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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医警惕:肺炎误诊为上感,村卫生室被告上法庭 !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张剑

因肺部感染,被误诊为呼吸道感染,卫生室被告上了法庭!


因为身体不适,居民高某某来到村卫生室治疗,被一名医生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医生也对其进行了治疗,但是治疗后他依然感到头部和胸部不适,最终被转院到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确定为肺部感染。高某某认为,由于村卫生室医生的过错,对他“肺部感染”的控制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因此他将卫生室告上法庭。


2015年12月28日,安徽高某某因头昏、咳嗽、咳痰全身酸痛无力等原因,前往庐江县盛桥镇牌楼村卫生室徐某某负责的华荣卫生站治疗,徐某某初步诊断高某某为上呼吸道感染,随后使用头孢曲松钠等药物给予吊针注射治疗至次日。


但高某某仍然感到头部、胸部不适,同年12月30日被送往白山镇卫生院,经医检后转入庐江县人民医院,经检查又被送往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住院治疗11天,经诊断是肺部感染


2016年5月10日,安徽某司法鉴定中心对医疗过错参与度进行鉴定:徐某某对高某某的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对高某某“肺部感染”的控制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系次要因素,过错参与度拟为20%~40%。


庐江县法院最终确定徐某某对高某某因肺部感染而造成的损失承担35%责任。因徐某某系盛桥镇牌楼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其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过错给高某某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盛桥镇牌楼村卫生室按35%比例予以赔偿。


最后,庐江县法院判决,盛桥镇牌楼村卫生室赔偿高某某经济损失10516.71元。


村卫生室没有过多仪器设备,一般诊疗都是凭借经验判断,误诊率也是极高的,也使得村医的执业风险上升。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件》的相关规定处理,不属医疗事故但医院有过错的,按过错责任原则,承担责任,判断误诊的过错标准尤为重要,这就要求村医时刻提高警惕,在初诊后如患者的病情的发展、症状不符合自己的预期判断,那么要及时转诊,或者在初诊中没有把握的就不要接收。


打了两天吊针,最终却赔偿了一万多元,卫生室的执业风险真是太高了,这几年奋斗在一线上的村医同仁都如履刨冰,好像随时都有被送上法院的风险,随时都有被赔偿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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