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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
限 制 出 境
被执行人上海捷恩家具有限公司,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已依法限制其法定代表人ZHANG HENG出境。请执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基层协助执行网络成员和社会公众协助法院执行。
案号  (2013)松执字第2779号
被执行人  上海捷恩家具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新浜工业园区新工路295号A号、B号
执行标的金额(元)  643596.04
申请执行人  海宁市佳尚纺织涂层有限公司
承办法院、联系电话  松江区人民法院  6773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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