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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将于7月3日召开乙醇胺反倾销案听证会

核心提示:2017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美国、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进口乙醇胺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关于召开乙醇胺反倾销案听证会的通知

各利害关系方:

2017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美国、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进口乙醇胺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应包括泰国TOC乙二醇有限公司在内的相关利害关系方申请,为保证调查程序的公平、公正、透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决定于2018年7月3日(星期二)在商务部召开乙醇胺反倾销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听证会的内容为乙醇胺反倾销案产业损害、因果关系及公共利益,除此以外的其他事项不作为本次听证会的听证内容。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利害关系方,应填写《申请参加乙醇胺反倾销案听证会登记表》(见附件),并在2018年6月21日下午17:00前将登记表传真至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如果利害关系方未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向商务部递交申请,商务部有权拒绝其参加听证会,拒绝接受其递交的有关材料。

三、申请在听证会上发言的利害关系方,应在提交上述登记表的同时,提交听证会发言书面概要和相关证据材料正式文本一式3份以及电子文本一式2份。听证会指定语言和文字为中文。

四、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发言时间,将由商务部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五、本通知和登记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站上发布(http://trb.mofcom.gov.cn)。有关利害关系方可直接由网上下载。

六、经商务部审查后确定的参加听证会的各利害关系方名单、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上述网站公布。

商务部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东芳 徐珊

电话:(86)10-65198746 65198180

传真:(86)10-65198172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特此通知。

附件:申请参加乙醇胺反倾销案听证会登记表.doc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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