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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影视剧的诞生,会需要哪些许可证?


一部影视剧的诞生,绝非易事。且不说预算、档期、票房这些市场因素,一部影视剧想要与观众见面,首先必须搞定立项到制作再到发行各个环节中的若干资质。个中辛苦,恐怕只有制片方与主创团队自己清楚了。


那么,一部影视剧的诞生,究竟需要哪些许可证?今天,周公便从立项、制作、发行、公映等全流程环节,为您梳理电影、电视剧、网络节目必备的那些证。

 

 (一图看懂影视剧所需资质)

(注:*号表示仅需备案)



                 

电影


1、制作环节

 

电影的千里之行,始于“制作”。长期以来,根据《电影管理条例》第1016条,设立电影制片单位须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而电影制片单位以外的机构制作电影,须取得一次性的【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直到2017年,《电影产业促进法》以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制代替了对摄制单位的资质要求,从而降低了电影行业的准入门槛。

 

(韩寒电影新作《飞驰人生》的备案公示表)

 

在力促我国电影产业发展的同时,《电影产业促进法》并没有放松对“境外势力”的警惕。根据该法第14条,境外组织不得在境内独立从事电影摄制活动;境外个人不得在境内从事电影摄制活动;境内组织与境外合作摄制电影须经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批准。根据《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第7条,中外合作须取得【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许可证】或批准文件。

 

2、审查、公映环节

 

完成电影拍摄后,制片方即将面临最严峻的挑战——千里之堤,溃于“审查”。细心的观众不难发现,每部电影的片头都有一个绿幕红底金边的“龙标”,这便是【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是“总局爸爸”为每部通过审查的电影颁发的“准生证”。

 

(电影《唐人街探案》片头的电影公映许可证)

 

根据《电影产业促进法》第12172021条,只有通过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审查、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才能发行、放映、网络传播、参加电影节(展),且须将许可证标识置于电影片头处。根据《电影管理条例》第3134条,进口供公映的电影片,须经过审查并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和进口批准文件,才能到海关办理进口手续;出口境内电影片,须持【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到海关办理出口手续。

 

除了大家眼熟的“龙标”,其实数字电影还有另一张“准生证”,只不过电影散场时很少有观众看到最后。根据《电影数字母版技术审查管理办法(暂行)》,凡以数字形式公映的电影片,须通过数字母版技术审查、取得【电影片(数字)技术合格证】,并将合格证置于电影片尾。

 

(电影《唐人街探案》片尾的电影片(数字)技术合格证)

 

3、发行、放映环节

 

在电影通过审核、取得许可证后,下一步则是选择合适的渠道进行发行与放映,经营这些业务也需要相应的资质。

 

根据《电影产业促进法》第242526条,从事电影发行活动的企业,须经省级以上电影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从事电影院等固定放映场所电影放映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须经县级电影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从事电影流动放映活动的企业、个人,须向县级电影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2018330日即将生效的《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管理规定》,点播影院、点播院线从事电影放映、发行活动,也须依照《电影产业促进法》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

 


                 

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

 

1、制作环节

 

广播电视节目一般包含电视剧、广播剧、动画片、综艺、专题、专栏等类型,其中最主要的便是电视剧。如果关注影视圈的话不难发现,早在电视剧拍摄之前,大家便可以通过“备案公示表”了解筹拍作品的基本信息,业界俗称为“立项”。“备案公示制”本身并非一项资质要求,但是,早在提出立项的制片方设立组织体时,就需要get相应的许可证。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电视剧由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地市级(含)以上电视台(含广播电视台、广播影视集团)、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机构制作,但须事先另行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分为【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两种。甲种证在有效期限2年内,对持证机构制作的所有电视剧均有效。乙种证仅限于该证所标明的剧目使用,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180日。

 

对于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根据《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管理规定》第4条,须经过批准,但未指明特定的许可证。

 

此外,我国对电视剧拍摄制作实行备案公示制度。根据《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第8条,具有上述资质的机构在制作电视剧之前,应当向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申请备案,再经审核报请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公示。制作机构应当按照公示的内容拍摄制作电视剧。

 

(电视剧《新神雕侠侣》的备案公示表)

 

2、审查、发行环节

 

