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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短篇|良辰美景时光奈何

蓝朵朵:这个世界上,生存大于爱。因为我们必须对现实妥协,因为我们身边站的并不只有某一个人,因为我们先要生活才能有梦想。所以,为了一部分人,不得不放弃另一部分人,再浓烈的爱最终也会退去,最想念的人也只能深埋在心底。


 

良辰美景时光奈何

文/罗俭


多年以后,翩翩公子胡不归。 


【还没真正开始就好像走到了尽头】

1999年的林明珠是不用上体育课的。

她坐在教室里,看一本闲散的书,阳光从窗户外洒进来,操场上的同学们正在奔跑。那是一个很热烈的下午,同学们在欢快的运动中早已忘记了林明珠,连体育老师也不会点到她的名字。其实,她自己也不想去上课,热得一身汗,还那么累。所以,她倒也乐得清闲,吃一点话梅,看一本漫画。

李家伟就是在那天偷溜到隔壁班里,原本他被罚站在教室后门外。后来他跟林明珠说,是因为一阵细微的唱词吸引他溜了过去。对,就是你唱的那一句“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他狡黠地笑,像所有坏坏男生那样,他很容易就讨到女孩的喜欢。因为林明珠最爱的就是昆曲,她是一个小小的昆曲迷,偶尔唱上两句,也别有一番味道。

那天她实在闲得无聊,就坐在偌大的教室里,空荡荡的,声音还能回旋,好似一个巨大的音箱。她唱得来劲儿了,李家伟冷不丁冒出来鼓掌,几声清脆的掌声,把她吓了一跳。

就这么,原本不认识的两个人,在那个百无聊赖的下午认得了。李家伟是隔壁班的艺术生,学画画,最擅长的是肖像画,最不擅长的是数学,偏偏数学老师又是一个很较真的人,最喜欢做的就是罚站分数最末尾的人。于是,李家伟恨不得烧了书本,背上画板,踢开教室门,从此一去不回头。

他常常在梦里这么笑醒来,但现实是,他不得不忍受这样的屈辱,继续要死不活地解着那些变态的题目。

在遇到林明珠之前,他觉得自己很苦逼,遇到她之后,他觉得,人生其实很美好,就算你蠢到什么都不会,至少你还有一个完整的健康的身体,你用这躯干,还能去见识更广阔的世界,去走更多的路。

这对林明珠来说,却是一件很难很难的事情。

他也曾问过她,为什么你的皮肤看起来有一些紫,好像和那些黑皮肤的小妞不一样。

她指着自己的脸说,你看,其实是乌紫色。

那是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常有的一种肤色,从她十二岁那年忽然吐出一口鲜血开始,她的人生就被框死了,不能走太久的路,不能听太刺激的音乐,更不能跳跃奔跑,她像一个易碎的玻璃娃娃,被家长和老师捧在手里。她没想那么多,人生对她来说,其实还很模糊,也没有什么特别重大的意义。所以,她安于这些小心翼翼,做什么都不会太为难自己,只是在昆曲这件事上,她倒真用心,但凡有昆曲剧目,她都一定要去。她最喜欢《牡丹亭》里的《惊梦》这一折: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是答儿闲寻遍。

对林明珠来说,李家伟也像那梦中人,无意中惊扰了她的梦境。

这一年,林明珠十七岁,她的路还没真正开始,就好像已经走到了尽头。

 

【小妞,等我回来啊】

事情总有些冥冥中被人安排的意思。夏天的午后,林明珠给李家伟补习数学,他总是吊儿郎当地坐下来,说着说着,他就走神了,会冷不丁地问她,要是高考的时候坐你旁边,该多好啊。

林明珠是一个长相很普通的姑娘,因为生病,脸色就更不好看了,和班里那些白皙的姑娘比起来,她总是有小小的自卑感。所以,当一个长相俊美,眼睛修长,又高高瘦瘦的男生央求她帮忙补习时,她的确有些受宠若惊。

