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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怀颖:夏商都邑铸铜作坊空间规划分析

  摘要:夏商时期铸铜作坊在都邑内的空间规划与分布位置发生了三次阶段性的变革。无论是铸铜作坊在都邑内的选址,还是与宫室建筑、其他门类手工业作坊的相对空间位置,以及铸铜作坊的产品种类、用水方式等方面,都显示出了阶段性变化。铸铜作坊空间布局的变迁,反映出夏商时期王室或政权对铸铜作坊技术与生产的管控在逐步下降,而生产的专门化和生产能力则在不断提升。


  夏商时期是中国早期国家与城市功能定型的关键阶段,也是中国铜容器生产技术由探索走向成熟的关键时期。


  大约从公元前2300 年前后开始,中原腹心地带相继出现了近20座城址或大型环壕聚落,似乎更加印证了中原地区“满天星斗”“小国林立”的政治图景。其中,以带有双重城圈或多重环壕的陶寺、王城岗、新砦为代表的多座城址,体现出中原腹心地区国家在长达近500 年的整合中,区域性中心加速形成,社会成员阶层加速分化、社会矛盾尖锐乃至导致暴力冲突明显的时代特征。


  社会的急速动荡与整合,在公元前1800 年前后开始进入了相对的稳定阶段,在伊洛河流域乃至郑洛到嵩山南北的考古发现与研究显示,从龙山时代晚期向二里头文化过渡的阶段,以中原腹心地带为中心的地区经历了一次前所未有的文化整合与转型,彰显着中原地区走向统一王朝的政治景象。从公元前1800 年前后开始,中原腹心地区逐渐形成了以二里头遗址为核心的早期国家城市网络。以二里头为中心,中原腹心地带出现了诸如荥阳大师姑、新郑望京楼等城邑,所代表的社会已不是简单的地区城址,而是一派王朝气象。


  同样是在这一时期,二里头文化以铜器铸造为代表的社会生产力较龙山时期有了长足发展,文化对外有极强的辐射作用。张海与陈建立认为中原地区缺乏玉料等制作高档奢侈品的原料和技术,贵族阶层的成长因此受到了很大限制,青铜冶铸业的出现适应了这一需要,对中原社会文明化进程产生了重要影响,是该地区进入早期国家的关键性推动力量。陈建立与李延祥等基于在中原、辽西、西北地区开展的一系列调查与综合研究,发现早期采矿、冶炼与铸造遗址通常是分离的,不同地区形成了各自的青铜产业格局,而不同的格局背后是不同的管理机制即政权发育程度。


  一方面,铜容器的生产技术与模式,由龙山末期的探索,到二里头晚期至二里岗时期初步定型,在殷墟时期最终形成了成熟高超的以块范法、铅锡合金铸造为主要生产技术的生产模式。另一方面,铜器在夏商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也在发生着改变——除了实际的使用功能外,也逐渐成为等级身份区别、宗教信仰表征等社会功能的承载体,甚至承担起仪式煊赫、审美认同的任务。作为社会生产流程最长,技术难度相对较高,原料资源来源最多的生产品类,铜器的生产,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其为官方所垄断控制的模式。夏商时期铜器生产作坊的选址及其在城址中的布局,是与铜器生产水平与技术垄断程度密切相关的。在城市生产环境中,最直观的问题就是作坊在聚落中所处的空间位置。先秦时期,除了因自然环境限制用水等环境因素的工业布局考量外,技术和产品垄断与否,决定了作坊在聚落中的空间设置位置。都邑中作坊生产产品和所有者的不同,也会造成铸造作坊的空间位置差别。夏商时期目前可以确定的都邑有偃师二里头、郑州商城、偃师商城、郑州小双桥、安阳洹北商城和殷墟。这6 座都邑内都曾或多或少发现了铸铜生产活动遗存。与周代社会相比,这些都邑的铜器生产空间位置有不少差异。


  有鉴于此,本文将从考古发现入手,粗略梳理夏商时期铜器生产作坊在都邑性聚落空间布局的历时性差异,以及铸铜作坊与其他门类手工业作坊之间的空间位置关系,借以从聚落层面窥测夏商时期铜器生产的特征。限于材料公布和自身学养限制,很多讨论必然存有疏失,尚乞方家指正。需要说明的是,从都邑空间布局角度讲,作坊的空间位置,是宏观的城市规划布局的一部分;对于作坊自身的生产活动来说,其内部也存在因生产流程差别而存在的空间布局问题。本文的讨论是针对前者而发,对于后者,我曾有小文另作过些许探讨。


  一


  二里头遗址的性质目前虽有分歧,但夏晚期都城斟鄩说仍是学术界最为主流的意见。二里头遗址的铸铜遗存,主要发现于遗址中部偏南的围垣作坊区内和宫城东北部。(图一)对二里头遗址的围垣作坊区以及宫城内的铸铜遗存,陈国梁有过较为详细的梳理,其说基本可从。二里头宫城内发现的所谓“铸铜遗存”,实际上仅包括铜渣(案:不确定是否为炼渣或熔铜渣)和蓝铜矿、孔雀石等铜矿石,并未发现模、范、芯或熔炉、坩埚等浇铸所必需的废弃物或废弃遗迹。因此,是否在二里头宫城东部地区曾经有过浇铸活动,尚无法确定。宫殿区和宫殿区东北部的铸铜遗物,以二里头文化二期为多,三期极少,四期在宫殿区东北部又有所增多。这些遗存的性质目前尚无法确定,亦无法确定在宫殿区范围内有浇铸生产活动。



