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房改房政策,购买未满5年的房改房,当事人常用"延期交付,先租后买"的方法避税,事实上这办法对买卖双方而言都是没保障的,房屋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无法办理过户,产权仍是卖方的,如房价上涨或下跌,买方或卖方宁愿赔偿违约金也不交易。因此,延期交付易引起反悔,建议大家不要冒这个险。
房改房用地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期间要不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改房用地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期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44号文规定:应税单位按照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将住房出售给职工并按规定进行核销财务处理后,住房用地在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期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免,比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个人所有住房用地的现行政策执行。同时根据《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8〕闽税政三字第1004号)规定:“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暂免征土地使用税”。因此,对经核销处理后未办理过户的房改房用地可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房改房因其优越的地段,成熟的配套设施,低廉的价格成为二手市场上的热销产品。但是很多人对房改房的定义还不是很清楚,甚至和经济适用房等概念混淆,那么房改房是什么意思呢?另外,由于房改房产权的特殊性,是否所有的房改房都能自由买卖,什么样的可以购买,什么样的限制买卖呢?本文将对此类问题详细解答。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房改房暂不得上市:
1、已列入近期规划改造范围,户籍已冻结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房改房;
2、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改房;
3、党政领导干部购买或者集资建造的超过面积控制标准的房改房;
4、购房贷款尚未还清,所有权已设定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房改房,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除外;
5、职工原购公有住房时,经市房改办批准,与原售房单位在公有住房(换购房)买卖协议中有其他约定条件的,从其约定;
6、法律、法规以及市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房改房;
7、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8、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
9、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10、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装修费用的。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所讲的房改房上市交易,是指房改房首次进入市场进行交易,房改房转让以后再次进入市场进行交易的,按照有关城市私有房屋交易管理规定办理。
以上就是对房改房是什么意思,房改房是否能够自由买卖问题的解答。购房者在选购房改房的时候一定要多一个心眼,一定要仔细查看该房产权属证明,看出售人是否为唯一的产权人,该产权证明中是否有限制权利的记录,了解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以免买下无法办理房产权属转移的房改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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