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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0
你厅《关于美容中医科开展整形美容手术是否认定超范围执业的请示》(苏卫医[2005]90号)收悉。经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现答复如下:
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条和《医疗美容项目(试行)》,诊疗科目仅登记为美容中医科的医疗美容机构开展整形美容手术,应认定为超范围执业。
此复。
200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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