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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话常说,“覆水难收”。
的确,这水一旦泼出去了,想要收回来一点都难如登天,更不必说妄想着把所有水都收回来。
「我爸是李刚,有本事你们告我去」。
相信这话很多人都听说过,或许有人还曾经把他写进自己的“剧本”里。
但是这句话,撞人的李启铭真的有说过吗?
「在我的印象里,他撞完人确实有这么说;但是你这么一问,似乎又在否定这种说法。」
相信很多人此刻的想法都是如此。
但其实,只要能留给你这种模棱两可的印象,对某些人来说就已经足够了:李启铭嚣张抑或是不嚣张,对这些参与炒作的人来说根本不重要;反正在他们眼里,李启铭已经够恶了,而他们也不介意再为恶人的恶“添油加醋”一般。
可实际上,李启铭当时并未张狂,而是特别害怕,说的话也是「我爸是李刚,是北市区公安分局的副局长。出了事他愿意负责任,千万别跟他爸说」。
但笔者丝毫不认为这能将已经破碎的事实重新拼凑回完整的状态。
而事实也确是如此。
直到现在,依然有无数人“标新立异”地执着于判案法官对彭宇说的那句:“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
说真的,彰显自己与众不同的方式有很多种,可有些人偏偏就对那些令人唾弃不已的方法“情有独钟”。
对他们而言,彭宇撒没撒谎、其造成的影响有多么恶劣显然已经不再那么重要,掀起一轮新的反思才是他们的当务之急。
▲焦点访谈再次披露彭宇案真相——六年后,彭宇承认撞人
他们仿佛已经完全忘却了当年那些颠倒是非的观点是谁一手捏造出的。当然,即使他们记得,也要尽力装作不知道的样子;不然他们以后该怎么引领“风尚”呢?
彭宇案引发的道德滑坡所导致的社会冷漠问题,直到今天依然在继续侵蚀着中国社会。起码在类似的事件发生后,“扶不扶”的问题总能趁机死灰复燃。
而品德败坏的媒体从业人员,依然在若有若无中扮演着法治绊脚石的角色。
'如果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应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仅仅是好心相扶;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的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被告未作此等选择,其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彭宇案判决书:http://dwz.cn/67hi0Z)
在看到彭宇案判决书的这一段时,笔者突然想起了那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
(资料来源:熊猫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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