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辞职时,对离职证明抱以无所谓的态度,其实,离职证明对我们至关重要。因为它不仅关系到我们能否成功入职新公司,还关系到我们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
如果没有离职证明,会给我们带来不少损失。
为了避免用工风险,很多公司在新员工入职时,要求新员工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这样,新员工才能获得和新公司签约的机会。如果我们没有离职证明,很有可能就失去了一份好工作。
在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前,我们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离职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没有了离职证明,那你就损失了这一笔钱。这笔钱可不少,就拿广州来说,失业金标准是1516元/月,最高可以领24个月。
那么,如果公司不肯给你开具离职证明,该怎么办呢?
关于离职证明,《劳动合同法》早有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通常称为离职证明。这也就是说,离职证明是具有法律强制性的,是必须要开的。
如果公司不肯出具离职证明,那你就可以走法律途径来要求公司开具,甚至还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我们要注意的是,法律虽规定了用人单位有赔偿责任,但我们要提供证据证明存在具体损失及损失的金额,并且证明该损失与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存在因果关系,否则难以获得支持。所以,我们应注意保留这些证据:向公司提交的辞职信、离职交接单、与新公司的劳动合同。
如果你觉得走法律途径太麻烦,你还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居委、劳动保障服务部门开失业证明。
不过为了避免后续找工作、领失业金的一系列麻烦,在向上一家公司辞职时,一定要开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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