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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社会”可以改名“后奴隶社会”(浪子背包客)
    前几天有位网友提了个意见,说我的帖子里谈到“大清朝封建”有误,说封建是夏商周那时候的事,秦朝以后就没有了,还说是专家说的。

    另一种说法就是一段时期史学界的一种“约定俗成”,称“封建社会”从秦朝开始到清朝--但是现在想起来,这种划法似乎有待商榷,所以我提议把“封建社会”(名称)改为“后奴隶社会”。原奴隶社会的概念依然保留。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作为一种社会架构,封建在较长的时期里不是很典型,事实上更倾向于虚。

    所谓的封建,是指“天下”最高统治者划分地盘给特殊人物(和势力),那些人便是所谓“诸侯”。诸侯在自己的地盘内拥有很大的自主权,除了定期向老大上缴一定的贡品、服从一定的军事调度等,并不需要总是俯首帖耳。

    不过仔细研究一下便可知晓,在所谓的奴隶社会(夏商周)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最高统治者(或皇帝)。大家不过是达成政治妥协之后的合作者,许多所谓诸侯原来就有地盘和势力,所谓的“大王”往往只是最大的势力首领,推举他分封诸侯通常只是一种尊荣—比如周文王周武王父子及其诸侯系统。

    这种秩序一部分来自前朝的分封,更早则来自部落体制的传统—部落本身有各自的地盘,除了原生地,还有兼并来的。

    当然也有因亲近“大王”新得到分封的诸侯(要得到众老诸侯谅解),这样的忠实度会强一些,但也不足以和天下诸侯对抗,而且随着时间的流逝也就那么回事了。

    翻看史书可知,在那个时期,所谓的“大王”统治力其实有限。经常难以阻止 “不臣”,有什么大事还得号召天下诸侯响应。

    有个典故“烽火戏诸侯”,说的是周幽王为了博美人一笑而戏耍诸侯的事情。这个典故也可以从侧面表现出,当时的周王廷甚至没有足够的武力保护自己-大部分的兵力都在诸侯手里。诸侯一旦翻脸,他就完蛋。

    于是总体来看,奴隶社会的封建只是个幌子,实际不需要谁封-人家大都是自己抢。

    秦朝“大一统”之后,借强大的武力顺势实行中央集权,理论上不再承认诸侯,而代之为“郡县制”。大到丞相小到九品县官,都由皇帝任命掌握(事实上层层控制)。

    秦以后仍然存在分封,但是获封者本身的权力受到很大的限制。在较为宽松的时期,亲信贵族手里可以掌握一定的政经权力和兵力(包括预备役),维持治安也代皇朝养兵,享受封地内的部分经济收益。

    在大部分时间贵族的权力受到严格的限制,不允许养兵,也难以控制地方政事。具体的情况有所不同,但皇朝一直倾向于强化中央集权。明朝及以后,贵族们彻底成了“富贵闲人”,只有王爷还好点,可以帮着皇帝监视地方官、享受大量福利,其它就更逊色。

    从关键的武力方面,可以看得更明晰。

    历史上不少所谓的造反其实就是“违制拥兵”。明清两朝对于私人武力的控制相当严格,一个普通王爷合法的武装护卫通常只有几十个而已,而且不允许装备杀伤力大的军器。考虑到家宅、外出、生意保安和作战的需要(还得倒班呢),这个数字几乎必然被突破,所以“被造反”也就很正常了,就看皇帝想收拾谁。

    记得胡惟庸一个,还有吴三桂,他俩的造反罪名里就有这一条“私蓄死士图谋不轨”(意思)。

    缺乏实权的封建,算不上真封建。所以说,秦朝到清朝,并不存在实际的封建,或者说并没有推广。(蒙元皇朝从游牧部落过渡而来,更加不算典型。)

    于是,封建本身在历史中并不曾成为真正的社会政经主流,所以可以退矣。

    ——

    奴隶制则不然,带有鲜明的政治经济特征,实际上长时间存在。

    秦统一之前,实施并强化“耕战”制度,原来的奴隶可以用军功换取自由和有限的资产(耕地等),成为“自由民”。于是随着连年的作战,没死于战场的一些奴隶(及其家属)转为自由民--在这方面比较开化,算秦的优势之一。

    似乎自由了,但是实际上并不那么简单。秦朝以后,仍然存在大量的奴隶,包括公开奴隶与事实奴隶。奴隶的来源多样:战俘,犯罪者(有时包括家属),逃役的,还不起债的,家庭出卖的和自卖的,甚至是被拐卖的(海外的黑奴也类似这种情况),等等。

