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罕有
英国女性贵族继承人
作者 JoannaBlue
如果提起大英帝国的继承法,最先跃入很多人脑海的,应该是著名的长子限定继承制度。
无论你是奥斯汀作品的粉丝,还是《唐顿庄园》的剧迷,或是英国古典文学爱好者,对于长子限定继承制度一定不陌生。
这是英国最古老的继承法之一,始于1285年的《威斯敏斯特第二条例》,最早在该条例中规定的是笼统的限嗣继承,既可以限定男性继承,也可以限定女性继承,并非专指长子继承。
长子限定继承制和英国土地的性质和封建义务有紧密关系。
诺曼王朝建立后,规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严格说起来,英格兰只有一个土地所有者即国王,国王将土地分割为不同大小的采邑赐给贵族,形成了分封制,而国王所要求的回报,主要是两方面,军事义务和金钱。
最早英格兰规定每块采邑每年都必须为国王提供至少一名全副武装的骑士为国王服役40天,12位伯爵应该提供40——60名骑士,140名男爵提供10——40名骑士。
很显然,军事义务在当时无法由女性来完成,直接造成了这部分土地无法由女性继承。后来,为了保证土地的完整传承,慢慢形成了家族长子继承制度,倘若家族中没有儿子,则只能由旁支男性近亲来继承,无法传给女儿。
《唐顿庄园》完全是由这个继承规则引出的故事,在剧中,老伯爵没有儿子,只能将爵位和土地传给最近的男性亲属,为了让三个女儿仍能留在家中,最好的方法是让男性继承人和自己的长女结婚。
《唐顿庄园》伯爵家三位千金大小姐
这种继承法看起来非常不人性,明明有亲生的女儿,却要把所有家产拱手让给一个拐了十八弯的男亲戚,且这个亲戚有可能和自己家里根本互不往来,直至要继承家产了,才会突然横空出世,这种情况下当然会把家里搅和得天翻地覆。
在奥斯汀笔下,由于限定继承引发的“悲欢离合”剧情可不少,《傲慢与偏见》中的班内特家族没有儿子,只有五个女儿,因此将来继承家产的会是表哥,一旦老班内特去世,班内特太太连带五个女儿就有可能立刻被扫地出门,因此班内特太太总是迫不及待而又十分功利地想把女儿都高嫁出去,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心态。在《理智与情感》中,女主人公一家就是因为父亲去世后,母亲和姐妹立刻被赶走而沦落到很窘迫的境地。
不过,今天这篇文章并不是讲限定继承的,而是要告诉大家一个略冷的知识,其实在英国历史上,还是存在并至目前仍然继续存在 —— 女性贵族继承人的。
当然,相比男性来说,女贵族继承人在英国历史上可以用“罕见”来形容……其数量,咳咳,这么说吧,一百年里只有十来位乃至几位这么少……
所以,她们的存在被各种无视和忽略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那0.000001%的幸运儿代表不了女性的命运。
英国女性贵族爵位主要由两种方式取得,第一种是继承,第二种是首任(君主为其特别创立)。
先来说说第一种,可能很多同学会问,说好的限定继承大法呢,说好的女性没办法服军事义务呢……
先别急,注意,我刚才说了限定继承是在1285年创立的,最早的限定继承也并没有规定一定是男性继承。
长子限定继承的发展历史大致是,成形于13世纪末期,在14世纪得到发展,到16世纪基本成为普遍继承法。在长子继承制并没有完全根深蒂固的时期,有几个“漏网之鱼”并不奇怪。
而军事义务又怎么解释呢,等看完这批爵位起源的历史就明白了。
第18代罗斯女男爵凯瑟琳 17世纪英国大富婆
由女性继承的贵族爵位,主要存在于英国中世纪创立的最古老的一批男爵爵位上。
不要小看了男爵这个五级爵位体系的末流,实际上这个爵位存在的时间非常长,其历史仅次于伯爵,比公侯子爵都长。