  围垣作坊区内铸铜遗存,不但有铜渣,还有陶范、泥芯、坩埚或“浇勺”,还曾经发现过浇铸工作面、灶址、“陶窑和陶范烘烤工坊”等可以确定浇铸生产活动的核心生产设施残迹,另外可能有工匠与管理者的生活居住房址和墓葬。因之,可以确定围垣作坊区南部存在有铸铜生产作坊。从零星的线索可知,这一作坊的面积大体在1.5~2 万平方米左右,体量庞大。陈国梁曾认为二里头作坊内可能冶、铸并存,但从二里头铜、锡、铅的合金来源及废弃残渣的发现综合考虑,即便二里头存在冶炼活动,也一定不是大规模的。二里头作坊的主要生产功能是熔化外地运来的金属原料浇铸成品,而非冶炼矿石。围垣作坊区内发现的陶范公布不多,但至少可以确定该作坊区内能够自行生产爵、斝类空腔三足器,铜刀、铜钁、铜斧类有銎器,可能生产铜鼎、铜盉、铜铃、铜钺与铜牌饰。从现有资料看,铸铜作坊区内部似乎并没有严格区分不同生产空间以生产不同产品。换言之,围垣作坊区内应当没有主观的产品或功能分区,说明作坊仍具有原始性,专业化程度较低。


  从年代看,围垣作坊区内的铸铜作坊可能在二里头二期偏早阶段就已经开始生产。这时宫殿区虽然已经开始使用,但尚未修筑宫城城墙。从二里头二期开始,铸铜作坊持续生产未有明显中断,生产高峰期在二里头二期晚段到三期时。从社会发展逻辑或同期青铜器的发现而言,在二里头文化一期阶段的二里头遗址某处,可能有铸铜生产活动,但目前尚缺乏实证。铸铜作坊范围以外,在二里头四期的前、后段之间,在围垣作坊区与宫城交界区也出现了铸铜活动迹象。


  二里头文化四期前后段之间,是非常敏感的时间节点。恰在此时,二里头宫城城墙废弃,宫殿区内新建了6 号、11 号基址,改变了宫殿区内原有的宫室建筑格局。与此同时,已废弃的围垣作坊区北墙又有修补或重建的迹象。学术界对于二里头文化四期早、晚段之间二里头遗址的变化,曾有比较集中的讨论,既往主流学术意见认为,夏商鼎革发生在二里头四期早、晚段之间。无论是否因为王朝更迭,围垣作坊区与宫城之间的新现象,都极富意味。假若王朝更迭了,而铸铜遗址仍在生产,甚至在新建了宫室的宫殿区外围扩大生产,生产对象当可能是新的商系统治者。假若没有王朝更迭,则是夏人自己的生产与宫室建筑布局变革。无论是哪种情况,都显示了在关键的历史变更节点,铸铜也依然是不可中断的重要生产活动,在历史变更期间非但不会停止生产,甚至可能需要扩大生产规模。宫城区与围垣作坊区内未发现可以提供地表径流的同时期沟渠。因此铸铜作坊的生产用水,应该是地下水。在围垣区的绿松石作坊中,曾发现一定数量的水井。因此,不排除铸铜作坊中亦有相应的水井。从铸铜作坊与其他手工业作坊的相对位置关系看,二里头遗址目前发现的手工业作坊主要是铸铜、绿松石加工和骨器生产作坊,前两者基本上都集中在围垣作坊区内,铸铜作坊居南,而绿松石作坊则在最北。二里头遗址的制骨作坊,主要有两处,一处在宫城区内东南部,东侧靠近宫城东墙;另一处在宫城区以北;在围垣作坊区内西北角和铸铜作坊北侧有零星制骨地点。由于二里头遗址目前还未发现成片的制陶作坊,所以无法进行讨论。仅从平面关系来看,铸铜与绿松石作坊位于宫城以南的围垣内,且围垣围墙先于宫城宫墙修筑,说明二里头统治者对铸铜和绿松石生产的重视。虽然很难称这就是所谓“处工必就官府”管理模式,但围垣作坊区更强调生产的封闭性和强烈的管控意味,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将二里头铸铜遗址视为“官营”或者“官控”是较符合考古现象的。


  铸铜作坊内还发现了一定数量的墓葬,但这些墓葬是否有一定的排列规律,其墓主是否与铸铜生产活动或者管理有关,甚至是否存在家族化的“工匠”群体,暂时也无法予以验证。


  二里头铸铜作坊的废弃,大体在二里头四期晚段,与二里头遗址二里头文化的大部分遗迹废弃同时。这应该是与夏商鼎革后的政治中心转移,人群变更、迁徙有关。


  二


  郑州商城的铸铜遗址有南关外与紫荆山北两处,是先秦时期铸铜遗址已发表详细材料中年代最早的。笔者曾经对两处作坊做过生产内容和内部空间布局的粗浅讨论,这里不再重复。除这两处确定的铸铜遗址外,在郑州商城内至少还有其他3 个地点零星出土过铸铜遗存,且基本可以定性为铸铜遗址的废弃物。(图二)