    《水浒传》中被充军的林冲,《复活》中那些被流放者,也都算一种奴隶。

    所以说别看自由民了,实际上并不保险,一个“不小心”就成奴隶了。一段战争或灾荒,还有各种社会动荡,都会催生大量的奴隶,从此失去自由甚至祸及后代。

    有些奴隶是在官府登记的,还有大量没登记没身份的,即所谓“私蓄”。

    “事实奴隶”泛指全部所谓的自由民。他们哪怕获得了自由身份,也被迫处于各层封建掌权者的事实控制之中。那些掌权者不仅仅是大王皇帝,还有各级官吏、地主甚至是恶霸。小民必须按照“规定”缴纳税赋田租(并不都是皇帝要的),服各种兵役和劳役-不但收入很少还要冒生命危险,完成各种吩咐。

    历史上两次出名的“劳民伤财”就是秦朝修长城和隋朝修大运河,客观上成了两朝溃败的因子之一。兵役就不用细谈了,太多。

    那个时候小民甚至没有自由外出的权力,谁要探亲赶考什么的,需要地方给开“路引”(身份证兼介绍信),不然随时会被逮捕入狱。想要迁居更加需要层层报备,麻烦得很。例外一个是逃荒,地方上赈济不起了让走,另一个就是战乱时期没人管。

    “封建时代”几乎所有的政治经济资源都掌握在所谓封建阶级手里,小民为了活路和更好的出路,常常会依附于“大佬”—皇帝不是一般人能依附上的,绝大多数小民只好依附于地方官府(官吏)和豪强。

    最基本的,无地农民依附于地主。因为唯一的活路在人家手里,除了缴纳不低的田租税赋等等,还要被迫完成一些额外任务,比如帮干活帮打架帮服役等等,等于受控。比如,那个时代地主家少爷照样要服役,可实际上他们出一点钱就可以半强迫地让佃农去干。敢不去?

    有地农民略好,但同样要看地方官吏的脸色,祈祷人家不要狮子大开口。

    还有,相关土地的很多事务,比如分配官田和水利等等掌握在官府手里。

    类似地,地方官还掌握自由裁量权很高的司法权、官方工程等等实权。因此所有的小民,都需要仰地方官的鼻息。

    许多工匠被控制起来,尤其是铁匠。高明的被强拉去干“公匠”,收入少自由差。不那么重要的包括苦力、船夫之类,往往也要服从于官府间接控制的“行会”(往往带有行业垄断和黑道性质),否则生计就要断绝。剩下的就是地方上看着了。

    严格受控的还包括知识分子。除了最寒酸的乡村识字先生,稍成规模的学校、教师都在官府或豪强控制之下,可看的“好书”大多是经过加工的。为了“光明大道”,读书人不得不按照“引导”苦读考试文,接受“封建思想”洗脑。打个形象的比喻,就是再三再四跪求当奴才。

    若是当上了官,小官依附大官,大官依附更大的官,高官依附皇帝。

    考不上的是大多数,除了基层穷酸识字先生和摆字摊,还有…《红楼梦》(清朝背景)中,贾政不过是个五品官,也吸引了些落第文人来作门客。那些人为的无非是偶尔一点赏钱。在豪富之家几两银子不当回事,在平民家可真是大事。

    总而言之,理论上“封建社会”所有人都在重重控制之中。一点不受控制的是“事实脱离控制”比如土匪, 而不是制度不打算控制。一小部分既控制人也接受控制,占人口绝大多数最底层的小民就只有接受控制了。

    接受控制的,都是一定程度的奴隶。虽然“主奴”双方有时不大乐意承认,但即使是秦朝以后,也的确存在奴隶和奴隶体制。

    相比有些虚化的“封建制度”,奴隶制度更为普及、更为实际、更为醒目,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施加关键的影响。

    因此我认为,秦朝直到清朝的所谓“封建社会”,不如改为“后奴隶社会”,配套的“封建制度”,不如延续为改变后的奴隶制度。封建阶级,改为大小奴隶主—理论上在后奴隶社会,除了皇帝个人,所有人都是一定程度的奴隶,所以那时候的阶级矛盾更加激化了。

    至于真正的封建制度,可以单拿出来供局部研究。

    大约有的先生不大喜欢“奴隶”这个概念,不过搞学术就是要实事求是,“犹抱琵琶半遮面”没什么意思-搞得云山雾罩容易歧路亡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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