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美国菲泽尔公司设计并推出了世界上第一个股票期权计划,现代企业理论和国内外企业实践证明,股权激励对于改善公司组织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管理的效率、增强公司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都起到积极的作用。
近年来,股权激励也逐渐传入我国,并在我国的企业中得到了一定的实践。
但由于我国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时间比较短,我国法律也没有对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标准做出明确的规定,所以对于股权激励本质的理解,以及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巨大的偏差,概况起来有5种典型的误区。
早期老板打下江山后,对员工有一种“与民同乐、雨露均沾”的博爱情怀,在企业内部实行全员持股,覆盖的范围太广,人人都有股权,实际上等于人人得不到激励,激励产生的前提是:我所创造的价值得到了差异化对待。如果员工奋斗之后跟别人是一样的待遇,他哪里来的持续动力?
老板全凭个人主观意愿去确定激励对象,激励某些特定的员工,分到股权的员工当然有激励性,但没分到的员工若没有一个可以信服的说法,就容易产生不公平感。
有些企业把股权激励当成一种单纯地利益分配,一般是在某个时点,根据员工过去的贡献确定激励对象,一次性把股权分配完毕就完事了。一次分配,股权就长期固化在特定的员工身上
有的企业立足于过去的价值贡献,只有老员工有持股资格,新员工都没有资格;有的企业立足于未来的发展,只考虑对未来有发展价值的员工,对于其他曾经做出贡献的老员工则完全不考虑。
有些老板在选择激励对象时常常会患得患失,首鼠两端。选这个,又怕那个闹意见;给他股权,又担心未来他表现不好收不回来。怎么考虑都有问题,怎么选择都有人不满意
股权激励不是万能的,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但却是一个激活企业的有效机制,在人力资本日趋重要的时代背景下,股权激励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中必不可少制度安排,做好股权激励,才能让企业经营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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