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拆迁合同显示
    1.该房为王万明同志2010年4月13日在左思义处的购房,后因万福楼1号楼设计调整需拆除,经协商后调整到该处….…..
     2.王万明2010年4月13日的购房合同遗失(原件)。该协议签订后原购房合同作废(其余有据的约定除外)
      被告乐源公司万福楼项目部在此协议上加盖印章,项目部负责人赵文彪加盖个人印章,原告方亲笔签名。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这事受理了|万福二区没有办理购房合同
小印章藏着法律大乾坤
“定(订)房协议”和“购房合同”区别
购房协议和购房合同有啥不同?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及拆迁补偿增大住房面积提取办理指南
很重要!最高法院:合同约定'签章后生效',双方仅签字而未盖章的合同效力如何?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