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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超人 遗传优势于竞技体育
人与超人 译者:SCWalter原文作者:MALCOLM GLADWELL 2013-10-06 07:14:43挑错 | 查看译者版本

竞技体育是一群在遗传天赋和自然优势上并不平等的运动员之间的较量。巴里·布里特插图。

在《运动基因》(企鹅出版社/当代科学分社)一书的最后,大卫·爱珀斯坦终于在芬兰一个偏远的角落采访到了埃罗·门蒂兰塔。门蒂兰塔住在北极圈内一间松树和云杉环绕的湖边小屋里。他已年逾七十,附近的村庄里有他的雕像。“他浑身上下都长得大出旁人一号儿,”爱珀斯坦写道。“柔和圆润的脸庞中间一个蒜头鼻子;粗大的手指,宽宽的下巴;水桶也似的身上罩着一件红色毛衣,胸前是一只表情严肃的驯鹿。这个男人相貌不俗。”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脸色。那是一张“深红色的脸膛,上面错落着几处紫斑”,让人联想起“当地富铁土壤呈现出来的涂红色调。”

门蒂兰塔带有一种罕见的基因突变。他的DNA中有一处异常,这处异常导致他的骨髓产生出过量的红细胞。这既是他肤色的成因,也解释了他作为一名竞技越野滑雪运动员那非凡的职业生涯。在越野滑雪过程中,运动员要推动自己滑过15到30公里的距离(译者:越野滑雪不同于高山滑雪,它的上坡 、下坡和平地各约占1/3,所以确实需要用双腿推动自己前进,并不是主要依靠重力和滑雪扦下滑。)——这项体能上的挑战对运动员红细胞为肌肉送氧的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凭借其独特的生理条件,门蒂兰塔拥有的红细胞数量比正常成年男性多出约65%。他在1960年、1964年和1968年的冬季奥运会上共夺得七枚奖牌——3金、2银和2铜,在同一时期,他还两次夺得了30公里越野滑雪的世锦赛冠军。在1964年冬奥会上,他在15公里比赛中比第二名快了40秒,完胜对手。爱珀斯坦说,(他的成绩)“在冬奥会上绝对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

在《运动基因》一书中,这样的传奇数不胜数,所有这些事例都说明最伟大的运动员跟我们其他人是不一样的。训练对他们来说更有效。他们的身体形状对某种体育活动来说是最优的。他们携带的基因让他们远远领先于普通运动员。

爱珀斯坦讲述了唐纳德·托马斯的故事,此人生平第七次跳高就越过了2.22米——这实际上就是一个世界级的高度。(译者:就是他2006年出道第一次参赛的第七跳。)在经过了总共8个月的训练后,托马斯在第二年赢得了世锦赛冠军。他是怎么做到的?除了其他因素以外,他天幸有一条长得出奇的腿和一条长得惊人的跟腱——26厘米长。当他站稳准备跳起的时候,这条跟腱像弹簧一样把他高高射向空中。(爱珀斯坦告诉我们说袋鼠也有长长的跟腱,这给了它们特殊的跳跃能力。)

为什么世界上最好的长跑运动员中有这么多人来自肯尼亚和埃塞俄比亚?爱珀斯坦解释说,答案要从体重讲起。跑步运动员不仅要瘦,而且具体说来腿肚子和脚脖子要瘦,因为你四肢上多出的一斤要比躯干上多出的一斤更费劲儿。这就是为什么一双跑鞋上削掉几两也能有明显的效果。结果发现,来自肯尼亚卡兰津族——肯尼亚大部分最佳跑手都来自这个部族——的运动员恰恰就是这么瘦的。爱珀斯坦援引了一项卡兰津人与丹麦人的对比研究;卡兰津人更矮但腿更长,而且小腿要轻将近一斤。这样一来每公里少消耗8%的能量。(想要卡兰津人奇特小腿的证据就去看伟大的肯尼亚长跑运动员阿斯波·基普罗普的照片,一个高大优雅的男人好像是在用两根黝黑的铅笔跑步。)据爱珀斯坦说,这一切都有一个进化上的解释:四肢瘦长的骨架在炎热干燥的环境中有利,那更容易降温;这就好比粗壮矮胖的身材在寒冷的气候中有利,那种身材能更好地保温。