这下,她更是认真地说,就算坐你旁边,就算我肯漏题给你,你自己什么都不会,也恐怕是过不了关的。

李家伟的心思根本不在数学上,他有些不耐烦了,拿出一张纸来,嘴角咧到了耳朵根上,说,小妞,不如给你画一张画吧。

刷刷几下,他就仔细开画了,不容她说话,她有些不好意思起来,脸上的表情也有些僵,手脚都不知要怎么放,李家伟就说别动,她只好半点都不敢动。

十分钟后,李家伟将画展示给她看,她心里又紧张又兴奋。

纸上一个俊俏的小妞,她觉得画比本人好看多了。李家伟又说,你好好珍藏,将来就当信物,我们若还能见面,你就嫁我好了。

呀?!林明珠确信自己的耳朵没有听错,她瞬间就红了脸。想从李家伟脸上看出一丝认真来,但他随后的笑声很明显地告诉她,这样一个浅薄的小玩笑,是不值得放在心上的。

大概是出于她帮他补习,他心里有些感激,不知为何,一时脱口这么一句话来,他自己也吓了一跳。接着,他胡乱掰了一个理由,你看,总是听你唱那些良辰美景,古人若想报答一个人,就以身相许什么的……

这句话一出口,忽然觉得不对,他恨不得直接咬掉自己的舌头。再看林明珠的脸,她的眼睛瞪得比鸽子眼还圆,他索性拿起课本往书包里塞,踉踉跄跄地朝门外跑,还对她说,我差点忘了,等下要踢球!

林明珠回过神来,看一眼纸上的自己,心里忽地漾起一层涟漪,那句轻佻却又倜傥的小破话,从此在她心里埋下了,每每想起,都好像从丹田处冒出一个粉红色的泡来。

大概就是那时起,林明珠才似乎找到一些生存的意义,如果一个喜欢的人出现,是不是会觉得特别有力量?爱情也许不能改变她的身体,但却能充盈她的内心,让那颗原本脆弱的心也坚强起来。

可是,过完那个夏天,李家伟就来跟她道别,他还是一脸顽劣的笑,我要去外地艺考培训了,小妞,等我回来啊!

林明珠记得那天有凉凉的风,他就像戏文里的年少公子,只留下一个洒脱却又有些孤寂的背影。

她想,很快他就会回来,他也以为不用多久就能见面。可是,直到高考结束,他们也没有再见。

 

【也许明天就回来】

后来林明珠才知道,李家伟回过一次学校,办了一些手续之后,他就回出生地高考去了。那天,李家伟原本想来找她,但不巧的是,她请假去了医院。如果见面,李家伟想跟她说,她一定要好好地活下去。后来一想,这话太沉重了,他得换个说法,比如“你可得等到我赚钱的时候”。

高考结束后的那个夏天,林明珠在家百无聊赖,她到处打听李家伟的消息,但谁也不知道。后来她等到一份大学录取通知单,学校在北方,很远,专业也并非她喜欢的,家里人一商量,还是别去了。反正家里优越,用不着她拼搏辛苦。

她知道自己的身体,好像越来越经不起负荷,不去也罢。她听从了家人的安排,随后进了当地一个花鼓剧团。因着父亲的关系,她每天不用做什么,只需要在有演出的时候才去协调联络一下,算作一个小助理,家里人对这份差事很满意,虽然和昆曲相差太远,但好歹也是戏曲界。她从心底里感激父母,他们多少顾虑到了她的兴趣。

更没想到的是,在她进去半年之后,她居然遇到了初中时的一个男同学。那人叫陈大宝,他那时候很喜欢唱歌,于是就去考了一所高中的艺术班。初中毕业之后,就没有再联系。但现在,陈大宝竟然成了她的同事,他请她吃饭的时候,很感慨地说,能再遇见你,真的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啊。

