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国企三年行动方案》、国务院国企改革办《关于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市丰台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改制方案的批复》(丰国资函〔2021〕79号),“北京市丰台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于12月31日正式更名为“北京市丰台区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国资公司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充分发扬民主,调动员工参与改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坚持以系统观念谋划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积极探索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市场化的运营机制以及现代化企业制度。
下一步,国资公司将紧抓改制的有利契机和“两区”建设的战略机遇,深入实施“1511”产业发展提质工程,立足于新发展阶段,继续秉承“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使命与责任,将“专业、规范、服务、创新”作为宗旨贯穿公司发展全过程,高质量参与区域重点产业建设,更好发挥国有企业的战略支持和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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