早在盎格鲁-萨克逊阿尔弗雷德大帝统治时期,英格兰就形成了贵族体系的雏形,当时国王的直属封臣称为“智者”,诺曼征服后,威廉一世将法兰克的贵族制度带入了英国,智者被改名为伯爵。
除了伯爵以外,国王也必须重用和提拔自己的亲信、得力的下属、忠心耿耿的将领,他们就成为了男爵,Baron这个词最早并不是男爵的意思,而是men of the king(国王亲信)的意思,只是随着这批人被分封,成为一个新的贵族爵位词汇。
因此,男爵爵位尽管后来在英国贵族体系中地位不高,但实际上男爵很少是次级爵位,大部分男爵都是国王直系封臣,这批人大多出身将门,直接听命于国王,对国王忠心不二(没有国王,就没有他们),在国王心中占有特殊地位。
这时候的男爵仍然附带着土地和封建军事义务,平时不打仗的时候就管理土地,打仗的时候就立马带兵带人赶来参战。
然而国王的土地是有限的,当土地分封完毕以后,国王仍然想提拔平民怎么办呢,他可以通过君主敕令诏书或者令状的方式册封新的男爵。
这些贵族头衔创立时没有采邑,也不附带军事义务,其继承法则通常在最初创造的书面文件中就标明了,由于这种贵族爵位多需要由和现任爵位持有者有血缘关系的后代继承,因此为了将爵位尽可能延续下去,继承人通常会定义为“无论男女,只要是爵位持有者的后代”。
这种方式获得册封的不止男爵,公爵也可以通过这种形式来完成册封,在第一任马尔伯勒公爵约翰·丘吉尔被册封的敕令诏书中,就写明爵位可由女儿继承,因为此时公爵两个儿子都早逝,唯有两个女儿长大成人。
维多利亚女王敕令诏书
贵族不附带军事义务,其继承就向女性展开了方便之门。这一类爵位的继承顺序基本有两类:
一类是绝对长嗣继承,即第一个出生的孩子继承爵位,不分男女(你看,谁说中世纪黑暗落后的,中世纪很多观念比现代人还开明……);
一类是长嗣继承男性优先,即儿子总是排在女儿之前继承爵位(举个例子,一家五口,大妞、二妞、三毛、四毛和五妞,继位顺序就是三毛、四毛、大妞、二妞、五妞)。
无论哪一类,女性都有可能最终继承到家族爵位。
Suo jure是一个拉丁短语,意思是“以她自己的名义”,指的是一个自己拥有贵族头衔的女人(而不是因为她嫁给了一个有头衔的男人)。
只有最古老的一批贵族爵位才可能诞生一个Suo Jure女贵族,到19世纪,全英国也只有14名女性以自己的名义继承了贵族头衔。
第14代克利福德女男爵安妮
现在来说说第二种首任,即国王直接册封她为女贵族。
同样以19世纪为例,有22名女性被国王册封为女贵族,基本上,分这么以下三种情况:
想奖励丈夫,但他拒绝爵位或过早死亡,然后奖励他的妻子代替。
王室成员娶的女子是个平民,为了确保她有足够的地位,她被赋予了相应的头衔。
妇女因所提供的服务而获得奖励。例如,以慈善活动而闻名的安吉拉·伯德特-库茨(Angela Burdett-Coutts)被授予女男爵称号。当然之前成为男性君主情妇的那些妇女也包括在内。
不过需要注明的是,有很多后创立的女贵族头衔,是Life Only 一代亡,不可被后代继承。
安吉拉·伯德特-库茨
由于英国王室已经不再创立新的贵族爵位,因此大部分女贵族爵位都消失在漫长的历史中。
如今,英国仍然存在的Suo Jure女贵族仅有五位,全部为继承而来的头衔,英格兰有两位,苏格兰有三位,其中最古老的达克男爵爵位创立于1321年,已经传了29代……
长子限定继承的根本原因还是土地附带的军事义务,在1866年英国继承法经历了重大改革,军事义务被废除,长子限定继承开始松动,但由于习惯问题仍然被大部分家族沿用。
直到1925年英国财产法律制度改革,将封建土地都划定为一般土地财产,废除了封建义务,限定继承被取消,奥斯汀时代的人们是赶不上了,但是如果《唐顿庄园》故事开始的年份推迟了十来年,那家族的长女玛丽大小姐就可以直接继承庄园的所有土地了。
27代达克女男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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