那天阳光很好,虽然有些冷,他们坐在一家韩国料理店里吃烤肉。陈大宝吃着吃着,开始激动地回忆过往。

我考试那天,很紧张,面试时唱了一首歌,以为自己考不上。后来我却真的成了艺术班里的一个,班里有学画画的,有学舞蹈的,还有像我这样学花鼓戏的。所以,很自然的,我就进了这里。

林明珠用生菜片夹住一块小牛肉送进嘴里,她的记忆里,陈大宝是一个不太爱说话的人,果然时间改变着很多东西,他现在手舞足蹈地说着那些自以为好笑的事情,林明珠有些走神,她很难想象他唱花鼓戏的样子。

末了,陈大宝放缓了说话的速度,像一声叹息地说道,其实,其实吧,那时候我挺喜欢你的。

林明珠心里一咯噔,她有些尴尬地笑。接着,他又说,既然我还能再见到你,我想我必须有勇气向你表白。

那天,林明珠几乎落荒而逃。他一定要送她回家,在回家的路上,他买了两大挂香蕉,非要塞到她手里。她拎着香蕉,真是有些欲哭无泪。

不久,林明珠就在台上一睹了陈大宝的风采,《补锅》、《打铜锣》,还有人人都会唱上两句的《刘海砍樵》,那样的戏曲就是人间烟火,直来直去的唱词,一点也不矫揉造作。而昆曲呢?却至高优雅,一唱三叹,让人莫名有一种苍凉的情绪。

陈大宝当然不知道她的喜好,他只听到团里的闲言碎语,那个小姑娘身体不好,仗着关系在这谋一份闲差。

所以,他找她更勤了,给她买吃的,帮她提东西,她冷冷地说不需要,但他仍不管不顾地对她好。

有一回,她的父亲来团里找她,他还连忙跑来很自然熟地说,叔,我是明珠的初中同学,您放心,我和她关系很铁,绝不让她受半点委屈。

这么一来,她父亲有时倒想起这个小伙子来,还问她,他是不是喜欢你?不然对你这么好……

林明珠生气了,她找到陈大宝,开门见山地说,我心里有喜欢的人,你不要再对我好。

陈大宝脖子一梗,那又怎样?我喜欢你,是我自己的事儿,你喜欢的人在哪里,怎么不见他对你好。

那年,他们各自十九岁。林明珠越发想念李家伟,但她只能对陈大宝撒谎说,他很快就会回来。

就像《边城》里的翠翠等待那个年轻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就回来。

 

【他只会用最笨的办法与她相遇】

在进团的第三年夏天,林明珠跑去北京看了一场《牡丹亭》。

剧目结束时,现场响起潮水一般的掌声,像她这样年轻的戏迷,倒引来好多老戏迷的惊讶。懂戏的人,必须知道在什么地方叫好,可不能瞎叫。林明珠看得如痴如醉,她不知道,在她前三排右侧的位置上,坐着一个她一直想念的人。

他们一前一后地站起来鼓掌,随后,李家伟侧过身子,他一眼就看到了激动的林明珠。

原来你也在这里。两人在心底里发出这样的感叹,林明珠就像被人踩到尾巴似的全身起了鸡皮疙瘩,她万万想不到在昆曲演出的地方见到了他。这说明什么?说明李家伟从来都记得她的喜好。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哪里有昆曲演出,我就去哪里。

为了什么?

为了遇见你。

林明珠记得那天晚上的陌生城市,灯火通明,入夜微微凉,他们坐在河边的长凳上,聊了很久。

算是一个不辞而别的故事。那一年,李家伟回原籍高考,但最终没有考上。他觉得自己失败极了,没脸来找她。于是又考了一年,虽然考上了,但父亲的去世几乎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他真怀疑老天爷是不是耍他,好不容易熬出头,又让他跌入谷底。

学费一下吃紧,是母亲东拼西凑才弄够了钱,他原本打算放弃学业,但母亲铁了心要他去,临走时,她还在嘱咐他,你那么辛苦,不就是为了这一天吗?

