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上海一般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不再是征收补偿法律关系中的被安置人
userphoto

2022.06.24 上海

关注

公房承租人在征收之前将房屋出租给案外人使用或者经营的,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次承租人)能否参与征收补偿利益分割?

实践中,有的公房承租人在征收之前将房屋出租给案外人使用或者经营,次承租人要求以征收对象身份参与征收补偿利益分割。处理此类纠纷时,要区分征收补偿法律关系与一般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

2012年《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后,一般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不再是征收补偿法律关系中的被安置人,因征收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属于一般租赁合同纠纷,依照租赁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拆迁征收法律知识集:房屋征收(上)
房屋拆迁承租人财产损失补偿问题研究!!
承租人是否有权主张征收拆迁安置补偿?
承租人能否获得拆迁补偿?
营业用房承租人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主张停产停业损失?
承租人能不能得到拆迁补偿?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