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的要求,自2017年9月1日起,纳税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扣缴纳税申报表时,须将【人员信息登记】中所有状态为“正常”的人员的手机号码如实、准确的填写完整。
请纳税人最晚于9月份申报期结束前按要求完成人员信息填写,自2017年10月1日起,未填写手机号码的申报数据将无法正常申报。
这个显示在“上海市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的通知,这两天在财税圈引起了轩然大波,网友们这样说:
没手机的税局是不是给配一个呢?
逃税的公司找几个空号给你填上又如何?
干脆全填成一样的不就行了?反正又不要本人实名制的手机号!
这会不会造成新的个人信息泄露呢?
下面创客菌来说一下这项新规定到底是咋回事:
这是上海发布的,咱们大深圳暂时还没有要求,未来会不会有,这可不好说…
具体操作就是在所有申报工资的员工名字后面加上该员工的手机号码。
但也不仅仅就是这么简单,在创客菌看来,这很可能是个人所得税即将进行严查的一个预警!
创客菌说两种情况,请老板们自行比对、随意感受一下:
(一)申报工资低于实发工资,隐瞒个人所得税
企业给员工申报薪资的时候,以各种方式少报,而员工其实也不在乎公司到底是怎么报的,总之,拿到手里的钱多一点就好。
对于企业来说,申报员工薪资低的话,相应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中企业要负担的部分也可以少缴,何乐而不为?
有些公司甚至直接把工资虚列到3500元以下!
(二)虚报工资、虚增费用,偷逃企业所得税
比如有的公司会通过虚增工资支出以达到增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目的;
也有的公司通过虚列员工花名册的方式为收入较高的员工分摊收入;
更有甚者乱拉人头,虚增费用,为的就是逃避企业所得税…
如果有一天,税局给某位公司员工打电话,问他,“你工资多少?”
你觉得这名员工能准确无误的按照财务申报的虚假金额答复吗?或者说,这个人根本就不是该公司的员工,完全是被拉来凑人头的,那就更尴尬了…
对于上述两种情况,一旦被税局发现,后果是相当严重啊:
如果是帮员工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偏少的话,那么企业要先补个人所得税,再交滞纳金和罚款!
如果是虚报工资、虚增费用、偷逃企业所得税的话,那么企业先补企业所得税,再交滞纳金和罚款!如果金额达到一定额度,那可能就不是钱的问题了…
创客菌想说的是:
如今已经是金三大数据的时代了,税务稽查形势严峻,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都是稽查重点,任何一点差错都可能引来大麻烦!
上海先已经实行了这一政策,如果真的全国推行了,那么从个税到社保、住房公积金都藏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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