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调查对象防范伪装是本能,每个谈话对象都会有一个从被审查调查初期的“高度对抗”,到谈话人员取得谈话对象信任之后的“相对平静”,再到随着证据的暗示、形势的分析、主观的剖析带来“逐渐接受”审查调查的处境,再随着谈话人员真诚的关心、客观的利弊陈述、理想信仰的补足补齐,纪律法律规定的对照学习,产生“听取”谈话人员意见、建议的心理(此时,谈话人员需通过谈话技巧不断巩固并放大谈话对象的这种听取心理),再到无路可退的暗示、具体的案例对比与结合谈话对象自身的有的放矢、不断降低谈话对象罪责感的谈话技巧的综合运用,使谈话对象走上自觉彻底的认错悔错道路。
一、设定起点
二、情感共鸣
审查调查中,谈话人员多为与谈话对象的第一次面对面,双方信息互不对等。谈话对象不知道谈话人员的能力与风格,谈话人员不知道谈话对象的担忧与顾虑。
“同声相呼,实理同归”,情合者听。该步骤谈话人员需要做的,是让谈话对象放下戒备,实现情感共鸣的第一步——心理接受:引导谈话对象认识到,惩贪去腐不是看人下菜的“势利店”,不是争权夺利的“纸牌屋”,也不是有头无尾的“烂尾楼”,而是自我革命的必须,这也是我们党最鲜明的政治品格,我们党最大的优势。在这一刻,我们就是“这件事”(指谈话对象接受审查调查的客观事实)的共同面对者,我们都不愿意这样的事发生,我们都有父母家庭兄弟姐妹,我们都知道家庭缺少一个角色会对生活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与困难,从这个角度谈话人员“哀其不幸”,希望这件事能圆满得以解决。审查调查中的谈话人,首先要做一个有血有肉的、有情感的人,谈话的大忌是高高在上不接地气、挖苦奚落缺乏共鸣。同时,哀其不幸一定要“怒”其不争,此处的“怒”是一种得体行为控制下情绪与观点的鲜明表达,目的有二:一为暗示其正确面对;二为引导其回忆过往,先自我回忆、填补心理事实,自我心理事实的还原是谈话对象能够供述的前提与基础,此时,情感共鸣的第二步——心理联结已自然实现。情感共鸣的第三步为心理依赖,这需要谈话人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工作技巧,需要以“知天命的年龄,上有老、下有小”的模式化语言来巩固同情;另一方面又需“以更加高度的自觉、更加慎重的抉择”来敦促供述;以“思考如何走出局面,哪些是希望保护,哪些是可以期待,哪些是必须放弃”来明示暗示。因为每个谈话对象的性格特点、心态格局、经历认知、顾虑担忧、爱好习惯都不一样,故以“暗示”为首选,同时又需各有侧重。忌讳是出示证据,寄希望以“证据的出示”来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这是谈话中的下策,不到万不得已不能使用,而且使用时还必须把握出示的时机、方式、技巧。
三、投石问路
投石问路,是指在谈话人员不完全知悉谈话对象的心态与顾虑之时,先予以试探,之后再围绕试探的结果施以相应的思想政治工作语言。
“不见其类而为之者见逆,不见其情而说之者见非”,故“口可以食,不可以言”。投石问路是为了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必然要求,在该步骤要实现三个任务:一是掌握谈话对象的知识结构与修养层次;二是摸清谈话对象违纪违法的主要原因。前者涉及谈话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与形式,是与谈话对象个人情况相匹配,以实现对等沟通易于理解的要求;后者涉及思想政治工作的着力点,涉及在启发思想觉悟后,如何一针见血以打开心锁。三是检验谈话人员正在进行的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是否有效,是否为谈话对象听得懂、听得进。
四、标定形象
标定形象,是指标定谈话人员的个人形象,如敬业、勤奋、理性、客观、廉洁、水平高、多次主办大案要案、充满同情心等。
被誉为“现代侦查实务之父”的美国犯罪学家费雷德·英博(经典代表作《审讯与供述》)曾经说过:“自我谴责和自我毁灭不是人的正常行为特征,人类一般都不会主动、自发地供述自己的罪行。期望作案人未经审讯的触动便因良心的折磨而供述罪行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
