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防火,需要“人”治还是“法”治

(管仲像)

 中国传统文化讲“杀生成仁”“舍生取义”。
 凡有牺牲,不外乎有三种可能,战争、天灾、人祸。
 在方块字中,“灾”的另一种写法是“災“,断壁残垣为人祸,山崩地裂为天災,人祸为灾,天祸称災,今天,我们采用”灾“而放弃”災“,这足以说明在朝代的发展过程中,人祸所带来的灾难已远远大于天灾。
从治理人祸的角度上来说,“人治”关键还是“法治”重要。
中国法家思想体系起源于管仲,法家思想是一种服务于现实的哲学思想与今天我们所说的“法律”的概念不是一回事。
管仲,是春秋时期著名的哲学家、军事家、政治家,也有人说是经济学家,因为管仲是成功者。历史惯于反映成功者正的一面,隐瞒负的一面。
因为儒、法在国家治理用“德治”还是“法治”上,观点的对立,所以,在儒家学者看来,管仲此人“不仁不义不礼,贪财贪生贪名”。历史的拐点,是由能人写就的,能人未必是懂得“礼义廉耻”的君子。
虽然在儒家学者眼中,管仲提倡“礼义廉耻,国之四维”,但仍然是小人,当然小人的概念也不是我们今天所说的“道德败坏”的人,而是相对仕人而言的平民,但小人未必不干大事。
孔子对管仲有肯定的一面,起到了“一俊遮百丑的作用”。
孔子的学生子贡曾问孔子,管仲这个人怎么样呀?孔子说,如果没有齐桓公和管仲,我华夏民族就会披发露肩,文化消亡,成为野蛮人。
因为北狄、西戎、南蛮、东夷的入侵。齐桓公为首,以中原之力对抗外敌,保证了华夏文明的完整,管仲有功,桓公垂史。
能称霸,因为法,管仲的“法”是什么?
为君王服务的霸道。以富国强兵为已任。
法家是春秋战国时期平民政治的代言人,可谓是"独步天下"。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管仲留有《管子》一书,在这本书中有多处提到与防灾相关的内容。
在国家治理的五件事中第一、二条都是防灾的内容,一是防火灾,二是防水灾,在管仲看来,国家变穷的重要原因就是水火无情。所以要制订防灾的法令,山林泽地防火灭火由虞师负责,防洪排涝,修整堤坝,由司空负责。防灾强调了主体分责,也就是说在国家治理中还没有专门的消防机构,而是以责任的方式体现。这条法令主要体现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对应的关系来看,虞师的岗位相当于今天的林业与草原部长,而司空的岗位就相当于水利加住建部长。按照这个责任划分,城市防火主管部门就是司空。按此推理,城乡火灾就由司空负责。
在《管子》中记录了两起人祸,一是楚国攻打郑国,纵火焚烧郑国国都,郑国毁于战火,百姓游离,无处安身,住在树上和山洞里。二是楚国攻宋,阻截水道,让水不得东流,于是水淹宋城,四百里内无耕地。而楚国对齐国则是礼敬有加,管仲认为,这是假像。造成假像是因为齐国强大,楚国怕齐国出手。
在《管子》中还记录了多起天灾,主要是天火、地震、旱灾、虫灾,其中天火是这样叙述的。
齐国北部草泽地发生大火,火光照射到了齐国朝堂之下。管仲并没有派人参与灭火,反而对恒公说,齐国的土地将得以开辟,农民定有百倍的财利可得了。结果,当年的租税果然很早就交纳完毕,粮食收成也好。桓公召见管仲问:"为什么?"管仲说:“齐国周边任何国家,做饭都不能没有柴草。现在北部草泽起火,柴草无以为继,这样,齐国农夫可以从容装车出卖薪柴,一捆柴草可以价高十倍。春天得以耕种土地,夏天得以除草耘苗。这就是租税能在九月交纳完毕的原因。"
由此可以推断,这起火灾是发生在冬季,因为管仲掌管下的齐国在春、夏、秋三季是要进行火禁。春禁的主要内容是:不杀伐、不烧荒、不开山、不伐木、不放火、不征赋。夏禁的时间是从春分算起,数四十六天,春尽而夏始。发出禁令:"不可聚会众人,不可引发大火,不可砍伐大木,不可开掘大山,不可伐大泽。破坏大木、大山、大泽是于国有害的,同时不填谷、不阻塞河水入川。秋禁的时间从秋分算起,数四十六天,秋尽而冬始。发出禁令:“不可引发大火,不可开掘大山,不堵塞大水,不可侵犯天的尊严。”
春秋时期,人们过着日落而熄,日出而耕的生活,所以夜间用火在民间是被禁止的,而夜间用火照亮的多是贵族,于是夜间用火的规范,管仲是这样要求的,天黑时,准备点火照明。下人要执火炬坐在屋的一角。要注意安放柴束的方法,要横放在所坐之地,注意观察“烛烬”的长短,及时续接,柴垛之间要留有一柴的间隔,燃烧的灰烬要用碗来装。清除余灰时,要用右手执炬,左手修整。要两人轮番执守,不用照明时,要把余灰整理干净,用水浇灭后,埋于室外。
管仲认为,主政者要听得意见,要防患于未燃,少说空话,谦虚谨慎,勤奋务实,藏富于民,赏罚分明,德以配位。
管仲崇尚火德,什么火德,火性是向上的。
明代茅元仪的《火药赋》中说:“五材并用,火德最灵,秉荧惑之精气,酌朱雀之权衡”。火德,谓汉也。所以清代袁枚的《赤壁》诗中这样说:“汉家火德终烧贼,池上蛟龙竟得云。”
管仲不是纯粹的理论家,而是积极入世的行动派,其思想包括伦理道德、社会发展、政治思辩以及法治思想等诸多方面。其伦理观是建立在人性观基础上的诚信和义利。