长跑运动员在高海拔地区生活也有一个很大的优势,在那里身体通常被迫产生多余的红细胞来弥补氧气的不足。记住不要太高了:比如在安第斯山脉,那里的空气对这种训练所需的氧气而言太稀薄了,无法养育出一位世界级的跑步运动员。最佳范围在6千到9千英尺。埃塞俄比亚和肯尼亚的最好跑手是从东非大裂谷的山脊上来的,在爱珀斯坦笔下,这里是“鹤立鸡群的最佳地点”。当肯尼亚人与欧洲人或北美人比赛的时候,他们在上赛道之前就已经领先了一大块。

既然如此,当我们在观看竞技体育的时候,看的就是本质上极为不同的几组人在比赛,站在起跑线上的他们有着一套不平等遗传天赋和自然优势。那里会有人像唐纳德·托马斯这样几乎用不着训练,也会有人像埃罗·门蒂兰塔这样因为万幸遗传来的福气血液里有着比对手提前40秒完成的能力。正如爱珀斯坦所说,竞技体育“为体现了人类生物多样性的这个奇异群体”提供了一个“辉煌的舞台”。正是这群异人让体育变得迷人。然而,他们也让高水平竞技背负了一个争议。我们希望体育是公平的,我们也采取了复杂的措施,确保没有任何一名参赛者能占别人的便宜。可是,有这个奇异群体参与的比赛又怎么能算是公平的呢?

* * *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军方在应征服兵役的年轻男子中注意到一个令人不解的(地域分布)模式。在全国某些地方征召的士兵中,大脖子的比率较高——一种由甲状腺肿胀引起的颈部肿块。上千名新兵无法扣上制服领口的扣子。我们现在怀疑,应征士兵平均智商的不同也符合相同模式。来自沿海地区的士兵似乎比来自全国其他地区的士兵更“正常”。

结果发现罪魁祸首是缺碘。碘是一种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没有了碘,人类大脑不会正常发育,而且甲状腺也会开始膨大。当年在美国某些地区,当地的食谱中碘含量不足。正如经济学家詹姆斯·费耶、迪米特拉·波利蒂和大卫·威尔在最近为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所作的一篇报告中写到:

地方性甲状腺肿之所以没有在沿海地区见到就是因为海水中富含碘。碘通过降雨从海洋转移到土壤中。然而,这一过程只能触及上层土壤,并且可能需要上千年时间来完成。强降雨能够造成水土流失,这样一来富含碘的上层土壤就会被冲走。最近一次的冰川期有着同样的效果:富碘土被结晶岩衍生出的贫碘土所取代。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在瑞士和五大湖区这种留有强烈冰川作用痕迹的地区地方性甲状腺肿如此普遍。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战争部发表了一份名为《应征兵中发现的缺陷》的报告,报告详述了州与州之间大脖子发病率的不同,爱达荷州、密歇根州和蒙大拿州等地区的发病率高达沿海地区的40到50倍。

这个故事与爱珀斯坦记述的肯尼亚长跑运动员的故事没有什么不同,讲得都是气候上的偶然因素与地理上的偶然因素相结合,造成了能力上的巨大差异。在二十世纪头几年里,美国儿童的生理发育就是那种“体现出人类生物多样性的神奇动物园”的一个实例。