  南关外铸铜遗址,位于郑州商城内城南墙外、外郭城内,面积约2.5 万平方米,规模庞大,主要生产工具、兵器,容器生产较少。20世纪80年代末,在郑州木材公司商代遗址相当于二里岗上层时期的地层中,曾发现冶铜坩埚残片10余块,这一地点大体可以看作是南关外铸铜作坊区的南界。遗址发掘者推测“南关外铸铜基址的使用时间是从商代二里岗期下层开始,一直延续到商代二里岗期上层”,但也有学者持不同意见,比如谢肃就认为“南关外铸铜作坊的始建年代不晚于南关外型第三组”。就遗址性质看,南关外铸铜遗址是一处进行熔铜浇铸和成品处理环节的工作场所, 不承担陶范等生产环节的工作。


  紫荆山北铸铜遗址位于郑州商城内城北墙外,遗址面积在1000 平方米以上。主要生产工具、兵器,容器生产极少。发掘者推测:“紫荆山北铸铜基址的使用时代,应属于商代二里岗期上层”,有极少数学者持不同意见。紫荆山铸铜遗址也是一处进行熔铜浇铸和成品处理环节的工作场所。


  除南关外与紫荆山2 处确定的铸铜遗址外,郑州商城还有其他3 处可能和铸铜生产活动相关的地点。第一处是位于商城西墙外的人民公园区域。20 世纪50 年代在今郑州商城西墙外侧的人民公园一带发现了熔铜工具“将军盔”的残片。第二处是在城东北的黄委会区域,20 世纪80 年代在商城东北部黄委会青年公寓曾发现10块铜渣,与红烧土和白灰面混在一处,呈球团或薄块状,年代属二里岗下层。第三处在城西北。20 世纪80 年代中期,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在商城西北的河医二附院基建工地也曾发现两条灰沟,沟内有碎陶范和铜锈、“白色料礓硬面”,两沟皆开口在第④层下,打破第⑤层,年代属二里岗下层。无论是粘带有铜液残迹的“将军盔”,还是破碎的陶范,都说明存在熔铜浇铸的行为,但生产品类不详。而带有铜渣的白灰面与红烧土板结成团或薄块,则应该是浇铸活动的工作踩踏面或在铸铜遗址中较常见的刻意铺洒石灰防潮的遗存,前者与南关外铸铜遗址的铸铜浇铸地面相同,后者则在安徽阜南台家寺遗址有类似的发现。因此,这3 个地点的发现说明相关地点在二里岗下层阶段都曾有过铜器铸造生产活动。除了这些确定的地点外,根据郑州商城所发现的铜器数量与陶范的不匹配特点看,不排除郑州商城还存在另外的铸造工坊。


  从郑州商城的宏观空间布局和相关遗迹的年代关系来看。在二里岗下层阶段,郑州商城的内外城和宫殿区基本上都已建成,几乎与之同时,至少南关外铸铜遗址和黄委会、河医二附院、人民公园地点就已经开始有了铜器生产活动。在二里岗上层阶段,则至少应该有南关外、紫荆山2处作坊在同时生产。从空间关系看,除黄委会青年公寓地点在内城内的宫殿区中心外,其余几处铸造生产场所皆在内城以外,外郭城以内。


  若将其他类型的手工业作坊一并统筹考虑,则能发现商城手工业生产的布局理念。铭功路制陶作坊位于外郭城西墙之外,2 处大规模的铸铜作坊和2 个有可能作为铸铜生产活动的地点都在内城之外郭城之内,仅黄委会青年公寓一处位于内城内的宫殿区核心区域。郜向平已经指出“这些重要的、有组织的生产活动并未受到城墙的刻意保护”。从手工业作坊的邻近情况看,人民公园的铸铜地点可能与铭功路制陶作坊邻近,可能同属一个大的手工业作坊区。紫荆山铸铜与制骨作坊邻近,可能同属一个大的手工业作坊规划区。但其他几处铸铜生产地点,可能是独立的生产区。如郜向平所言,郑州商城内的“不同的功能区主要是以内城及外郭城为界隔的”,内城中部与东北部的宫殿区是“统治阶级生活的主要场所”,甚至不排除存在宫城;几处作坊则大都在内城外、外郭城之内;唯铭功路制陶作坊可能在外郭城之外。但从不同的作坊本身而言,有的可能有空间分割的标识或围护防御设施。比如,袁广阔认为在南关外铸铜遗址的外围,可能有沟状防御设施。但这仅是一种推测,无法确证,沟的存在,可能与作坊内部的空间分割一样,是一种地理空间的标识,而非围合防御设施,且在其他手工业作坊内未发现类似的现象,故袁之所论仅可备一说。


  从工业用水角度考虑,郑州商城内未发现较大的水渠,工业生产用水应该主要依赖于地下水(水井)。除水井外,可能在铸铜遗址中还利用人工或自然洼地作为储水坑蓄水。南关外铸铜遗址外围的斜向沟西,曾发现一方形水池,不排除就是在作坊边缘设置的人工储水坑。


  郑州商城南关外与紫荆山铸铜遗址内都曾发现有墓葬。内城外南部的C5、C9 区见于发表的墓葬有38座,其中至少有6座位于南关外铸铜作坊已发掘探方内。紫荆山作坊区内发现7 座墓葬,与作坊的使用年代相同。虽多数未见其墓主作为手工业者的直接证据,但因其在时空上与作坊遗址重合,应当如冉宏林所论,至少有一部分可能与相应的手工业者有关。


