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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司机注意!3月1日起,驾照销分有新规定!非本人车辆处理违法需实名绑定!

烟台司机们请注意

3月1日起

交通违法处理将迎来重大调整!

为了进一步打击“卖分、买分行为”,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的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自3月1日起车主办理交通违法必须进行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凡是通过自助机、手机APP、网站等自助渠道办理非现场处罚业务的驾驶人,需先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或通过交警大队或车管所窗口进行面签绑定。


这也就意味着

从3月1日开始,通过自助渠道处理

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

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

并且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


3月1日前

如果要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违法, 可以直接在警邮便民服务点、警银离柜办理自助机、交管大厅违法处罚自助机等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3月1日后

如果还想使用上述方法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违法,需要前往分局面签,并绑定该车后才能处理。



举个例子

小王开着小李的车违停了,受到罚款1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3分。以前,小王可带上自己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车辆行驶证等在自助机上处理。但3月1日以后,小王就不能直接用自己的驾照处理小李车辆的电子眼违法了,需要先面签绑定之后才能处理。


如果小王3月5日这天面签绑定成功,他也只能处理小李车辆3月5日以后的电子眼违法,不能处理绑定之前的哦。


驾驶非本人车辆产生交通违法的驾驶人
请在3月1日前
尽快通过自助机等渠道
处理交通违法

 实名绑定的渠道与要求: 

办理实名绑定有两种途径

请注意:

不同实名注册途径

可绑定的车数是不一样的

所以,请仔细看好以下内容:


1、“交管12123”手机App


1、只允许申请绑定本人名下车辆和1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


2、绑定的必须是个人名下机动车,且必须是小型汽车或小型新能源汽车


3、绑定机动车的车主必须是“交管12123”手机APP或者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的已注册用户


4、绑定后可以办理对应车辆的电子警察违法记录


2、通过交警处罚窗口办理


1、申请绑定业务的驾驶人需先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警支队车管所人工窗口进行实名注册


2、可绑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1—3辆


3、历史累计绑定不得超过5台车辆(包括已在“交管12123”手机APP上绑定的)


4、同一机动车只允许最多被3个用户同时绑定


 实名绑定的步骤: 


只有通过以下途径实名绑定后

才可以在自助渠道处理

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


1、“交管12123”手机App


第一步:下载APP进行个人用户注册


第二步:在首页选择“机动车”进入绑定车辆页面

选择“非本人机动车”

按照提示提交相应的资料信息:


第三步:审核

审核通过的,系统自动将审核结果通过短信、交管12123手机 App告知申请用户


对审核不通过的且原因为提交虚假资料的,用户会被加入黑名单,不允许再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办理申请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业务


2、通过交警处罚窗口


绑定非本人机动车需准备资料:

申请人带需携带

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车辆所有人需携带

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为了以后更方便的在自助渠道

处理非本人车辆上的违章

建议大家尽快进行实名注册并绑定相关车辆

以免影响违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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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快转发给你身边有车的朋友看吧


来源:菏泽交警、福建日报、烟台大众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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