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之间应付大事小情的,难免会产生借贷关系,虽说人心不古,出于种种因素,偶尔还需要倾力相助,这难免不产生债权债务。出借方为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防止借贷纠纷难以解决,本律特建议注意留存证据,以利于诉讼维权,细节如下:
1、最好制作证据清单,证据清单上应载明证据的名称,证明内容、原件or复印件、页码,方便案件审理;
2、借款合同、收据、还款计划书、还款承诺书等债权凭证;
3、应提供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交付借款的凭证;
3、如果没有借款合同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的其他证据,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4、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合同等证明担保事实存在的证据。
5、有抵押的,应提供抵押合同;抵押登记手续及相关权利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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