当然在这个例子中,我们并不喜欢这个神奇的动物园。1924年,莫顿盐业公司在公共卫生官员的敦促下开始向自家生产的食盐中添加碘,并启动了宣传碘盐好处的广告战。这种做法在世界上许多发展中国家里已经得到了成功应用:补碘已经使人们的智商提升了高达13分之多——这是一项非同寻常的提升。你家橱柜中的碘盐是对事物自然秩序的一种干预。当一名来自爱达荷州贫碘山区的学生应邀与一名来自缅因州富碘沿海地区的学生比赛时,我们会认为补偿他们自然条件上的不平等是我们道义上的责任。然而在体育世界中,事情并不像这样明明白白,这就是近年来关于一流运动成绩的争议变得如此火热的原因所在。如果这两名学生是在体育比赛中角逐又该如何?我们还能不能给自然条件不足的一方补充相应量的碘?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无法抉择。

爱珀斯坦告诉我们,棒球选手从整体上说视力超群。眼科医生路易·罗森鲍姆四年内测试了近四百名来自大联盟和小联盟的棒球选手,他发现这些人的平均视力在20/13(译者:除完就是1分制的1.5)左右;也就是说,典型的职业棒球选手在20英尺以外能看到我们其他人在13英尺外看到的东西。罗森鲍姆在测试洛杉矶道奇队的时候发现,有一半队员视力是20/10(2.0),而一小部分人突破了20/9(2.2)。爱珀斯坦指出,这种视力“秒杀了人类视力的理论极限”。面对一颗时速接近每小时100英里、带着一系列高难旋转和曲线的棒球,连续击中所需的视力只在一小部分人群中存在。

视力可以通过激光手术或植入式镜片提高——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显著提高。那么该不该允许一位年轻有为但视力平平的棒球选手接受这种矫正手术呢?对于这种情况,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说可以。美国职棒大联盟还允许投球手用死人身上或者运动员身体其他部位的肌腱替换自己投球手臂肘部的尺侧副韧带。肌腱置换手术与激光手术类似:它把一名运动员的身体变成了天生身体的加强版。

但当涉及到药物的时候,美国职棒大联盟与大多数体育运动一样画出了界限。即使用药剂量无害,或者所用药物——比如睾酮——只不过是复制天然激素,任何人在世界几乎任何地方都可以通过处方拿到,一个运动员也不能用药物把自己变成加强版。

棒球界正身陷这项运动定期会发生的一则兴奋剂丑闻之中,围绕的是棒球史上最佳球员之一——亚历克斯·罗德里格兹。罗德里格兹是他那一代人里最不招人待见的球员。他试图通过非法手段恢复伤病并延长自己的职业生涯。(他已经对基于这些指控作出的停赛决定提出了上诉。)然而,想到了罗德里格兹就很难不去联想汤米·约翰,他为了强化自己在1974年成了首位替换自己尺侧副韧带的运动员。约翰用现代医学来恢复伤病并延长自己的职业生涯。他在变身之后赢得了164场比赛,远远超过他在接受科学干预前的成绩。他46岁退役,这是棒球史上最长的职业生涯之一。他的超级手臂使他在一个赛季至少能赢20场比赛,这是优秀投手的水准。人们喜欢汤米·约翰。也许亚历克斯·罗德里格兹在看到汤米·约翰——同时又得知至少有三分之一现役大联盟投手作过相同手术这一事实的时候真的会很困惑,为什么棒球运动会在现代内分泌学的兴奋剂和骨科提高运动成绩的方法之间划上一条闪亮的道德分界线呢?

另一位因兴奋剂而遭人唾弃的伟大运动员是兰斯·阿姆斯特朗。显然,为了提高自己循环系统中携氧红血球的数量,他抽走了自己身上大量的血液并在赛前重新输血。阿姆斯特朗想要像埃罗·门蒂兰塔那样,他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变得能与那些生来就拥有并且也合法拥有过量红血球的幸运儿平起平坐。但在我们谴责他之前,难道不该拿出一个很好的理由解释一下,为什么一个人可以有很多红血球而另一个人就不能?

