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法式》中并无“斗栱”名词,而从“铺作”概之。其之谓“斗”与“栱”者,系指“铺作”概之。其之谓“斗”与“栱”者,系指“铺作”组合的分件名称。“铺”与“铺”、“作”或“铺之作”,是“铺作”制度的结构名称,是后来者,为陈述方便,才逐渐地将“铺作”制度的形象组合,约定俗成为了“斗栱”一词。
(作者自摄)
铺作,狭义说的是指斗栱;广义说的是斗栱所在的结构层。唐宋建筑斗栱所在的铺作结构层对木构架起着重要的作用。柱头上的斗栱叫“柱头铺作”,角位柱上的斗栱叫“转角铺作”,檐柱之间位置上的斗栱叫“补间铺作”等等。
《营造法式》上,对铺作的解释是:“今以斗栱层数相叠出跳多寡次序,谓之铺作”。后来,经过了长时间的梳理,梁思成先生对“铺作”又做了进一步阐释,他认为:铺作,应该指的是每朵斗栱的华栱出跳。斗栱出一跳谓之四铺作、出两跳谓之五铺作,三跳六铺作,以此类推。
专家学者们还专门用了一个“数学式”来加以表示,即
n(铺作数)=x(出跳数)+3(常树项)
n=斗栱组合的总“铺”作层数
X=斗栱组合的总“跳”作层数,或中间层的“铺”作层数
3=“栌斗、耍头、齐心斗”之三层“铺”作数。
于是,所谓“总铺作”,即宋制斗栱完型结构组合的“累铺”总层数--虽然它等于其出跳数与“栌斗、耍头、齐心斗”数之和,但出跳是“跳”作、累铺是“铺”作,绝对不能混为一谈。
(作者自摄)
“铺作层”是近30年来建筑史学界出现的一个新名词。陈明达先生《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研究》一书中,将法式殿堂构架分解为屋架层、铺作分槽层和柱网层三个水平结构层;傅熹年先生在《五台山佛光寺建筑》一文中,将唐宋殿堂构架分解为柱网、铺作层和屋顶草架三个水平构架层。
铺作层由搁置在外檐柱和屋内柱柱网之上的铺作组成,铺作之间由柱头方、明乳袱等拉结,形成强固的水平网架,它起到保持构架整体稳定和均匀传递荷载的作用,斗栱的结构机能在这里发挥得最为充分。
宋人所谓的“铺作”,最初只是铺作层位于柱头之上的节点,后来逐渐添置于相邻柱头之间的枋额之上,其形式演变依附并限定于整个铺作层的形成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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