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 建隆三年(公元 962年),在 北海唐安乡设置昌邑县,属 北海军。
乾德三年,军升为 京东东路潍州,昌邑仍属之。
金朝,昌邑属山东东路益都府潍州。
元朝,昌邑属山东东西道宣慰司、益都路总管府潍州。
明朝初年,昌邑属山东布政使司青州府。
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改属莱州府。
洪武十年五月,并昌邑入潍县。
洪武二十二年正月,复置昌邑县,改属莱州府平度州。
清朝,沿袭明制,属 山东布政使司莱州府平度州。
1912年, 中华民国成立,昌邑隶属山东省胶东道。
1925年,改属莱胶道。
1927年撤道,直属山东省。
1938年2月,先后属山东省第八行政区、第十三行政区、第十七行政区。
1941年1月,昌邑县人民政府在瓦城成立,先后属胶东区西海专区,清河区清东专区。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分置 昌邑、 昌南两县,属胶东区西海专区。
1950年4月,昌邑改属 昌潍专区。
1956年4月1日,昌南县归并昌邑县,隶属不变。
1967年,昌潍专区更名为 昌潍地区。
1981年,改为 潍坊地区。
1983年,改为 潍坊市,昌邑从属不变。
1994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昌邑县,设立昌邑市( 县级市),直属 山东省,暂时由 潍坊市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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