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山西将不断健全住房市场体系,稳步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夯实城市主体责任,健全政策协同、调控联动、监测预警、评价考核等房地产长效机制,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着力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持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动居民家庭“住有所居”。以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适度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积极发展人才住房,因地制宜推进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完善住房租赁相关政策,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重点支持自持物业租赁业务,规范轻资产租赁企业监管,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促进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衡、租金稳定;推进高品质居住社区建设,提供多样化居住生活服务。降低住宅建筑全生命周期能耗,扎实推进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补齐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提供高品质多样化的居住生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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