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有个和谐的问题。很多离婚的夫妻,提出来的理由是性生活不和谐,我估计,以这个理由起诉离婚的都是女方。
夫妻性生活和谐与否,主要是看女性。我从男女性能力方面来说说我的观点:
第一,男性性能力强于女方。那好了,女性可以以此要挟男方,不如我的意,你就不要上床!结婚就是女的满足男的,你还不得宠着我,让着我!
第二,男女性能力相当。那基本可以按上面的思路推理。
第三,男性性能力不如女性。那惨了!有位歪果仁女明星,结婚时明文规定一周同房几次,否则如何云云。很可能被女方以性能力不和谐提出离婚。就算不离婚,那你在家中的地位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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