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农村户口分户条件包括哪些呢?欢迎大家前来借鉴!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成一户。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建立户籍档案。
首先,必须是本村户口年满18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其次,必须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再次,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
最后,必须“一户一基,如果存在出租,出售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的情况不予批准。当然,每个地方的分户条件虽然大同小异,但具体流程还应该咨询国土资源部再做定夺!
十六、申请办理分户:
(一)一个家庭中的公民因婚姻、经济独立、居住等原因而不再在一起生活的,可以申请分户。
(二)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申请分户书面报告;
2、原家庭的《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住址;
4、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证明。
属结婚分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
(三)理由正当、手续齐全的,派出所当场予以办理,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
(四)办理分户应交纳《户口簿》工本费10元。
1、分户条件:当事人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有单独的门牌号、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出具同意分户的书面意见等;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分户协议书等,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二、如确实需要分户,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5、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上述证明及资料,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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