电视剧虽然没有“龙标”,但根据《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第152433条,电视剧(包括国产剧、合拍剧、引进剧)实行内容审查和发行许可制度,电视剧须通过审查、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后,才能发行、播出和评奖。电视剧播出时,须在每集的片首标明【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编号,在每集的片尾标明【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的编号。

 

(电视剧《芈月传》片头的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编号)

 

对于电视动画片,广电总局《关于实行国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制度的通知》、《关于加强电视动画片播出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定:国产动画片须经审查通过、取得【国产动画片发行许可证】,合拍动画片、引进动画片须经审查通过、取得【动画片发行许可证】,方可在电视台播出。

 

对于以真人演出的所谓“动画片”,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画片审查和播出管理的通知》,一般应当发放【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3、播放环节

 

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12条,建成的广播电台、电视台须经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取得【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证】,才能按照许可证载明的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和节目套数等事项播放节目。

 

根据《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第5-7条,开办视频点播业务须取得【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其中甲种证的业务范围为载明的行政区域,乙种证的业务范围则为载明的宾馆饭店。



                 

网剧、网综、网大等网络原创视听节目

 

1、制作环节

 

近年来,UGC平台不断扩张,用户原创视频蓬勃发展,一台单反、一台电脑,甚至一个手机、一个APP就能制作短片并上传到网络平台——似乎并不需要特别的资质?用户原创视频属于新兴事物,且影响力尚不足以匹敌上述影视作品,因此,对此类视频的监管还限于网络平台的层面。同时,对于初具规模的网络剧、微电影等节目,已经类比电视剧、电影要求相关资质。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补充通知》,制作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的机构,须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个人制作的,则由转发该节目的网络平台履行制作机构的责任。

 

随着网络剧遍地开花、渐成气候,广电总局也在逐步加强审核,以免牛鬼蛇神都出来作妖。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原创视听节目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对于招商主推、主页推广、优先会员、或投资较大的“重点网络原创视听节目”,在创作规划阶段,网络平台要主动将节目的名称、制作机构、题材、时长、1500+字的内容简介、300+字的思想内涵阐释等信息进行备案,覆盖了网络剧、微电影、网络大电影、网络动画、网络综艺等各类型。

 

(爱奇艺的网络大电影合作流程)

 

2、审查环节

 

在视频网站等平台上播放的影视作品,大致可以分为三类:(1)具有资质的影视机构制作的、只在网络传播的视听节目,如网剧、网综、网大等;(2)同时在电影院、电视台播出的电影、电视剧等;(3)个人用户制作、上传的视频。

 

其一,对于网络原创视听节目,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补充通知》,网络平台应当先审后播(自审自播)、备案节目信息、并标注备案号。节目播出后如果被发现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则要立即下线。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原创视听节目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各省级广电部门应当在“重点网络原创视听节目”上线前组织进行内容抽查。

 

(网络剧《太子妃升职记》片头的节目备案号)

 

(爱奇艺自制网综《奇葩大会》片头的节目备案号)

 

其二,对于线上线下都传播的影视剧,根据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互联网传播影视剧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传播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上线时须依法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理论文献影视片播映许可证】。也就是说,没有过审的影视剧,同样不能在网络平台逍遥法外。

 

其三,对于用户个人视频,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补充通知》,由网络平台履行生产制作机构的责任,负责核实用户的真实身份和节目内容的合规性。在现实中,网络平台一般会进行对用户的视频进行预审核。

 

3、播放环节

 

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7条,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播放)服务,须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

 

对于通过网络向电视机、各类手持电子设备等终端传播视听节目,根据《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5条,也须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结语

 

行文至此,周公沿着制作、审查、发行、播放等环节,为大家梳理了电影、电视剧、网络剧从酝酿到面世都需要哪几张许可证。由是观之,影视作品的诞生绝非易事,制片方、播出平台都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更不必说为了一张电影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引无数导演尽折腰。

 

除了传统的电影、电视剧,近年来风头正盛的“网”字辈节目,作为一支游离于监管边缘的新兴势力,也在吸引着广电总局的目光。目前,对网络剧的资质要求还限于节目备案、平台责任,但随着各路网络剧的影响力不断扩张,说不定还会有新的许可证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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