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共享护士”,实际上是通过移动端APP,将“专业医护”“执业护士护理”等服务的购买场景从医院转换到患者的家中,具体医疗服务包括上门打针输液、上门体检、上门推拿、导尿等。这种模式下,患者减少了去医院排队、挂号、缴费等时间,在没有家人陪护的情况下也能得到放心的医疗护理;于医疗方而言,一方面可以大大缓解医院紧张的医疗资源,护士也能够通过上门服务实现技能变现,增加额外收入。
鉴于此,许多人对“共享护士”这一模式前景看好。特别是,据卫健委数据,到2020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将增加2.55亿,空巢老人将增加1.18亿。而另一项统计数据显示,我国91%的已故老人死于慢性病。联想到独生子女家庭在照顾病患老人方面的捉襟见肘,面向疾患的上门护理,看起来“风口”很大。
但在笔者看来,“共享护士”好处虽多,潜在的问题也不少。
首先,护士的护理服务,本质上还是医疗服务行为,其性质不同于普通上门家政服务。正规医院的输液室会有严格的验药、配制等程序,以及应对突发状况的医生值班和抢救设备等,这是“共享护士”所不具备的。这就意味着“共享护士”平台要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可控的服务项目,而哪些服务算是“可控的”?
其次,从安全的角度而言,一方是孱弱的病患,一方是以女性居多的护士,假设两方中有一方居心叵测,使用虚假信息利用平台“钓鱼”,都难保不会发生伤人或图财害命的恶劣事件。如何严密审核各个平台注册护士的资质,以及如何防止别有用心之人借类似平台开展违法活动,也需要顶层设计上的考虑。
再次,依照现有的执业管理规范,护士在执业医疗机构之外提供有偿服务的“共享护士”服务行为,应属于违法执业。如果涉嫌异地非法执业,那么“共享护士”平台的做法恐怕首先就要解决合法合规的问题才能继续开展。
最后,如何防止注射美白针等一些处于灰色地带的“医疗服务”借“共享护士”模式大行其道,也是监管部门需要考虑的问题。
医疗服务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它比其他的共享经济复杂百倍千倍。就算“共享护士”市场很大、能够打通病人和医疗服务间的壁垒,如果要套上“共享经济”的外衣,也要将规范考虑在前面。政府相关部门须在准入、保险、平台责任等多方面加强引导和规范,确保这一新模式真正能够服务病患、保障各方权益,才可推而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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