  偃师商城至今未见确定的铸铜作坊,与铸铜生产活动相关的遗存共有3处(图三),2处相对集中,分别位于大城东北隅和大城东墙南段内侧。第三处和铸铜活动有关的迹象,是宫城四号宫殿的水井。在水井的废弃堆积中,也出土了一些坩埚、铜渣和铜矿石,发掘者认为年代约在第4段。



  大城东北隅的铸铜遗存,集中分布在城墙内侧附属堆积之下,叠压有红烧土面和红烧土浅坑等遗存,遗存表面或其中发现有木炭、炭灰、陶范碎块、铜炼渣、“矿渣”等遗物,田野报告还记录曾发现了“浇铸铜器时溅撒的铜液凝固块等 ”。发掘者认为这些遗存属于“偃师商城第一期晚段”,也就是二里岗下层阶段。以上迹象表明,这些是与青铜铸造有关的遗迹。当修筑大城东北隅城墙时,作坊被废弃,以致城墙下部夯土及附属堆积中也掺杂进木炭渣、铜渣、坩埚和陶范残片等。


  大城东城墙南段内侧的铸铜遗物实际位于原小城东南部。据偃师商城发掘者论述,小城的废弃始于偃师商城商文化第二期早段,至迟在第三期时,小城北墙已经几乎被夷为平地。对于这一点,谢肃已经有清晰的论述,即在偃师商城三期时,不存在所谓的三重城垣。在发掘者认为年代属于偃师商城第5 段,也就是二里岗上层阶段,原小城东南部,现大城东南部地层中曾发现有坩埚片、铜片、石范残块、木炭等遗物,但未发现相关遗迹现象。因此,这处发现铸铜遗物的地点仅能在空间上说明,这是宫城以外一处铸铜生产活动废弃物的遗弃场所。


  偃师商城四号宫殿,始建于偃师商城一期,沿用至第三期的6 段,几乎与偃师商城的兴废时间同时。该基址使用时间长,因此被认为是宗庙建筑。在四号宫殿的水井中发现坩埚、矿石和炼渣,似乎并不能说明四号宫殿或其庭院内就有铸铜生产作坊。倘四号宫殿就是商王室宗庙,在宗庙使用期间进行生产活动,也是颇吊诡之事。


  另外,根据发掘报告的文字描述可知,在宫殿区附近,也曾出土一些“内壁残留有青铜熔液的器物残片”,估计与坩埚有关,但具体形态、出土地点和年代不详。与其他手工业作坊的空间相对位置对比,偃师商城铸铜遗存出土地点,与制骨、制石和制陶作坊并不临近。偃师商城的陶窑集中在大城东南部拐角处附近,与大城东南的铸铜遗存发现地点相距200 米以上。商城制骨遗存集中发现在宫城内的祭祀区,制石遗存集中在小城东北部,与3处铸铜遗存地点都较远。


  从取用水源的角度看,偃师商城除宫城北部的引水渠道外,地表径流水源确定者只有环大城的城壕。在已发现的铸铜生产地点或者有铸铜遗物的区域内,未发现明显的沟渠,但比较普遍地有水井共出。比如,大城东南部的铸铜遗存就埋藏在水井H4 中;宫城内的铸铜遗物也是在四号宫殿的水井废弃堆集中发现。据此可以推断, 偃师商城铸铜活动的水源当主要依靠地下水。


  偃师商城的几处铸铜遗物出土地点,周邻尚未公布有同时期的墓葬。大城东北隅同地点发现的墓葬晚于铸铜遗存所在的灰坑,无法证明二者共时或有必然的逻辑关系。而宫城内四号宫殿水井信息不详,大城东南部亦未发现周邻有墓葬。现有材料尚无法确定偃师商城的铸铜遗存地点中是否存在同时期墓地。也就是说,不能确定有无与铸铜工匠或管理人群埋葬在铸铜生产区内。


  上述几处出土了铸铜遗物的地点,由于发表材料过少,很难更进一步进行讨论。可以说明的问题有如下几点:


  第一,偃师商城内存在不同时代冶炼或铸造青铜器的场所或作坊。大体在偃师商城宫殿建筑始建的同时,在宫城以外的东北方有一个铸铜作坊存在,但使用时间应该不长,在大城城墙修筑时即已废弃。大城东南部发现的石范等遗存,显示该地点的铸铜生产活动,年代应晚于大城东北隅。四号宫殿是偃师商城宫城区内第一批修筑的宫室建筑,沿用时间很长,在偃师商城的几次改扩建过程中,四号宫殿却始终未曾改扩建。由于目前无法确定四号宫殿水井的层位关系,很难确定该水井废弃堆积中的铸铜遗存性质。稳妥些说,仅可说明偃师商城宫城四号宫殿修建前或使用期间,所在位置曾经可能有过浇铸生产活动。


  第二,偃师商城在宫殿区初建之时就已经开始铸铜生产活动,但从一开始,偃师商城就没有沿用二里头遗址的围垣方式,而是采取宫室与作坊分离,所有生产行为全部在城址内的布局规划。从年代看,二里头遗址发掘者与偃师商城发掘者的共识是,二里头遗址四期晚段与偃师商城一期早段同在一个时间面上。倘二里头遗址晚期与偃师商城同为商人所控,且先后为商代都城,却采用了完全不同的手工业作坊管控模式,未免令人费解。


