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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号角吹响:“老八股”虚假陈述“六宗罪”

维权号角吹响:“老八股”虚假陈述“六宗罪”

ST博元维权索赔征集进行时

近日西安中院传来股民诉ST东盛和解获赔的消息,鼓舞了不少一直奋斗在证券维权领域的投资者和律师。在被证监会做出行政处罚、被投资者列入维权名单的上市公司中,赫然还有一位“老八股”的身影。几经易名,曾经的浙江凤凰如今叫做ST博元。公开资料显示,即使因信批问题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该公司仍然实施了多项虚假陈述行为。2011年9月,证监会对ST博元开出了罚单,而投资者也将维权矛头对准了这家公司。

接受调查时仍在铤而走险

ST博元前身为浙江省凤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1988年1月21日在浙江注册成立。公司股票于1990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证券代码为600656。经过二十多年的演变,公司的证券简称几经更改,浙江凤凰、华源制药、*ST华药、*ST源药、S*ST源药、ST源药、ST博元、ST博元。时至今日,ST博元身上已经难再见到曾经“老八股”之一的影子。

2009年4月30日,ST博元发布《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暨停牌公告》,该公告披露,因会计差错,公司拟对2008 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调整;同时,公司有重大事项待核查。

2009年5月8日,公司发布《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披露了其存在诸多问题。

2009年7月9日及2010年2月2日,公司先后发布公告宣布了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消息。

2011 年9月15 日,ST博元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显示,该公司存在多达六项的虚假陈述行为,时间跨度从2007年延续至2009年底。也就是说,即使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后,ST博元仍然实施了多项虚假陈述行为。

虚假陈述“六宗罪”

证监会的处罚文件显示,ST博元在2007-2009三年间有六项虚假陈述行为。该公司进行的虚假陈述多散布在年度报告中,大多为虚增银行存款、隐瞒对外巨额担保、隐瞒关联交易和对外诉讼等。

具体来说,ST博元的虚假陈述其一为其发布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虚假陈述。其二为在2007年年报中虚假陈虚增银行存款6400余万元,隐瞒为子公司提供1300余万担保事项。其三为2008年未披露对外担保和诉讼事项。其四为在2008年年报中作假,虚增银行存款、隐瞒数千万元担保和诉讼事项。其五为未及时披露公司相关诉讼事项、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其六为在2009年年报中作假,为按规定披露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及与上海震宇的关联关系及其交易。

鉴于以上行为,证监会开出的罚单包括:对ST方源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相关公司高管和工作人员做出警告处分和5-30万元不等的罚款。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

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投资者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依据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民事诉讼相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其表示,该案已有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法院应当受理。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ST博元发布的公告等,刘律师推算符合起诉条件的投资者为:2007年12月10日至2009年4月30日间买入600656股票,并在2009年4月30日及以后卖出或持续持有,且存在投资差额损失者;2009年6月24日至2009年9月18日买入600656股票,并在2009年9月18日及以后卖出或持续持有,且存在投资差额损失者;2009年10月27日至2009年11月26日买入600656股票,并在2009年11月26日及以后卖出或持续持有,且存在投资差额损失者。

《投资快报》记者提醒广大投资者,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因ST博元虚假陈述受损而欲索赔的投资者应在2013年9月16日之前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如过期起诉,将丧失胜诉权,不再能得到法院的保护。

股民索赔小贴士

向虚假陈述的上市公司索赔的案件多吗?获得赔偿的几率大吗?相信这是不少投资者的疑虑。事实上,在过去的十年中,已经有超过一万名投资者向六十多家上市公司发起索赔,约有80%以上股民通过和解或判决,获得了现金或股票赔偿。

2012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中,陈艳军等诉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赔偿纠纷系列案排在首位,这是最高人民法院从全国法院在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底两年期间内调解结案并已履行完毕的调解案件中评选出的,供全国法院学习借鉴。这也清晰的表明了最高人民法院对类似案件的态度。然而遗憾的是,更多的股民,却因为各种原因选择了沉默,错失索赔良机。

刘国华律师表示,投资者欲提起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前期应当准备的材料包括: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卡复印件、加盖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从第一次买入600656股票打印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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