“我总是说,你可以让我们带上这个星球最好的测谎仪问我们是否作弊,而我们还是会过关,”兰斯·阿姆斯特朗的前队友泰勒·汉密尔顿在他的自传《秘密比赛》(丹尼尔·科伊尔合著;班特姆出版社)中写道。“不是因为我们出现了幻觉——我们知道自己犯规了,但我们不觉得这是作弊。犯规让我们觉得公平。”

* * *

在读《运动基因》的同时也应当读一读《秘密比赛》,因为它描述了爱珀斯坦所探讨问题的反面。如果你不是埃罗·门蒂兰塔怎么办?

汉密尔顿曾是一名滑雪运动员,后来才投身自行车赛。他将自己描绘成一个失败者。当他在特拉华州的杜邦自行车赛上第一次见到阿姆斯特朗的时候,他看了看周围的其他职业车手,然后强烈地意识到自己看上去与他们格格不入。“你可以通过车手屁股的形状和腿上的静脉看出他适不适合赛车,这些车手的屁股超凡脱俗,那比我曾经见到过的任何屁股都更小、更有力,”他写道。车手的“腿部静脉看上去就像高速公路地图。他们的手臂像牙签……他们就像赛马一样。”汉密尔顿的躯干过大。他的腿部静脉没有爆出。他有的是滑雪运动员的大腿。他的双臂肌肉过于发达,蹬起车来就像笨拙的“捣土豆动作”。

当汉密尔顿在美国邮政车队加入阿姆斯特朗所在小队的时候,他被迫重新学习这项运动,抛开那个他所谓的理想世界——“爬上自己的车子,简单地期待今天运气不错”。改造从他的体重开始。当邮政车队的主要顾问米歇尔·法拉利第一眼看到汉密尔顿的时候,他告诉汉密尔顿你太胖了,从自行车运动员的角度看他也的确是太胖了。自行车骑得快不快取决于你用在蹬车上的力量与你所携带重量的比值,而减轻体重要比提高力量容易。汉密尔顿说,一次锻炼要燃烧掉上千卡路里,之后回到家他会喝一大瓶汽水,吃两三片安眠药——希望这样能睡过晚饭时间,最好连第二天早饭也睡过去。和朋友一起吃晚饭的时候,汉密尔顿会先咬一大口,假装打一个喷嚏,把食物吐到餐巾纸上,然后冲到厕所把食物倒掉。他说他知道自己在变瘦:比如他的皮肤变得像纸一样薄;比如由于没了屁股所以坐在木头椅子上会疼;再比如运动衫袖子套着二头肌的部分变得宽松起来,风一吹就啪啪作响。从最基本的层面看,自行车赛就是改造身体的事儿:目的就是强行改造老天爷给你的身体。

“兰斯和法拉利教给我说其中还有更多我想象不到的可变因素,这些因素都很重要:身体产生的功率、节奏、前后间隔、赛区、能量、乳酸,当然还有红细胞比容,”汉密尔顿写道。“每次骑车都是一道数学题:一组经过精确计算后需要我们达到的数字……骑六个小时车是一回事。按照一套功率和节奏计划骑六个小时又是另外一回事,尤其是那些功率和节奏的设置是要把你的能力推到精疲力尽的边缘。”

上述那些因素的最后一项——红细胞比容——是他们最关心的。它指的是携氧红血球占全身血液的百分比。红细胞比容越高,你的耐力就越长。(门蒂兰塔就有一个非常高的红细胞比容)。耐力运动的悖论就是一个运动员永远不可能拼搏得像自己想象中那么狠,原因就在于如果他把自己逼得太紧,他的红细胞比容就会下降。汉密尔顿天生的红细胞比容是42%——位于正常值的下限。到环法自行车赛的第三个星期,他的红细胞比容将处在36%,这意味着他能用在踏板上的力量下降了6%。在一项力量差距0.1%都能决定胜负的运动中,这个6%“算是一项大忌”。

