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故意伤害罪二审辩护词

辩 护 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法律规定,广西**律师事务所接受上诉人唐某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二审辩护人参与本案诉讼。经过认真阅卷、听取上诉人的意见并参考上诉人提交法庭的二审证据,本人对于案件事实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现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一、一审法院没有认定上诉人唐某通过公安机关委托其弟唐某某劝说被告人胡连自首的行为属于“重大立功表现”,是认定事实错误。

第一、上诉人的弟弟联系、劝说被告人胡某投案自首的事实清楚,应当予以认定。

首先、根据证人唐某某2011年3月15日的证言,其在2011年3月14日上午9点接到公安机关转达的上诉人找到并劝说同案犯胡某自首的委托之后,就积极联系其亲属寻找其的下落,要求其亲属在和胡某取得联系之后,要求胡某打电话给其。在胡某打电话给其时,向其讲了事情的严重性,以及上诉人其另一同案犯黎某皆已到案,要求其回来投案自首。在胡某同意自首后,又按照其的要求接上其姐夫及老婆一起开车到恭城接其,并在接到胡某之后,及时配合公安机关的要求电话联系办案人员,成功将胡某交予办案人员。

其次、被告人胡某在其到案后亦供述:“今天下午我打一个电话给我福利水寨村的姐夫张某,叫他帮我想一千块钱,并告诉他喊我老婆帮我拿下来。之后过了没多久,我姐夫打电话给我叫我回来自首,我马上就问他为什么,我姐夫讲是“耗子”的亲老弟“点点妾”讲的,“点点妾”书名我不知道。然后我就马上电话给“点点妾” 问他怎么回事,“点点妾”讲我们砍得诸葛某被我们砍死了,还讲“耗子”和“狗狗”已经被抓起了,叫我马上自首把事情搞清楚,还讲他开车接我回去自首。然后我叫他到栗木接我,我在路边等他。到了晚上7点左右,“点点妾”就开车到栗木接起我来自首了”(第一次讯问笔录第10页)。

第三、证人秦某在2011年3月18日的证词中亦讲到“到14号下午时,耗子的老弟开他的QQ车到我家接我,讲去接我老公回来投案自首,然后我就和他还有我姐夫张某一起到恭城栗木镇的公路边接到胡某。后来到恭城收费站是,胡某就上了公安局的车。”

综上,被告人胡某及其亲属在与上诉人的弟弟唐某某2011年3月14日通电话之前尚未知道受害人诸葛某已经不治身亡,另两名同伙唐某及黎某已经被抓捕归案的事实。而正是因为唐某在电话中向讲述了上述情况的,才使得胡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并做通其思想工作,最终促使胡某作出了投案自首的决定。上述证人证言及被告人胡某得供述相互印证,因此,唐某某联系、劝说被告人胡某投案自首的事实是清楚、无异议的,应当予以认定。

第二、上诉人唐某通过公安机关委托其弟唐某某劝说被告人胡某自首的行为,依法应当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

首先、刑法之所以设立立功制度,其根本目的是在附条件的情况下借助具有悔过表现的犯罪分子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一审判信用卡诈骗罪成立二审改判无罪!建瓯工程监理白某喜获自由
【办案资讯】毒品案上诉辩护:省高院裁定发回重审
FA必读:促成2笔融资收佣金3亿被判刑全没收【金融裁判规则154】
700万合同诈骗案重审后,被告人当庭释放
千年等一回:被控故意伤害二审法院认定构成正当防卫宣告无罪
认罪认罚案件,律师仍可积极提出辩护意见|法纳刑辩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