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权利相关的款项。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力。
1初始计量
A:使用权资产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B: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尚未支付的金额)
注:此处使用权资产,是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的现值
2租赁开始日or之前支付的付款额,租赁激励的,应扣除激励相关金额
A:使用权资产
B:预付账款
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A:使用权资产
B:银行存款等
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or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A:使用权资产
B:预计负债 (预计将要发生的现值)
简化处理: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简化处理,不确认相关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or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or当期损益。
短期租赁: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判断需按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低价值资产租赁: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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