李家伟说到这里,眼眶就红了,他有些丧气地说,我好像蛮倒霉的诶……

在林明珠眼里,他仍是那个白衣无尘,俊朗爽气的年少公子。她很想去握一握他的手,就当是给他一点勇气也好,但她不敢,她想说几句安慰的话,但似乎苍白无力。

最后她开始说自己,你比我幸运多了,如果不是因为身体越来越差,我就不会放弃大学了,你看你好歹还在上学,不像我,无业游民半个。

李家伟用手撑着后面,稍往后仰,摊开两腿,他觉得话题有点儿沉重,于是嬉皮笑脸地问,那张画你还收着么?那可重要着,你千万别弄丢了。

林明珠故意气他,把我画得一点也不像,我早扔了!

原来他还一直记得那些小破话,原以为那只是一句玩笑,可是,她想错了。为了能再遇见她,他用上学的间隙打两份工,攒到的所有钱都用来看昆曲,那些晦涩的戏文,硬是被他一一强记了下来。这需要多大的忍耐与坚持,这是爱吧?他大概没想过这些,他只会用最笨的办法,来与她相遇。

所以,那天晚上,林明珠哭了,他们一起去了旅馆的房间,一个睡在沙发上,一个躲在被子里流眼泪。

 

【爱情,有时足够发人深省】

没有人想过未来,他们只想此时此刻要在一起。

在旅馆外面的槐树底下,李家伟终于牵住了林明珠的手,是很难忘记的三天时间,李家伟用身上不多的钱来照顾她,吃饭,住宿,玩儿,样样都要花钱。第三天,李家伟身上只剩下十块钱,他不想让她知道,于是打电话找同学借钱。就在那个时候,林明珠的父亲心急火燎地奔来了。

跟随他一起的,还有陈大宝。

父亲阴沉着脸,他觉得很失望,林明珠好像学坏了,原本很快就能回家,没想到却在这里乐不思蜀,更可气的是,还和男生睡一间房。

李家伟也懵了,还没等他解释,林明珠就被父亲扯到了门外,父亲气急败坏地指着她的鼻子,气得半天说不出话来。

最后不容分说地拉着她回家,李家伟连忙去追,却被陈大宝挡住了去路,他说,你知道她的身体状况吧?要是出了什么问题,你付得起责吗?

李家伟懊恼万分,他睨着陈大宝,说,你是谁啊?!

陈大宝却不急不恼,脸上堆着一丝刻意的笑,我看你除了会骂人,也不会给明珠带来什么幸福了。她的身体可禁不住折腾,安逸平静的生活才是我能给她的。

从他看到李家伟那一刻起,他便知道,这就是林明珠口中日日想念的人,她喜欢的人,原来只是这样一个穷酸小子,不知何处来的优越感,以及说不清的嫉妒与憎恶,他真想快点断了情敌的念想。一百多年前,普希金与情敌的决斗,只因那个貌美绝佳的女人,乱枪过后,普希金身受重伤,之后便离开人世。陈大宝想,这大概就是你死我活的爱,要么拥有全部,要么一无所有。二十岁左右的男生,爱情是领地,不惜用最刺耳的言语去决斗。

李家伟被他这么一刺激,也来了精神,推搡之间,就真的开打了。显然,李家伟吊儿郎当惯了,打起架来也是狠一些。陈大宝虽然急,但不怎么想还手,他到底稳重一些,或者说更要面子一些,他打心底看不起李家伟,那样一个鲁莽的人,自然配不上林明珠。

最后,陈大宝脸上出了血,鼻青脸肿地跑了出去。整个旅馆的人都来看热闹,那是一个下着小雨的黄昏,走廊里很暗,李家伟的手不小心打在玻璃上,血一滴滴掉在地上,他好半天没吭声,旅馆老板要他赔钱,他也像没听见似的。看客们都散了,李家伟把身上最后十块钱搁在桌上,他拎着一个松垮老旧的书包走了出去。

