非是利益,而是奴役;

   人类发展历史以来,几千年的历史都证明,人民有着一股与生俱来的“天真”。总以为统治自己的公民来自于我们人民,就一定会维护人民的利益。然而事实证明,人民的天真是多么的无知和郁闷。人民妥协于公民,但是人民却期望公民给与人民公民权利,这当然是天方夜谭。
  
   公民是拥有规则的建立、调整和罢黜权的,也就是说公民拥有了国家规则权,公民拥有了这个权力,就可以分配利益;有些人民得到了公民分配的利益多点,于是就成了公民执行规则的工具。这些人民也就是成为了奴役本国人民的工具。
  
   往往直接奴役人民的并非是公民,而是人民自己。而是部分人民。而这些人民处于人民和公民的灰色身份。他们没有规则权,但是他们却拥有规则的执行权。我们可以号称这样的人民是:公民的工具人。

   人民,为了利益而妥协。但是人民的利益是多层次的。最底层的安全利益;然后是经济利益。再是权利利益。最后才是代表幸福的精神利益。

   在人类进化的初始阶段,人民最大的利益诉求是安全利益;因此,为了安全利益,大部分的国家的人民都愿意妥协于一些看起来非常不合理的规则——然而却是合乎道理的。比如在古罗马,公民牺牲自我的公民权力,转让自己的规则权,让规则权集中于一个公民身上——独裁者;而中国自古以来,由于四面是敌,因此唯有通过公民权集中于一人的方式来维护人民整体的安全利益——也就是我们熟悉的君主制。
  
   在这样的国家下,甚至连君主(皇帝)本身都是一种悲哀——甚至严格意义上而言,就连君主本人都没有最基本的自由——貌似君主拥有规则权,事实上很多君主拥有的只是象征意义的规则权。很多时候,君主本身都没有选择调整“皇帝”这个规则的权利——连君主也是规则的牺牲品。
  
   因此,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君主也是没有人权的。当一些君主认识到这样的形势的时候,要么就乖乖的做一个人民的工具,要么就更加极端的奴役人民;——理由很简单,你们不让我自由,你们不让我幸福,那么我也不让你幸福。
  
   君主对人民的奴役权,其实是人民自己授予他们的。因此可以这样说,所有再残暴的君主都好,他们都没错,错的是人民自己。
  
   法西斯的领袖们绝对是人民自己抬出来的。他们才是人民的玩偶。人民就像一个SM的女人,求着奴役者奴役自己,鞭打自己。

   而对于一些历史悠久的君主制国家而言,人民通过搞出一些思想或者道德出来,让人民潜移默化的接受甚至支持君主制度——这也是无可奈何的方法啊!
  
   可是,人类的智慧不能永远都是愚昧的。

   可是事实上,决定一个国家的公民的数量或者决定一个国家是否能建立起一种公民社会制度,往往并非完全靠人类的智慧的,而是跟人类的创造利益的能力相关。如果一个国家非常落后,就算这个国家的人民拥有一批再高智慧的人,都不可能建立起一种公民社会。
  
   可能你会认为,非洲不是很多公民社会的国家吗?我不想正面回答,我想说的是,如果一个国家号称民主制度,而那些所谓的公民们所拥有的规则权是否能真正拥有,我绝非是抱有怀疑态度的。
  
   比如现在的印度,是否整个印度的公民们都真正拥有投票权?OK,就算表面上看来,他们是拥有投票权的,但是当这些投票权被那些拥有利益的人收买了呢?或者私下兑换了呢?或者被情愿或者不情愿的转让了呢?当然,我不知道。我在这里没有数据。但是我抱保留的态度。
  
   我们回归正题。
  
   公民为什么要妥协?因为利益。
  
   人民为了安全利益,会妥协于规则,转让自己的经济利益、权利利益和精神利益。
  
   一旦当人民可以拥有安全利益保障的前提的时候(人民的安全利益更多时候是对外而言。现今的人类世界,除了非洲的部分国家以外,大部分国家地区都已经拥有了安全利益——因为,现在的人类已经发生战争的可能性越来越低了。当然,对内而言同时是有安全利益需求的。但是对内的安全保障规则到如今也是非常完善的,比如法律规则和道德规则,都可以对内而言的保障了人民的安全利益),那么人民转而诉求经济利益。
  
   当人民为了获得安全利益和经济利益的时候,是会妥协于规则,放弃自身的权利利益和精神利益的。
  
   综上所述,当人民的经济利益可以保障的时候,人民转而会诉求于权利利益。最后就是精神利益。——人类发展到今天,依然还只是停留在第三阶段。甚至大部分人类都还只是处于第二阶段。
  
   人民,应该有所妥协和有所不妥协。
  
   但是妥协往往是人类的惯性。由于对安全利益的迫切,和对于安全利益损失而带来的后果的恐惧,和对人类往往会盲目的恐惧的选择妥协。但是,人民慢慢在觉醒。当人民一回头看到安全已经有所保障的时候,人民就聪明了。——人民会说,别拿国家暴力机器对着我们!你们这些暴力工具人民是给你们的权力!
  
   人民在以下情况的时候应该妥协:
   一、当人民的安全利益得不到保障的时候。人民应当妥协于规则(往往这样的规则是君主制的规则);
   二、当人民的经济利益得不到保障的时候。人民应该妥协于规则(往往这样的规则是君主规则到民主规则的过度的灰色规则,也就是没有任何明确规则的规则。更多的靠的是规则下面的利益关系逻辑的自然推动的潜规则。)
  
  
   人民在以下情况的时候应该要不妥协:
   一、当人民的安全利益可以得到保障的时候。人民应该要不妥协,要通过各种方法主动的争取自己的经济利益。
   三、当人民的经济利益可以得到保障的时候。人民应该要不妥协,要通过各种方法主动的争取自己的权利利益。
  
   但是,无论我们的社会发展到任何一个阶段都好,人民都必须要有所妥协有所不妥协。
  
   我说:“人民假如没有不妥协的精神,人民将永远被奴役。”
  
   结论:奴役人民的并非是别人,而是自己。人民被奴役,是因为人民被自己创造或者妥协出来的规则奴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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