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到另外两个“钉子户”。在美国华盛顿的马赛诸赛大街上,有一栋与周围环境极不协调的孤独陈旧小楼,主人叫斯普瑞格思。原来,斯普瑞格思先生买这个楼时花了十三万美元,却向开发商要出了三千万美元的天价。几经周折,开发商最终放弃了与斯普瑞格思先生交涉,重新规划了设计,斯普瑞格思的房子也成了繁华中的“孤岛”。
美国这个“钉子户”还不算牛的。历史上最牛的“钉子户”,非德国那位磨坊主莫属。号称“军人国王”的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在他的行宫登高远眺,却发现他的视线被紧挨着宫殿的一座磨坊挡住了。如此不合时宜的“违章建筑”,让这位领袖非常扫兴,在与磨坊主商谈买下这座磨房未果的情况下,“龙颜”震怒派人把磨坊给拆了。那位磨坊主告到法院,法院判决国王必须“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一国之君拿到判决书也只好遵照执行。
和这两个“钉子户”相比,重庆的“钉子户”要价没有斯普瑞格思的高,脑筋没有磨坊主的“死”,仅仅是想通过努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已,但他却被开发商、房管部门和法院合谋“拔”了。三个“钉子户”的遭遇耐人寻味。
美国的“钉子户”,让我们看到了城市开发与被拆迁户之间的关系。德国的“钉子户”,给后人留下了“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不朽佳句。刚颁布的《物权法》,核心精神之一就是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很多法律专家在解释这部法律时,不约而同地说,中国百姓的房子,同样也会是“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没想到,仅仅过了几天,重庆“拔钉子”就给了《物权法》一记响亮耳光。
事实上,重庆那座“孤楼”也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因为与它同样命运的房子及其主人,数以亿计。笔者真希望重庆那座“孤楼”存续下去,以检验民生在政府心中的位置,以考量法律的独立与神圣,以纪念《物权法》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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