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看到一则新闻,开始觉得有趣,继而甚觉无聊,再一思索,觉得有记录下来的必要。
据《东北新闻网》报道:8月13日报道,11日,在沈阳街头,一只狗突然窜到马路中间,钻到一辆驴车下面,导致驴子受惊,抬起前蹄时将前面一辆价值百万的奥迪A8L后保险杠踹出一个大坑,保险公司说修车费用得10万以上。交警初步判定驴负全责,驴主人不干了,称狗才是祸首,狗主人也得出来担责。但又有目击者言之凿凿,其实是奥迪车主先按喇叭了,把狗吓得跑马路上的。目前,前述因果律是否存在,赔偿责任是否会重新划分?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这让我想起了'费斯汀格法则(踢猫效应)″:
一父亲在公司受到了老板的批评,回到家就把沙发上跳来跳去的孩子臭骂了一顿。孩子心里窝火,狠狠去踹身边打滚的猫。猫受惊逃窜,奔到街上。一辆卡车正好开了过来,司机见状赶紧避让,却把路边的孩子撞伤了。
这就是心理学上著名的'踢猫效应',描绘的是一种典型的坏情绪的传染所导致的恶性循环。
心理学家费斯汀格说,在这个事例中,父亲受到批评只是整个事故的开端,这是由他自己主导发生的,而剩下的所有则是由那位父亲对所发生的事情做何种反应所决定的。
踢猫的故事远跟沈阳街头的事故同样复杂,其理都在于'循环因果″。
在'驴踢奥迪'的事例中,如果旁观者所说为实,那么,所有事情的起因都在于奧迪车主的那声喇叭。
你想,百万豪车,狗与驴车,闹市之中,反差明显。车主得瑟,一声喇叭,那就是'鸣锣开道',多少豪气与自信啊!于是,这戾气与争拗也就上演了。
只是,'踢猫的故事'源于那位父亲的坏情绪,而'驴踢的事故'可能源于奥迪车主的趾高气扬!
如果这车主还有商务合同要签呢?如果那驴主还有家中要事约人呢?如果,己没有如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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