  第三,偃师商城目前所见的铸范,集中在小城东南部。石范(原报告称范芯残件,不确)线图显示是双合范的残件,产品为斧、锛、凿一类带銎的工具。目前公布的材料,未显示有铸造青铜容器的线索,仅可证明偃师商城能自行生产部分青铜工具或者兵器。谢肃曾提出偃师商城的青铜铸造遗物仅可能与青铜器修补有关,或可备为一说。


  小双桥遗址自发现后,学术界曾予以高度重视,在“郑亳说”与“西亳说”相持不下之时,陈旭率先提出了小双桥遗址“隞都”说之后,学术界逐渐开始接受这种说法。小双桥遗址整体工作有限,发现的铸铜生产遗存亦相对较为零散。1995 年小双桥遗址IV 区的发掘中,发现有极为残碎的陶范、熔炉或坩埚残片、铜矿石、残铜片、铜器、熔炉或坩埚制备泥料、烧土等铸铜活动遗物。由于资料残碎,大部分材料目前无法确定用途。但从发现的熔炉炉壁及铜渣的XRD和扫描电镜分析可知,小双桥遗址所发现的铜渣并非炼渣,而是熔铜过程中添加了铅、锡料的熔化合金渣。因此,至少可以确定小双桥宫殿区南部区域内的铸铜遗存并非冶炼行为的遗物,而是熔铜浇铸的产品。


  已发现的这些铸铜遗存,大都位于小双桥遗址宫殿区的南部IVHJ1 的南侧。(图四)从小双桥宫殿区开始使用起,HJ1 相关的遗迹就一直比较复杂,主体建筑西侧集中分布有窖穴、垃圾坑等日常生活设施;南侧集中分布较多牛牲祭祀遗存,青铜铸造遗存和窖穴、垃圾坑等交错分布;北侧偏西处有一口规模较大的水井。侯卫东认为,Ⅳ区HJ1 及相关遗迹应当属于青铜器的铸造和管理系统。到小双桥遗址存续的晚期,Ⅳ区HJ1 南侧的铸铜遗存和祭祀遗存甚至还在增多,规模也有扩大趋势,甚至铸铜遗存也似乎有东移。在铸铜遗存Ⅳ区HJ1 南侧发现的数条灰沟,位于祭祀坑和铸造遗存附近,侯卫东认为有可能是青铜铸造生产活动的给排水设施。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铸铜遗存集中出土在祭祀区,而缺少必要的范、芯,因此很可能不是原生的铸造地点,而更像是为配合某类信仰活动有意填埋的遗存。


  总体来看,小双桥遗址发现的铸铜遗存年代约相当于白家庄期前后。在正式公布的田野发掘报告中,发掘者认为这些铸铜遗存前后总体延续时间不长,在小双桥遗址的早晚阶段持续存在。很可能在南关外与紫荆山北铸铜遗址尚未完全废弃时,小双桥已经可以进行一定规模的铸造生产活动。由于小双桥遗址铸铜作坊尚未经过大面积清理,其使用年代上限尚有待检验。


  从宏观空间看,小双桥遗址的青铜铸造遗存位于宫殿区南部边缘,这与郑州商城、偃师商城有所不同。由于公布材料有限,目前尚无法确定小74 双桥铸铜作坊的产品种类。而其生产用水,因为周邻兼有水井和沟槽,所以目前亦无法判断主要的水源是地下还是地上。


  小双桥铸铜遗物还有一点引人瞩目之处,就是它伴随有大规模的牛牲祭祀。无论是否是原生的铸铜生产地点废弃堆积,小双桥铸铜遗物集中出现在祭祀场所中,是之前的铸铜遗址中未曾发现的新现象。这应该是铸铜生产发展到新阶段后,形而上意识形态领域与之相伴产生的新生事物。这说明商王朝对于青铜冶铸工业的重视和认知程度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洹北商城的手工业作坊目前未有集中发现,所知线索集中在洹北商城大城西部偏北。(图五)初步发现的铸铜与制骨作坊线索,在大城北墙以南,宫城北墙以北,距北宫城墙约570 米,距大城北墙约500 米。已发现有残碎陶范、陶模、鼓风嘴、坩埚与炉壁残块、铜渣、磨石;制骨遗物如骨器成品、半成品、骨料、废料、边角料等。发掘区中北部有些灰坑底部大量分布着不规则小凹坑,发掘者推测可能是制范的洗泥坑。目前的发掘显示,这批手工业生产遗存属洹北商城早、晚两期,其中早期遗存更为丰富些。同时,制骨与铸铜活动在同一地点进行生产。


  从少量公布的陶范图像可知, 这批陶范、模多为红褐色, 火候低, 碎小, 由其形制、花纹可知产品有斝、爵类三足器,鼎等容器,亦有部分工具范及芯。因此,这里应是兼营礼器与工具生产的铸造作坊。



  从洹北商城宏观空间布局观察,这处手工业生产作坊在商城的宫城以外,大城以内,且与宫城、大城都有一定距离。由于现在尚不知这处作坊的面积和四至,无法进一步分析,但至少可以说明其总体的空间布局理念与郑州商城更为接近。


