裘錫圭《釋“
陳 劍
裘錫圭《釋“
殷墟甲骨文中寫作
裘錫圭先生《釋“
在字形分析方面,裘文首先辨明,此字下所从係“虫”而非“它”(上爲“横止”形“
關於“
從卜辭用例看,研究者本已公認,其意義應與“求(咎)”、“
裘文發表後,其説即迅速獲得了公認。後出資料中,關沮周家臺秦簡333“取車舝(轄)”之“舝(轄)”字作
《釋“
在裘文揭示出有關疑難問題的答案之後,我們也不妨再從多種角度試回想。例如,當初認識的障礙、導致舊誤釋的原因在哪?一則,“
注釋
[1] 同類的字形演變現象還見於“禺”等字,即研究者論之已詳的所謂“'禸’式飾筆”之來源。參看劉釗:《古文字構形學(增訂本)》,福建人民出版社,2011年,23—24頁。
[2] 裘文中此段,是在文成後特意補充的,“爲會議發言時所增入”,由此亦可見爲裘錫圭先生所反覆强調的考釋古文字、通讀辭例要充分重視傳世古書的證據此點。另,文中所説《金縢》“'罔害’顯然就是卜辭的'亡
[3] 當然,此點也並非可“一望而知”的。如裘文所引睡虎地秦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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