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是商贸行业且没有进项抵扣,则需交增值税:200x16%=32万元
说明:如果有进项则依法进行抵扣,但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交3%增值税,不能抵扣。
若公司在市区城市,需交附加税:32x12%=3.84万元
(200-32-3.84)x 25%=41.04万元 (税前利润164.16万元)
说明:符合规定的成本费用可在所得税前依法扣除。以票控税,要求凭发票。
假设全部利润进行分红,需交个税:(200-32-3.84-41.04)x20%=24.624万元
合计交税:32+3.84+41.04+24.624=101.504万元
个人税后收入:200-101.504=98.496万元
当然,这种情况是假设的极端情况下的最高税收,实际经营中不可能没有成本费用。一般都会有增值税抵扣、或者所得税税前扣除项。
1、应当向供应商索取销售(专用/普通)发票。
我们国家实行“以票控税”。一方面对你的供应商来说,不开发票属于瞒报收入的逃税行为。另一方面税收随发票转移,总税收不变,不索取发票虽然供应商不交税,但造成你没有抵扣,实际上税负是由你承担了。当然如果事先在价格上已经考量到这些因素,那么如上述依法交税即可。
2、从企业所得税和个税方面考虑安排税收筹划。也有助于促进降低增值税。
(以商贸为例)把低买高卖赚差价的模式转变为低差价的销售服务或辅助销售为重点的形式。
而承接外包的个人独资企业,需交纳:
增值税:164.16/1.03x3%=4.78万元
附加税:4.78x10%=0.48万元
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10%所得164.16/1.03x10%x35%-1.475=4.11万元
合计:4.11+0.48+4.78=9.37万元
另外:个人独资企业无企业所得税
节税:65.664-9.37=56.294万元
说明:举例仅供参考。1所得税税前扣除呀合理,2增值税还有调整的空间,3办理个独要一定的费用,4需要注意个独企业的控制权以及规避关联交易。5也能提供核定税率的核定征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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