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科学网
有亲戚患恶性肿瘤。医生提示,化疗并无效果,只有一种药对症,“格列卫”。不过,价格惊人,按剂量,每月至少2.5万元人民币。以该患者及其家属的条件,病人恐怕只能望药兴叹!
 
正当山穷水尽之时,忽然柳暗花明,一个新的发现让患者家属燃起新的希望。
 
在万能的互联网上搜寻,很多人在兜售一种价格低廉(比较而言)的“印度格列卫”,价格在1500元至2500元人民币。本人在网上找了一长串销售“印度格列卫”的电话号码,并打通了几个。对方大多以患者家属的名义,声称是在销售剩余药品;或者是愿意为他人做好事,顺便从印度代售。
 
天底下有这等好事?凭着专业敏感,笔者马上想到了印度专利法在保护药品专利方面的特殊性。
 
近几年来,在国际知识产权摩擦战中,印度、巴西等一直是第三世界国家中坚决挑战西方的勇士!它们的专利法对WTO的遵循并没有完全听任西方大国的指使、合乎西方人的意志。所以,西方人的很多专利在印度无效。
 
很久以来,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包括贫穷的非洲、富裕的欧美,越来越多的人指控其为富人榨取穷人的赚钱机器;穷人的健康权、生命权、受教育权等人权,都在受到知识产权的践踏。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WTO多哈回合的谈判中,专利强制许可机制的建立成为穷国与富国之间冲突激烈、协议难成的关键症结之一。
 
在印度,其专利法曾为适应WTO而进行了修改。但是,关于药品发明这一敏感领域,2005年1月生效的印度专利法只对1995年以后发明的新药、或经改进后能大幅度提高疗效的药物提供专利保护,而不支持原有药物混合或者衍生药物专利。这一规定有利于仿制药品的生产。格列卫就被认为是1995年以前的发明,后来只作了处方改进,故被认定不应享有专利。为此,诺华公司把印度政府和专利局告上法庭,以格列卫属于疗效升级药为由,指控印度违反了WTO的专利规则。
 
格列卫专利之诉,关系重大。
 
据悉,当今世界约4000万人感染艾滋病,其中有2/3来自非洲。由于专利药品价格昂贵,为了治疗,半数以上的抗艾药只得从印度购买仿制品。因而,如果诺华打赢这场官司,印度将不得继续仿制格列卫,非洲的艾滋病患者也将不能享受印度专利法的好处——因为这些国家连仿制这些药品的能力都没有。
 
在泰国、巴西,西方企业的专利垄断受到了另一种方式的挑战——强制许可。
 
2006年11月开始,泰国政府先后宣布,对抗艾药物Efavirenz和Kaletra、心脏病药Plavix授予强制许可,开始自行仿制这些药物,从而将大大降低这些专利药物的市场价格,比如,一粒Plavix的药价将从70铢下降到6铢。
 
过了不到半年的时间,2007年5月4日,巴西政府也对抗艾药物Efavirenz颁布专利强制许可令。巴西官员指出,Efavirenz是巴西最常用的抗艾进口药,38%的人正在服用,其价格高低关系到公共利益。
 
泰国、巴西政府的举动普遍受到人道组织的欢迎,却遭到西方企业的强烈反对。
 
专利强制许可的依据,是根据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第31条,以及国内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作出的。根据TRIPS协议,WTO成员国在其国内公共健康出现紧急状况时,在未获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可颁发指令,强制使用其专利。
 
药品专利在我国专利法上享有的保护没有任何特殊条件。但是,我国专利法建立了符合WTO的强制许可制度。那么,我国会不会有一天颁发强制许可指令?国家专利局的官员曾经向笔者说过,目前来看,还没有这种考虑,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涉及面很大。
 
一位曾经深入研究侵犯知识产权罪的法学界朋友在认真听了笔者的经历之后,深有感触。他作了一个假设:假如,某人侵犯他人专利,在中国生产格列卫之类的药品,让大多数穷人能够由此而活下去;那么,如果以扰乱市场、危害公共利益为由,以侵犯知识产权罪对之判刑,究竟合乎谁的利益?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法律该不该为“假的真药”开辟特殊通道?
印度技术并不先进,却把仿制药输送全球,为何还不受制裁?
“世界药房”印度及其仿制药发展之路
印度:专注仿制药四十五年
印度仿制药之谜底
孤儿药那么贵,我们何不像印度那样直接仿制?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