思想政治工作是在特殊情景下,带有树立、灌输、说服为任务的交流,但效果却无强制性为保证。在审查调查思想政治工作中,“隐瞒”是常态,而思想政治工作的目标落地,又以谈话对象如实供述事实为前提。而不同的谈话者,谈话效果天壤之别,有的无往而不破、如顺水行舟之易;有的却处处碰壁、如蚍蜉撼树之难,其差别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谈话的水平。
此时,谈话人员就需要思考,谈话对象在什么情况下才会供述事实?除了“设定起点”环节的有证据证明,“情感共鸣”环节的建立充分信任,“投石问路”环节的因应个人心理,通过这三个环节建立起“事实已败露,不供述不行,而且谈话人员对我了如指掌”的心理认识之外,此时还需要“标定形象”,标定谈话人员“对违纪违法零容忍”的态度和“富有同情心”的形象。
五、降低压力
“压力”是一种主观心理感受,指行为人因自己的行为背离初心使命、违反纪律法律,将要承担责任时所产生的难过、后悔、自责的心理情绪。
长期的教育与价值,都在倡导公民要“仰不愧天地、俯不怍于人”,要“敬业、守正”,要有道德、信仰、追求,要有公序良知。党规党纪与理想信念,更是在组织层面上要求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违纪违法行为因背弃党的宗旨、背离社会价值、背反人民利益,而为人所不齿、睥睨、唾弃,除了在组织层面上给党带来无法消除的影响外,经济上的罚没追缴、政治上的一落千丈、自由上的身陷囹圄、名义上的信誉扫地、家庭上的支离破碎、亲情上的众叛亲离、待遇上的撤职开除等等,也常令谈话对象诚惶诚恐、缩头缩脑。这些影响与伤害在常态下都无法充分立体推演,在审查调查中谈话对象因亲情感受与平日的不同更加难以接受。因此,谈话对象的压力常常会成为其启齿的羁绊。为此,谈话人员必须降低其压力,让其“轻松”,为陈述事实铺垫条件、铺平道路,使之容易化并最终变为现实。
六、对症下药
“对症下药”,顾名思义指的是发现谈话对象的实际心理状况,进而根据谈话对象的心理症结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疏导。
其次,是教育内容上的张弛。谈话人员不能临渴掘井、轻虑潜谋、茫然无措、毫无章法,而应该是量体裁衣、胸有成竹、宽打窄用、滴水穿石,从正视、顺应谈话对象的心理入手,按“阶梯”进行促进。
“事不用巧,是谓忘情失道。”最后,需要强调的是,思想政治工作是剖析性、说理性、引导性教育,前提是谈话人员与谈话对象在情绪、心态、理解力、接纳度的较好结合,基础是实事求是。而由于每个主体方方面面的不一致最终构成人与人之间泾渭般的不同,使思想政治工作难以作适应于万千谈话对象的模式化总结,而只能从心理活动的规律入手,概括总结一些语言以使思想政治工作有路径可循。具体到每步的操作实践,会因谈话对象反应各异而难以从写作技术上完全涵盖,这就需要谈话人员充分开发自己的智能,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熟练掌握谈话技巧,增强心理操纵、临场驾驭、应激反应、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的能力,科学自己的说教方式,以无穷的变化适应于每一个谈话对象。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的“引导、感化”与谈话对象违纪违法“心理事实”的合拍共振,实现“从内”入手,达“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之目的。(本文摘自中国方正出版社《纪检监察审查调查思想政治工作》
四、审查调查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
八、变化无穷
第十节 借力打力
第六节 “走读式”谈话实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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