陨石乃天外来物,归属问题在国家法定戒律里不明确的。陨石本不应该只有国家科研机构才拥有,而是广大百姓也应该能够使用或欣赏的东西。倘若说,陨石愈稀有愈名贵。那么,推论起来,百姓不能拥有的东西,就是世界上的最有价值的东西了。就如国家机构违禁管制的有些东西一样,都是暴利的,假使冒险参与是有利可图的。所以在现下的法制还不健全的情况下,起码陨石末立法,百姓仍当有种种难易不同的陨石生意可做,这就要看各种程度的人之作为了。不过应该欢迎那些为大众设想的玩家来参与,竭力去倡导,传教,使大家能懂的陨石可生财,可养生。只是现在是大众刚进入认识陨石的时期,不具有交流规模和市场,所以我想,也只能如此。倘若此刻就要全部大众化,马上得益,只是空谈。因为大多数人仍然不接受陨石的神奇,沒有尝试过陨石的养生功效。陨石有利可图,也非大家能懂的,全民流通更是需要时间,即使真的价值连城,也只有一部分人所懂,受益人的范围很小。总之,多让人们认知或能形成大众化的需求,才固然是现今的急务。若是大规模的热起,就必须有宣传之力的帮助,一条腿是走不成路的。虽然,传教是必须的,但有些传教动向是要大家识别善恶的。大家也要谨慎,越是众人不认识的,越是好拿来胡弄人的。越是巨额成交的越是幌子,只是为出货。真陨石少之又少,假的多如牛毛。许多动听的话,就到此,不过是文人的聊以自慰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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