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难于免俗,只不过不是所有人都像上面举的例子那么恶劣。某次在电话里与一位朋友谈及自己的诸多看不惯,越说越来气。不意对方突然打断:你那么慷慨激昂,你觉得你就比他们好吗?我猝不及防,一下哑了。
静下心来,认真想想,我还真不比我痛斥的那些烂人好到哪里。种种痛斥,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罢了。至少打断我电话的那位朋友看透了我是个什么玩意儿:一个大俗人侈谈免俗,岂不是无耻!
写了很多年小说,早已江郎才尽了,在文坛风头正劲的同行明确告诉我“你早不在读者的视野了”——仍是不死心,继续涂鸦不已,只是求名求利的心略淡了些,江湖上有好事者组织的研讨会、排行榜、多少“强”以及各种名目的评奖之类,自惭形秽,不再敢于闻问。不是不想,不是故作清高,而是多少有了些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几斤几两,知道那是猴子捞月亮,并不是只要想就能得到的。
然而,有时候,热诚的朋友未必了解这苦衷,遇有这类好事,并且他们自己也有相应的义务——比如杂志的编辑、某奖的评委,出于帮助我振作的好心,还是尽力推荐。事先征求我的意见,我自然是反对,但那反对却明显是不坚决的,若闷骚妇人的忸怩作态、半推半就然。私心里,一是不便拂逆朋友的好心,二也未必就没有一点侥幸,不妨一试运气的意思。说穿了,还是有所图。
有朋友宽慰过我,追名逐利乃是当下社会的常态,不食人间烟火的君子只是凤毛麟角。而事实上,就在我的周围,并不缺乏这样的君子,他们有头脑、有才华,不乐意与别人挤在一起,更不愿意与别人争高低。让我汗颜不已。
我在省里的相关社团供职期间,很想给一位区县的作家操办一个规模相当的研讨会。他长期在乡村中学教书,业余写小说,扎扎实实的短篇、中篇不断发表在全国一流文学期刊,写作成绩远在某些作家之上,而他只是一味不声不响,绝少抛头露面。之所以想宣传他,除了想扩大他的影响,也想以此壮大全省文学的阵势。但无论怎样动员,他始终婉言谢绝。我终于相信了他多次给我的来信中早已表达过的意思:文学是他的宗教,任何世俗的功利都是一种亵渎。
这种对文学的神圣感,成为我心目中的一种标杆。凡事以之衡量。某年我忝列一个全国性文学奖的评委,名单公布,我最担心的就是我一向尊敬的作家跟我打招呼,生怕毁掉心目中的偶像。至于果然辗转托人打招呼的,其后虽然仍以朋友之名相处,但已再无分量。不论他们后来如何发迹,如何在侯门华府之间有多少至交,如何在南北名胜之地有多少别墅,我依然把他们看做是如我一样的庸碌之辈。为此开罪了他们,被斥为“刻薄”、“在文坛上没有朋友”,我一点也不后悔。
这样说,并不等于我鄙视他们——只想说明:免俗真的很难。在一个一切以权、钱、名为评判标准的世界,则几乎是天方夜谭。但知道在俗之外还是有一种不俗存在着,也应该不是什么坏事,那至少会让大家觉得世界还是有希望存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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