对于邮政车队的小组成员来说,解决的办法是使用EPO激素和输血,在不引起怀疑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红细胞比容。(2000年之前没有针对EPO本身的测试,所以车手们的红细胞比容不得超过50%。)然后他们会一直加入维持红细胞比容所需的药量,用以抵消比赛和锻炼引起的红细胞比容下降。这套程序既精确又复杂。睾酮胶囊也加入其中帮助恢复,它们被叫做“红鸡蛋”。EPO(又名促红细胞生成素)就是埃德加——埃德加·爱伦·坡的缩写(译者:这是阿姆斯特朗车队中使用的黑话,用埃德加代指EPO),这是一种天然激素,能够增加红血球的生成。在环法自行车赛和其他比赛中,每个车手根据预定的时间间隔在秘密地点抽走一袋袋血液,然后用冷藏容器暗中送到比赛各站进行战略性输血。服药之后容易暴露的时期被称为“发光期”——在这段时间药检会被查出服用了兴奋剂。大多数使用兴奋剂的车手(现在看来,在阿姆斯特朗时代几乎所有的顶级车手都会使用)每隔几天会皮下注射2000单位的埃德加,这就意味着他们会在很长一段危险期中“发光”。阿姆斯特朗和他的队员采用微剂量用药,夜间使用500单位的埃德加并直接注射到静脉中,药物在静脉中分散速度更快。

《秘密比赛》一书中到处都是这样的段落:

把埃德加打进静脉的诀窍当然就是你必须进入静脉。如果错过静脉——注射到了周围组织中,埃德加就会在你的身体里停留更长时间;你就有可能被检出阳性。因此,微剂量用药需要手稳而且感觉好,还需要大量的练习;你必须感觉到针头刺穿了静脉血管壁,并把活塞往回拉抽出一点儿血,这样你才知道自己进入了静脉。如同其他方面一样,兰斯在这一点上也得到了上帝保佑:他的静脉就像水管一样。我的静脉很小,这点总让我头痛不已。

汉密尔顿最终被抓住并被停赛。他在联邦调查员面前作证并出现在了《60分钟》节目中(译者: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新闻杂志节目。),成为了他们那个圈子里第一批牵扯出兰斯·阿姆斯特朗的人。他说他对自己那些年使用兴奋剂感到后悔,谎言与欺骗成了难以承受的负担。他的婚姻破裂,自己陷入了抑郁。他的书本应成为他的致歉,单就这一目的而言,这本书失败了。汉密尔顿或许尝试过——有时他的努力似乎还不够,但他无法解释为什么一项运动对通过自发节食来提高成绩没有意见,却对运动员把自己的血液回输给自己这么不满。

“兴奋剂并不是提高能力的仙丹妙药,它只不过是控制体能下降的一种方法,”汉密尔顿写道。使用兴奋剂意味着自行车手最终可以如愿以偿地拼尽全力。它是矬胖的失败者可以与天才一战的法门。“人们认为兴奋剂是为不想努力的懒人准备的,”汉密尔顿写道。对于许多车手来说,事实正好相反:

EPO赋予了运动员承受更多痛苦的能力;让你变得比自己曾经想象过的水平更高更强。它回报给我的正是我所擅长的地方:让我有更高的运动热情,把自己推向极限,让自己超越极限。我几乎感到了目眩神迷:这是一个新的境界。我开始用不同的眼光看待比赛。竞技不再是遗传上的赌博,也不再是较量谁在那一天状态正佳。它不再取决于你是谁,而取决于你做了什么——你训练有多努力,你在准备过程中有多么细致和专业。

这与芬兰北部原始松林中和蔼老人的丰功伟绩大相径庭。它是对体育的一种愿景,在这幅愿景中,竞技的宗旨在于用科学、智慧和纯粹的意志征服天生的差异。相比起一位生来就有一个随机基因突变的万幸运动员,汉密尔顿和阿姆斯特朗这样的运动员可能只是觉得,他们自己这样取得的成就要比那种人的金牌更有价值。?

马尔科姆·格拉德威尔
201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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