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德润,1932年1月13日出生,十间房镇小荒地村人,1950年7月小学毕业后在法库县发电厂当工人,并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发电厂党支部书记。1958年8月--1962年4月,先后在辽宁工农高中(速成中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专科读书。1962年5月-1969年9月,任县发电厂党支部书记。1969年9月,调县供电局工作,先后任生产股长、副局长、局长、党委书记、纪检委书记。
陈德润
在发电厂工作期间,他认真贯彻“安全第一”生产方针,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白天参加检修,保证检修质量;夜间参加发电运行并及时填写生产日记,时刻注意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发现事故苗头迅速正确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1953--1958年,在生产中没发生大事故,使发电车间创造了千日安全无事故的记录。
他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技术革命运动,1953年以来电厂发电室的蒸汽机高压拉杆盘根经常出现漏气现象,既影响了安全生产,又影响燃煤热量的提高。为解决上述问题,他经过多次研究,采取旧铜盘根内径加铅的办法,堵住了漏气,解决了困扰电厂多年的难题,保证了发电厂的安全生产,降低了燃煤率,改善了发电室的生产环境。
陈德润以其创造性的工作,贏得了荣誉。1954年,出席辽西省技术革新、技术革命先进工作者代表大会,并被授予“劳动模范”称号。1956年,被评为全国先进生产(工作)者,出席了全国先进集体、先进生产(工作)者代表大会。
来源:《劳模风采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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