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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霸道了,徒弟“离婚”咋要老赵批准?
有点霸道了,徒弟“离婚”咋要老赵批准?

自从1949年全国解放,共和国颁布的《新婚姻法》明文规定,婚姻自由(包括结婚和离婚),双方父母都不能包办。


    六十余年以来,虽然个别地方,仍存在一些父母干涉子女婚姻的个案,但绝大多数的年轻人(尤其是城市里的年轻人)结婚离婚那全是自己说了算了的!“父母之命”早就成了一页老得不能再老的老黄历。而且就算有的父母想干涉,恐怕也绝对只是一厢情愿、吃力不讨好的事,所以许多父母,那怕心里再是一百个不愿意,大多也只能选择沉默。


    谁知在这样的时代大背景下,作为“小品王”的赵本山先生居然声称:他视徒弟如子女,没有他的批准,谁也不许离婚!


    此言一出,当然便引起人们的纷纷猜测,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依我所见,老赵所以如此“宣布”,不外有三:


    一,人一出名,也容易出格,老赵肯定觉察到弟子中已有“离婚”的苗头,出于对弱势一方的保护,才如此用“师威”施压,断了某些人的念头;
  


    二,老赵本质上是一个传统型的人,他的离婚经历,给他的内心留下了难以释放的阴影,所以他反感当下那些年轻人(特别是
80后)极不严肃、说离就离的婚姻观,故未雨绸缪,给弟子们敲敲警钟,免得有人轻率处事,后悔无穷。


    三,老赵此说,其实并非是干涉弟子们的私生活,而是着眼于维护团队的团结,因为一旦弟子中真闹了离婚,说不定就会引发“窝里斗”,而这,才是他最不愿意看到、最为担心的!


    倘若如此,恕我直言:老赵的忧患,虽情有可原;但老赵如此干预弟子们的婚姻,却涉嫌“霸道”。我不知老赵当年离婚,是经过谁的批准才离呢还是没经批准就离了?但无可置疑的是:婚姻自由是受共和国法律保护的,纵然你的“腕”最大,总也大不过法律吧!


    更何况“人怕出名猪怕壮”,作为一个名艺人的老赵,我想总还是慎言为好,何苦为了一时的显摆师道尊严,而溅满别人的唾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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