那里再没有林明珠的影子,三天足以把她的影子刻进脑海里,除此,他好像真的,没有什么好争的。

黄昏的火车开往老家,林明珠几乎是被父亲绑在了椅子上,她看着窗外风景快速倒退,心里忽然空了一大截,对面的陈大宝,他的脸因为嘴角肿胀发紫,而变得更加恶心,就像一个坏掉的苹果。他疼得龇牙咧嘴,却不想多解释,只淡淡说一句,临走时他倒冲我发起脾气来,这人真是……呵呵呵呵。

他不再往下说,他得让她知道,他有多委屈。

在心里,他却将李家伟骂了千次,冲动、莽撞、偏执、穷酸……他恨不得用所有贬义词来形容。

爱情,有时足够发人深省。

 

【李家伟你说话不算数】

昆曲最是销魂。昆曲里的爱情,都得以传唱几百年。

林明珠想,从那天他忽然撞见她起,如果预示着爱情的不朽,又怎能让爱情轻易溜走?最后,被关在房间里两个月的林明珠终于有了机会,她偷偷跑去李家伟的学校,但他的同学告诉她,李家伟退学了。

宿舍里还有一堆课本,上面的字,她太熟悉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他就像海面上升腾起的泡沫,又瞬间在阳光里蒸发不见了。

林明珠忽然觉得心脏揪成了一团,好像顿时停了半秒,她才知道这样的心痛,比以往的病痛更让人绝望。

已是深冬,天寒地冻的北方城市,林明珠真想去喝一碗热汤,路口有卖莲藕汤的小摊,厚道的妇人给她盛了满满一碗,那些莲藕,又肥又香,每一个孔洞都圆溜溜的,绵软的口感真是让人一喝三叹。林明珠小心翼翼地喝完,昏黄的灯光下,她看到妇人的脸,风霜将妇人的脸冻得通红,笑起来就像开了一朵菊花。妇人的身体好像不太方便,走路有一点跛,她再看那拿勺的手指,甚至都有些变形了。她想起老家的亲戚,也像这人一样,严重的风湿病,就会变成这样,手脚变形,到最后恐怕只能躺在床上。

这萧索的冬天,悲凉好像又添了几分。道谢过后,林明珠起身走了。如果她再等一小会儿,就会看到那少年从巷口深处走来,他神色凝重,对妇人喊一声,妈,叫你大冷天的别出来了。随后收拾摊子,不由分说地拎着走。

少年叫李家伟,是林明珠想见却没见到的人。

如果只是如果,没有那一小会儿,她便与他错过了。有时很奇妙,只差那么几秒,几分钟,几小时,几天,几个月……

原本可以有交集的两个人,却最终朝着不同的方向走到未来。

后来,林明珠回家了,她孤单地过完了二十二岁生日,每一次生日对她来说,都意义重大,因为这代表她又扛着那具超负荷的身躯,岌岌可危地度过了又一年,这实在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但那一年的生日,她觉得心里忽然多了一个大窟窿 ,是回忆填补不了的,因为她和他在一起的时光实在太短。

再后来,真正进入林明珠生活的是陈大宝,如果有一个模范男朋友的颁奖,非他莫属。他极尽所能地照顾她,并完全获得了她父亲的信任,这个世界恐怕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人能对她那么好。那是一个很微妙的过程,接受一个并不喜欢的人,听起来似乎很难,可是当那个人容忍了她所有的傲慢、挑剔、讥讽,甚至愤怒以后,还能心甘情愿地对她好,换成任何一个人,都无法铁石心肠了吧。

林明珠了解自己,骨子里从来都不是一个有幻想的人,她想不通李家伟再一次的不辞而别,他笑起来贱兮兮的样子,也渐渐模糊,只有当年那句关于娶她的玩笑话还盘旋在脑海,那张画还整齐地叠在日记本里,可如今,他令她心灰意冷。