  这片作坊区距离洹河甚远,因此生产用水必须依赖于地下水。在作坊区内有较密集的水井,7 眼中有6 眼集中分布在两个探方内。时代虽有不同, 但如此密集, 可能与手工业生产用水有关。


  作坊区内发现不少同时期墓葬,由于公布材料有限尚不能判定是否与作坊的生产管理者有关。


  三


  殷墟遗址区内的铸铜作坊目前可确定者,分别分布于大司空 、苗圃北地 、孝民屯村 、薛家庄、高楼庄与新安庄 、任家庄南地,在小屯村东北地、西北地和小屯南地也先后发现过铸铜作坊的线索。(图六)此外,在殷墟外围漳河南岸的辛店村也发现有小型铸铜遗址。除了上述可能是铸铜作坊的遗存外,2015年在安阳同乐花园北区发现了293 片铅锭,总重量约3.32吨。这一存储地邻近苗圃北地铸铜作坊,除可能是后者的原料存储区外,亦有可能暗示周围存在另一处铸铜作坊。



  大司空铸铜作坊于20 世纪30 年代发掘,面积不详,所有遗存集中在一个灰坑内,仅发现残碎陶范,未见其他遗存,年代约在殷墟晚期。


  小屯周围发现的铸铜遗存,基本上属于殷墟时期的宫殿区以内。小屯东北地铸铜遗存集中出土在乙组基址附近,其中在乙五基址的上层、中层与下层共发现3000 余块陶范;乙七基址中层发现103 块铸范;乙八基址中层出土99 块。这些遗存很可能来自于乙组基址修筑之前位于该地的某个青铜铸造作坊。从出土陶范看,这一地点可生产的品种有觚、爵、簋、盉、鼎、卣、壶、戈、镞、矛、车饰等,并有一些陶模和内芯,年代大体在殷墟二期前后。但也有学者认为这一地点的铸范年代较早,甚至可以早至殷墟一期甚至更早。1986 年,在原甲四基址东侧的一个巨型灰坑中,曾发现数十件坩埚残片,发掘者推测这可能暗示周围有铸铜生产遗存。小屯西北地仅发现数块容器范,年代可能在殷墟二、三期间。小屯南地1973年的发掘中发现陶范数十块、坩埚一块,埋藏单位年代多属殷墟三、四期。


  苗圃北地铸铜作坊位于小屯宫殿宗庙区的东南约1 公里许。该作坊面积约有1 万余平方米。出土遗物、遗迹十分丰富。主要以生产礼器为主,可能属商王室所有。该作坊是一处殷墟一至四期均在使用的大型铸铜作坊遗址。


  薛家庄铸铜作坊出土的铸铜遗物有陶范数千块,年代上限不晚于殷墟二期,一直到殷墟四期仍在使用。新安庄2007 年的发掘中,发现了铸铜遗存和铸铜工匠墓地,但材料未公布,仅发布了个别随葬陶范的墓葬,年代约在殷墟四期。发掘者认为薛家庄与新安庄可能是苗圃北地作坊的一部分。


  孝民屯铸铜作坊位于孝民屯村西到村南、村东南,是目前已知最大的一处商代铸铜遗址,面积逾5 万平方米,发现了各类铸铜生产遗迹并出土了大批陶范、熔炉残块、铜渣、木炭等。该作坊建于殷墟第二期,延续至第四期,以生产容器为主兼制武器和工具, 以殷墟三、四期最为繁盛。


  辛店铸铜遗址位于安阳县辛店村,西南距殷墟宫殿宗庙区直线约10公里。作坊内各种铸铜的要素齐全,甚至还有在殷墟未曾发现的烘范窑等遗迹,是商代晚期一处非常典型和重要的铸铜作坊遗址。从出土的陶范残块来看,这个铸铜作坊的主要产品也是以容器为主。从考古发掘来看,该作坊的时代属于殷墟二期至四期。


  任家庄南地遗址于2016 年发现,北距殷墟宫殿区2400 米,是殷墟遗址范围内最南的一处铸铜作坊。该作坊功能较完整,面积较大。作坊的产品以铸造青铜礼器为主,但铜泡、车马器类陶范的发现,说明还兼铸车马器,这在殷墟其他铸铜遗址中很少见。该作坊时代为殷墟三期、四期。


  从产品来看,殷墟时期的铸铜遗址大部分是可以生产所有铜器品类的全能型生产作坊。产品种类在殷墟的铸铜作坊内并未刻意区分。


  从时代与空间位置看,殷墟一期时,小屯东北地存在一个铸铜生产地,此时洹北商城尚在使用或刚被废弃,但小屯的宫殿与宗庙区尚未开始修建。在殷墟一期偏晚阶段,小屯宗庙区开始兴建,小屯东北地的铸铜作坊可能逐渐被废弃,而苗圃北地铸铜作坊开始兴建并投入使用,不排除小屯东北地的作坊被搬迁到了苗圃北地。殷墟二期时,小屯宗庙区以西,孝民屯开始兴建较大规模的铸铜作坊,小屯西地则可能有零星的铸造生产活动;小屯宗庙区东南方向较远的地点,薛家庄铸铜作坊开始兴建,苗圃北地作坊则继续使用并进入繁盛期。同一时期的殷墟外围漳河南岸地区,辛店铸铜遗址开始投入生产。殷墟三、四期时,除了沿用的孝民屯、苗圃北地、薛家庄铸铜作坊和远郊的辛店铸铜作坊外,在洹河北岸的大司空,洹河南岸的任家庄都新建了铸铜作坊。在殷墟宗庙区的使用期间,宫殿宗庙区以乙五和大连坑为中心,可能存在一个位于宫殿区内的作坊。多个作坊的同时存在与不断新建的作坊,说明随着时代变迁,殷墟社会对铜器生产的需求是在不断增大的。


