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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开展网络订餐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牧野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其他案件过程中发现河师大周边很多小餐饮饭店,经常有外卖骑手出现,给附近居民和在校大学生送外卖,这些小餐饮饭店证照是否齐全,提供的饮食是否安全,检察人员心里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为了保障广大网络餐饮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检察官们经过对美团、饿了么、糯米网三大网络售餐平台进行排查,发现有32家商家在网络餐饮外卖服务平台上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个别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公示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与实际不符的情况,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此类商家在网络平台持续地、大量的面向不特定的人群销售食品,特别是给我辖区河师大附中、河南师范大学等多所学校,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为此,牧野区人民检察院对此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牧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牧野区人民检察院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美团网、饿了么网、百度糯米网三大平台网站其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均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共查处32家商铺,其中有9家小食品商铺下线,同时督促这三大平台进行更新。

      牧野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迅速安排部署,对于检察建议提出的网络订餐平台存在的问题,约谈主要负责人,明确责任要求,责令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已全部取缔下线,未按要求公示的已全部公示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对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进行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宣传教育。

      网络订餐在方便人民群众的同时,其中的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亦层出不穷。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依托公益诉讼前程序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和管理,有效防范了网络食品消费者中的安全风险,维护了人民群众网络上的舌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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