年少时,我们说过什么,做过什么,谁又记得?那些暧昧的小破话,尽管照亮了她的内心,但就如萤火的光,转瞬即逝。

有时,成长就是承担责任,说过的话要算话。

当陈大宝终于可以牵起林明珠的手时,她心里闪过一句话,李家伟,说话不算数,我恐怕就不能喜欢你了。

 

 

【人去难逢】

这是林明珠之后的人生,有一个毕恭毕敬体贴温柔的男朋友,做一份闲散的工作,父亲对这个陈大宝特别欣赏,已经完全放心将自己的女儿交给他。林明珠想喝莲藕汤,他便跑遍整个菜市场,去寻那适合熬汤的粉藕。有一次,林明珠看电视,才知道每年冬天挖莲藕的人,是这般辛苦。

你有没有见过穿着橡皮衣踩到一米多深荷塘里的挖藕工?气温低至零下,说话冒着寒气,泡在齐腰深的冰水里,手脚并用,从淤泥里用力将莲藕拔出,再洗净莲藕,从早到晚,连中午都顾不及吃饭。那种冷,是浸到骨子里的,没有什么人愿意干,很多挖藕工都患上严重的风湿病,但还是要干。莲藕洗得白白净净,再统一拿去市场卖,没有人知道这背后的艰辛。

如果林明珠再遇到李家伟,他可能轻描淡写地说,这没什么。脸上还是那种玩世不恭的笑。他的母亲每年都要去挖藕,赚取的薪水,供他读书。他是后来才知道母亲的工作,因为病历单上已经写明,再这么做下去,就要瘫痪。

他忽然觉得自己很不争气,让母亲承受了这样巨大的压力与痛苦。他思前想后,离开了学校。他不是一个天资聪颖的人,画画也并非有出头之日,他体会最深的是穷,那是他迫切想要摆脱的困境。人在特别穷的时候,根本顾不到别的东西,比如那些期期艾艾幽冥哀婉的唱词,比如梦想,比如爱情。

当他眼睁睁看着林明珠被带走,当他暴躁地向陈大宝挥去拳头,当他从衣兜里摸出那十块钱的时候,他就知道,他根本没有资格,恋爱真不是动动嘴皮子的事情,所谓“信物”,所谓“嫁给我好了”,所谓“以身相许”,只是比现实更残酷的玩笑。既然是玩笑,那就不要当真,听过也就算了。

想到这里,他觉得眼睛肿胀得厉害,一股热泪汹涌而出。

一个会耍嘴皮子的倒霉蛋,从此再不敢轻易与人允诺。只记得一句当年的唱词:人去难逢,须不是神挑鬼弄。在眉峰,心坎里别是一般疼痛。

林明珠当然不知晓这些,她只想做一个知足常乐又很傻笨的姑娘,平安地度过一天,再一天。她不想去刨根问底李家伟的下落,也不想去怀疑陈大宝的真心,其实就算他虚情假意,也没有什么值得计较,因为比起李家伟在她心里的分量,他仍然半分半毫都比不上。其实,她心里跟明镜一样,很早的时候她就明白,陈大宝是野心勃勃之人,他无意中对别人说过,他迟早都要离开剧团,借她父亲之力去更好的地方。

结婚那天,林明珠相信,他眼里的确是真挚的光亮,他说的也并非虚假承诺,只是这样一种人,更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他们不浪漫,觉得再浓烈的爱迟早都会在现实里褪色,有时,务实也是一种美德。

后来的陈大宝嗓音沙哑,几句话的工夫就抽掉一支烟。唱戏之人,后来官运顺畅,再也不曾唱过一句。

林明珠觉得活着已是不易,很多事情就不必那么强求。

不强求,就让时间飞去;不强求,就活在昆曲的世界里;不强求,就让良辰美景,只停留在光影交错的舞台上,涂红画绿的眉眼间,悠远凄美的唱词里。

多年以后,翩翩公子胡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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