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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元年(1851年)收捐执照一件

咸丰元年(1851年)收捐执照一件,面额为库平银三百两,左侧印有“此票只准持赴户部照筹饷事例开截卯期内抵交捐项”,该票系一枚以商家应缴之预期捐费作抵押而发行的国内公债券,是国内目前发现之最早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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