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下半年“党员示范岗”评选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1-10-18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0 |
镇政服机党〔2010〕1号
各党支部: 根据《关于开展“党员示范岗”评选活动的通知》(镇政服机党〕〔2009〕13号文)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年下半年“党员示范岗”评选活动。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2009年下半年在册的中心全体党员。 二、评选条件:主要从思想素质、作风建设、工作成效、党员廉洁四个方面衡量。具体详见镇政服机(2009)13号文。 三、评选办法: 1、评选程序:由各支部党小组提出初选名单,每支部评比推荐6名,其中本支部党员3名,其它支部党员3名,并填写《支部2009年下半年“党员示范岗”评比推荐花名册》,报机关党委研究审定,在年终总结大会上表彰和颁发证书。 2、上报时间:1月25日前各支部完成评选和《支部2009年下半年“党员示范岗”评比推荐花名册》的上报工作。 四、评选要求: 1、强化领导,坚持程序; 2、注重实绩,实事求是; 3、认真填表,及时上报。
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机关党委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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