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私家车自驾者而言,“高速公路超时费”的确是个新名词。这一新名词,来源于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各自对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解读。
按不同省不同收费公路的规定,有些路段在高速上超时真的是有超时费的,“超时车”是指“路网内出入站时间超过24小时以上、路段内出入站时间超过12小时以上的车辆”。
还有些省这么规定;按照最低限速要求,没在规定时间内跑完,可宽限3小时左右,但超过这一时限则需收取每小时40元超时费。
对于普通私家车,即使你通关卡进站时收费系统显示“超时”,轻微的,收费员一般不会问你原因,严重的,最多也就问问你啥原因,且一般都不会收取你“超时费”——因为你是一类车,都是最低消费水平,而且,你这私家车一般也不会天天跑“线路”,与某收费站勾结吃钱、或者与非法跑客运的小客车司机勾结吃钱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如何做到在服务区既长时间休息,又不增加额外的开支呢?
为了避免高速行驶有时间限制的问题,可以出示在休息区使用过的住宿、餐饮等收据,收费站就不以超时计算了。一般在服务区休息也就吃顿饭的功夫,顶多睡一宿觉,24小时足够用了。
说一个简单实用的方法。当你进入服务区做完休息前的准备工作后,就去超市买一瓶水并让服务员开具小票,休整好了离开之前,再去超市买一瓶水并开具小票。因为小票上有你购买商品的时间,这样就能证明你这段时间确实在服务区休息了。当你下高速时,收费员要收超时费,你只需拿出服务区的购物小票,说明情况,收费员就不会收你超时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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