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公证要便宜了!
将由原来按固定比例2%收取,改为分段递减累计收取
2013-08-29 14:56:12
本报讯(记者 梁建)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近日宣布,自今年10月1日起,降低14个部门2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其中涉及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将由原来按固定比例2%收取,改为分段递减累计收取。
执行前:百平方米房屋继承公证费需6000多元
随着房地产的持续升温,因财产继承,特别是房产继承产生的纠纷越来越多,不少人希望进行财产继承公证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但高达2%的公证费让不少人打了退堂鼓。
刘女士最近就遇到了这个问题。她的父母已经过世,两位老人生前在市内有套房,地段不错,面积为100平方米左右,她原本想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儿子名下,可是一打听,公证费就要6000多元。乌市公证处每年都参照乌市房产局发布的商品房、二手房价格拟定标准。根据标准,目前,乌市最好地段商品房价格为3000多元/平方米,以刘女士为例,现在想要给上述房产做公证,需按30多万元的2%收取公证费,这样就要6000多元。
执行后:百平方米房屋继承公证费能省2600多元
在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公布的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中,对公证收费中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提出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以刘女士为例,新政执行后,如给上述房产做公证,所需公证费计算方式为:按20万元的1.2%,加上10多万元的1%收取,这样就只需3400多元,能省2600多元。刘女士听说新政策后,决定先不办理过户,待新政执行后,再进行办理。
乌市公证处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市民财产继承中现金涉及较少房产较多,按照上述国标算法,房产价值越高降低幅度也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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