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讼
易经六十四卦之第6卦 《讼卦》天水讼 中下卦 慎争戒讼背道而驰之象 无端起讼之意
象曰:心中有事事难做,恰是二人争路走,雨下俱是要占先,谁肯让谁走一步。
这个卦是异卦(下坎上乾)相叠。同需卦相反,互为“综卦”。乾为刚健,坎为险陷。刚与险,健与险,彼此反对,定生争讼。争讼非善事,务必慎重戒惧。
大象:乾天升于上,坎水降于下,相背而行而起讼。
运势:事与愿违,凡事不顺,小人加害,宜防陷阱。
爱情:反覆不定,是非频频,更防小人破坏。
疾病:病情严重,为腰、血液、泌尿系统、头部疾患。失物:不会出现。
诉讼:两败俱伤,宜找中间人调解,久争无益。
事业:起初顺利,有利可图,继而受挫,务必警惕,慎之又慎,不得固执已见,极力避免介入诉讼纠纷的争执之中。与其这样,不如退而让人,求得化解,安于正理,可免除意外之灾。陷入争讼,即使获胜,最后还得失去,得不偿失。
经商:和气生财,吃亏是福。切勿追求不义之财。商业谈判坚持公正公平、互利的原则,尽量避免发生冲突。这样,会有好结果。
求名:不利。自己尚缺乏竞争实力,应坚守纯正,隐忍自励,自强自勉,切莫逞强。依靠有地位的人的帮助,及早渡过难关。
外出:途中多有变故,宜改日出行。
婚恋:虽不尽人意,倒也般配,彼此理解,未尝不可。双方应以温和的方式处理生活。
决策:争强好胜,不安于现状,为改变命运和超越他人而奋斗。头脑聪颖,反应敏捷,有贵人相助。但缺乏持之以恒的毅力,容易露出锋芒,得罪他人,带来诉讼之灾。宜承认现实,顺其自然,知足,适可而止。接受教训,引以为戒,可功成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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