  这些铸铜作坊或者生产地点与殷墟的宫室建筑的相对位置是比较确定的。由于殷墟目前未发现外郭城的迹象,小屯宫室建筑与宗庙区亦无围墙,仅在小屯宗庙区乙组基址西侧和丙组基址西北侧发现有大型的池苑类遗存。这个池苑可能不仅仅是殷墟宗庙区核心区与其西侧界隔,也是宫殿宗庙区的给排水设施。但小屯宗庙区南侧有无地标界隔,目前尚不清楚。但可以明确的是,自殷墟一期晚段宫殿宗庙区兴建开始,同时期的主要手工业作坊就都在小屯宫殿区以外,且都有一定的距离。在殷墟时期,宫殿宗庙区内可能存在直属于王室的铸铜与制玉作坊。


  从铸铜生产与其他手工业门类作坊的相关空间位置来看,殷墟的手工业作坊有“空间组团”的现象。殷墟一期前后,小屯东北地铸铜生产活动的同时,制骨与制玉生产也同在一处。二期以后在殷墟遗址核心区内至少形成了4 个手工业作坊较为密集的区域,其一是以殷墟南部的苗圃北地与薛家庄、高楼庄铸铜作坊、铁三路制骨及刘家庄北地、安钢大道北侧制陶作坊,再靠西南一些的任家庄作坊可能也属于这一大的手工业生产片区内;其二是殷墟西部的孝民屯铸铜、北辛庄制骨作坊区;其三是洹河北岸的大司空铸铜与制骨作坊;其四是可能存在于宗庙区的作坊,但随着宫殿宗庙区兴建,铸铜、制骨、制玉作坊可能生产有缩小。这种布局方式将不同生产门类的作坊集中在一个区域内,与今日的“工业园区”有相近之处,可能和晚商时期的手工业生产的管理方式有关。更进一步说,周代文献记载商代手工业工匠多是聚族而居,甚至是阖族共治一业,手艺在族内代际传承。因之,《左传·定公四年》记周初成王分封鲁、卫、唐(晋)三国时,著名的分遣殷人工匠族团人群时,将“殷民六族”“殷民七族”和“怀姓九宗”分赐不同国家政体迁移,更说明了晚商时重要的手工艺匠人是举族而迁,实行“工商食官”制度。殷墟范围内不同大小的聚邑中,应该存在不少因手工业生产而聚居的人群。


  由于殷墟的手工业作坊多呈组团分片布局的态势,虽然是不同生产门类的作坊,但其工业和工匠生活用水却有共用和水源共性的特点。一方面,各个铸铜作坊内有较多水井,可以提供地下水源;另一方面,通过不同的沟渠引来洹河水,可能是殷墟各手工作坊另一重要的水源。唐际根等长期在殷墟工作的先生们发现,殷墟几个手工业作坊片区多分布在殷墟的枝状水系附近,如苗圃北地至薛家庄的铸铜作坊,铁三路与安钢大道北制骨作坊,刘家庄北地、安钢大道北制陶作坊,恰在自小屯宫殿宗庙区南出的枝状水系旁。北来的洹河水,在很大程度上能满足手工业作坊及周邻的聚邑对水的需求。除了地下水和地表水渠的人工引水之外,宗庙区与聚邑、作坊内因取土建房或者取土制范、制陶形成的大型取土坑,在铸铜或者制陶期间,也作为储水坑收集雨水或生活、生产废水,这些水坑内的蓄水,不但可以协助夏秋雨季的排涝, 亦是旱时重要的补充水源。


  最后,在殷墟的铸铜及其他手工业作坊内,都有一定数量的墓葬,部分墓葬应该与铸铜工匠或管理者有关。除已经公布部分资料的苗圃北地、孝民屯、安新庄外,新发现的辛店铸铜遗址发现墓葬40余座,其中不少墓葬“许多出土器物与铸铜有关”。而任家庄铸铜作坊内分布着“与铸铜遗址有关的商代墓葬63座……其中十几座墓葬中出土了一批磨石、青铜削、骨器等与青铜铸造制模、制范及铜器后期加工有关的工具”,发掘者推测这些墓葬的主人是铸铜工匠。


  四


  综合对比上述6 处夏商时期都邑遗址的铸铜遗址在都邑内的空间布局位置,以及其自身的面积、产品、与宫室建筑和其他手工业作坊的相对空间位置、作坊水源、作坊内是否留有墓葬等方面信息,可以发现如下几点共性特征(表一):