法家思想成型很早,成熟很晚。最早可追溯于夏商时期的理官,成熟在战国时期。
春秋、战国被称之为“刑名之学”,经过管仲、士匄、子产、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乐毅、剧辛等人予以大力发展,遂成为一个学派。战国末期,韩非对他们的学说加以总结、综合,集法家之大成。其范围涉及法律、经济、行政、组织、管理的社会科学,涉及社会改革、法学、经济学、金融、货币、国际贸易、行政管理、组织理论及运筹学等。
现在,我们来回答本文的题目:防火,需要“人”治还是“法”治。
在中国古代,人治的条件是德才兼备的圣贤之人为君。但是没有多少帝王将相可列入圣贤之列,那么就必须进行法治。
管仲认为: 政令所以能推行,在于顺应民心。管仲消失85年后孔子出生,之后儒家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在后世法家人物看来,真是胡说八道,国有国法,乡有乡约,家有家规,各行其事,不能交错,这之间没有递进关系,而是并列关系,在哪座山唱哪座山的歌,这才符合现实。
儒家温温尔雅,法家以势压人,所以历史上法家人物均有很大的性格缺陷,多不得善终。申不害、吴起、商鞅、韩非、李斯,这些厮大都如此!
所以,《庄子》说“圣人不死,大盗不止”,至理名言啊。
但是在防火监督上,法家人物均认为要严,处罚入刑。
有学者说《修火宪》是最早的消防法,其实不然,法家的“宪”是刑罚,轻则剁手,重则剁脑袋。
但是法家的“公开、公平、公正”则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
儒家与法家不同之处,儒家重德治,法家重法治。德治是人治的基础,在针对灭火行动上,儒家的主导思想是勇于灭火者按杀敌立功予以弘扬,而法家的主导思想则是懈怠灭火者按临阵脱逃予以治罪。
儒是行为规范,而法是道德底线。
如果,我们结合现实去认知,消防宣传以儒家为原则,而防灭火行动则要以法家为根本。
中国社会从法制到法治的转换过程中,足以说明,依法治国的权重要高于以德治国。

作者注:因为这是《火灾改变的历史》中的一系列关于消防文史中的一篇,如果理解困难,或者感觉结构层次不清,可以按序看一下之前的文章。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儒法并非不共戴天 看孔子如何评说管仲? - 儒家 - 国学频道 - 钟鸣网 - 汇集海内外...
中国2000年前的经济学家,用货币战争灭了两个国家!
涨知识了!法家的三大代表人物
法家、儒家区别大
改革者必读《韩非子》
梁启超《管子评传》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