  首先,夏商时期,铸铜遗址在都邑内的空间分布位置及其与宫室建筑、其他手工业作坊的相对空间位置,有比较明显的阶段特性。总体上可以分成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二里头文化时期。这个阶段特点是修筑围垣,将重要手工业作坊围护管理,围垣紧邻宫城,但空间上以建筑设施明确分割。重要作坊总体上邻近宫室,但不在宫室区内,而单独划定闭合区域严格控制。这体现了对核心手工业部门、核心手工业技术的防控甚至保密。从侧面反映出中原地区铸铜工业初兴之时,对技术、资源和产品的重视程度,但也因之显现出技术初创期产品和资源的珍贵与稀缺。


  第二个阶段,是二里岗至洹北商城的早商文化阶段。这一阶段的都邑多流行多重城垣,因此铸铜遗址的选址多在大城以内,小城(或宫城)以外,设立多个有生产任务区别的铸铜作坊。不同门类的手工业作坊多呈分散布局,但在宫殿区内多保留有一个铸造点。这反映出铸铜工业逐步发展,已不再需要用围垣来刻意保护,但可能在宫殿区设置王室直控的生产场所。


  第三个阶段,是殷墟文化的晚商阶段。这一阶段,主要铸铜作坊相对远离宫室建筑,但同一都邑中往往有多个铸铜作坊,作坊的单体面积较前代增大,作坊间没有十分明确的产品分工。同一都邑中设定多个“手工业园区”,每个“园区”内集中多种作坊共同利用生产资源。但可能仍在宫殿区内留有直属作坊。这反映出铸铜工业的需求进一步增大、技术与资源的管控更加松弛、对铸铜工业的控制相对不再严密的发展格局。


  其次,铸铜作坊的内部生产,在二里头文化时期的无明确流程分工与产品区分,发展到晚商时期初步形成了遗址内大致区分生产流程和生产功能,在作坊内部也有了初步的生产功能区空间区划分割,甚至有根据产品种类设定特定产品的专门作坊的态势。在考古现象上,到晚商时作坊空间的规划主观意识逐步明晰,甚至可能已经有了作坊内的生产环节空间区划,反映了手工业生产的专业化程度的发展在逐步增强。


  其三,殷墟时期,出现在都邑外围的“卫星”聚落或次级聚落铜器加工生产,体现了青铜铸造技术的下移与传播。这相较于二里头时期王室专营的围垣作坊对技术与资源的控制,甚至产品的分配流通,到晚商时期逐渐发展为可能已经出现了非王室控制的家族或地方行政机构管理的铸铜作坊。若将视野再行扩大,早商时期以后,以垣曲商城、盘龙城、老牛坡、台家寺、补要村等为代表的地方中心铸造作坊出现,说明铸造技术外传并可能已经有非王室控制的地方铜器生产了。


  其四,从铸铜遗址的生产水源看。夏商时期铸铜遗址的水源,由基本上依赖地下水,逐步发展到殷墟时期兼用人工地表径流、人工蓄水和地下水的情况。这也体现了铸铜工业专业化和规范化程度的提高。


  其五,从都邑内的铸铜遗址单体面积看,伴随着对产品需求的增大、技术的发展和资源的控制能力加强,单个都邑内的铸铜遗址总面积是在不断增加的。但每个都邑内,一定有一个面积超大的核心生产作坊,若宽泛些,可将之视为当时的“国企”或“龙头企业”。


  其六,夏商两代,发掘比较充分明确的铸铜作坊内,始终存在一定数量的同时期墓葬,不排除部分工匠或管理者在身故后就瘗埋于作坊内。这似乎体现了早期匠人尚未拥有其他地权性质的族墓地或公共墓地。在当时的社会中,作为匠人的身份地位和社会组织关系仍需要进一步思考与分析。


  其七,自小双桥遗址开始,部分铸铜活动显示出与祭祀活动关系逐渐密切,这说明铸铜生产活动的扩大与普及,已经为意识形态领域所关注,因之产生了针对生产的专门化祭祀行为。这从另一个侧面体现了经济行为与上层意识形态之间的互动关系。


  其八,殷墟所开创的同一都邑内多品种手工业作坊组团成片,与相对宫室分离,在都邑周围的次级聚落中亦设立次级作坊的方式,深切影响到周代铸铜与其他手工业作坊在都邑内的选址布局。这也是中国王朝时期都邑内手工业作坊的主流模式,深切影响到中国古代都城营建模式与理念。


  总之,纵观夏商时期都邑内铸铜作坊的空间规划与分布位置,已不仅仅是城建规划问题。相反,它更多地显现出了城建规划的经济与政治考量。夏商都邑的铸铜遗址空间布局理念变化的阶段性,说明王室或政权对铸铜作坊的技术与生产的管控是逐步下降的,而生产的专门化和生产能力在不断提升。与夏代晚期二里头城址内严密控制截然不同,在晚商时期,铜器生产的意义似乎下降到其仅仅是重要工业经济的一部分,为意识形态所倚重,为管理者所关注,但管理已非“军事化”。铸铜作坊在聚落中的宏观空间分布变化历程,是夏商时期铜器生产整体发展态势的映射,也是中国早期手工业经济发展历程的缩影。


  附记:本文写作过程中,得到了刘绪师、牛世山先生和商周田野工作坊同道的审阅,郜向平、谢肃等给予了重要的修改意见。何毓灵、赵海涛、曹慧奇先生分别提供了相关都邑的图片,于此谨致谢忱!


(作者:常怀颖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原文刊于《中原文物》2018年第5期 此处省略注释,完整版请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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